第76章 番外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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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明谧,是家里的长女。据说我出声那日正逢霜降,我父亲便为我取乳名初初,意为迎冬的第一场霜。却没能征得母亲的同意,霜降杀百草,母亲听人说我命格硬,是以不好再用“初”这样的大字,可我父亲偏不,命硬才好,花儿草儿的名字才配不上他的长女。

按照母亲的说法,平日里一向随和的父亲难得执拗,他执拗的点向来也与别人不一样,是以父亲难得的执拗往往就会赢,这次也不例外。

后来我才知道,父亲为我命名初初,应该还有一层意思在,我不仅仅是他的长女,还是他第一个孩子,第一个让他升级成为父亲的存在,第一个总是特殊的,这一点在父亲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幼时父亲还不像后来那么忙,他总是带我四处走,去哪里都乐意捎带上我,他待我娇宠十分,却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是因为父亲成婚五年才得了一个我,那我做儿子养。

他为探花之才,却从来不问我读书,功课一向是母亲再抓。按照他的说法是放养式教育,人到了一定的年龄自然会产生对知识的渴求,大了再学这些不迟,平白磨没了天性。

母亲就笑他:“你自个儿就是三岁读书,是如何怎么知道七岁读更好的?”

父亲只说:“我就是知道的,你别逼她,她小孩子骨头软,万万提不得笔的。”

幼时好奇心重,什么都想尝试一二,父亲会陪我亲手逮了鹅拔毛,灌了墨做笔,也曾特意去老巷手艺人学扎风筝的手艺,在父亲面前,似乎什么想法都是合理的。

我一直在随着父母在外,四岁的时候才回到京中,到京后父亲渐渐忙了起来,不像在外边的时候陪我。我离开原先的小伙伴,在京中的家里没有熟识的人,还要学习规矩礼仪,不能四处跑,整日无所事事。

于是父亲让我入了家学,学里原先只有男孩子,父亲破了例之后,又加了很多小女孩。我交了第一个朋友灵姐儿,是姨母探春的女儿,听母亲说,父亲是姨母姨夫的媒人,是以听我上学,也就将灵姐儿送过来陪我。学里要有趣的多,比起在外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有趣,只是先生不爱讲为什么,问他也不爱说,与父亲一点也不一样。

容伯父是父亲的好友,他时来看我,他无疑是个十分有魅力的人,我六岁那年,知晓他是江湖上神秘的侠客,传闻他武功高强,行踪飘忽,来历成谜。

父亲说人都是慕强心理的,在幼时的我眼里可踏雪折花的容伯父无疑是美丽动人的,我决意拜师学艺。父亲显然是很信任容伯父,再三确认了我的意见之后最终帮我说服了母亲和祖母。

我跟着师父来到江南,才知道师父也有个女儿,没能继承师父武学上的天资,且志不在此。师父提起这个倒没什么遗憾的样子,只感叹道:你家也没出个正经习武的,怎就出了你这么个苗子。

我不知道我的武学天赋到底如何,但除了偶尔会友和赴约,师父为了我安心在江南待了七年。

我十三岁那年,师父把我叫到跟前,赠与我一柄剑,宣布我出师。分明是较为严肃的场合,他却笑得温柔,语态轻快:“随师能学到的,我已经没能教你的了,去,到江湖上去看看,十三岁,刚好是小妖女搅动江湖的年纪。”

他说起这个的时候,眼底划过一丝温和的怀念来,我一直觉得他是有故事的人,他已经将要四十岁,在我眼里,仍旧是幼时看到的那般美丽动人,他是江湖上的特例,身上是世家公子的恪礼自矜,江湖侠客的潇洒自在,加上岁月赋予的从容与通明,造就了一位神秘优雅的红尘客,他在红尘走一遭,要回到天上去的。

我在豆蔻儿的年华里,在心里默想,如果日后心悦一个人,大概是同师父这般的。

我一人负剑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没有按照师父的吩咐去看看斑斓多彩的江湖,我是大启朝掌刑狱,司法的大理寺卿明煦的女儿,江湖本就不是我的路,我路过江湖,最终还是要回去的。

离家七年,再返还北地盛京,家中已与记忆中大不同。

我并不讨厌从未见过一面的弟弟,只是有些难过,从来没有一刻认识到性别和年纪所带来的劣势。

他们说,即便是父母,一碗水也不能全然端平,况且弟弟小我多岁,我该让着他。

我没有说话,他们不知道,我要的从来都不是一碗水端平,我要的是父母毫无理由的偏爱,先来后到,这些本就全然是我的。

祖母说诺儿是弟弟,你身为姐姐,一母同胞,该多看顾他。

可是凭什么呢,我不曾亏欠他,哪来的应该去看顾呢,我想“应该”大概是这世上最不天经地义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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