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不穷不富最为普通的小康家庭,上学时一直隶属中游档次的学习成绩,工作后挣一份不高也饿不死的收入。
不开朗也不冷淡,没有火爆脾气也不温吞,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与特长,基本上毫无存在感的个性。
周筑琛就是这么一个普通至极的男生。
按道理来说,本该有着普通至极的人生。
正常的长大,正常地工作生活,没什么建树也不潦倒,然后找个朴实贤惠的姑娘,生下一儿半女,平凡地度过一生。
可周筑琛一早就知道,自己并没有过那种平凡至极生活的荣幸。
那是幼儿园里平常的一天,穿着红色的裙子的小女孩指着另一个可爱的小男生,小声跟周筑琛说:“我喜欢他,等我长大了要做他的新娘。”
“是吗?我也喜欢他呢。”懵懂的周筑琛顺口接了一句。
“你、你?”那女孩愣了愣:“呃……可是周筑琛,他是男生呀。”
“嗯?他是男生,我知道啊。”
“他是男生,你也是男生!你是不能喜欢男生的!”
“为什么?”
“因为、因为你们都是男生啊,你将来是不能跟他结婚!所以你不能喜欢他。”
在小女孩铿锵有力的反驳里,周筑琛突然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正常人不一样。
——
后来的周筑琛,早就忘了那红裙子小女孩的样貌姓名,至于当年那个小男孩究竟是谁也早就没有了印象。
但确实从那以后,周筑琛心里默默就埋藏起了一个常人没有的迷茫。
周筑琛家里是开书店的,书店喂了一只猫。
爸爸妈妈都有长白班的主业,而爷爷奶奶经常都要在店里看着守着,都不怎么顾得上他。而周筑琛每天放了学,作业也都在书店里做,做完了之后喂喂猫,然后就在书店里找个角落看看书。
从小学开始,他看的书就已经不是别的孩子会看的那些小人书或者连环画了。
艰涩难懂的文章、小说、杂文散本,普通孩子根本不可能感兴趣的各类专著,尤其是心理学伦理学一类的书籍——周筑琛很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来和别人不一样。
在学校里,别的男孩子要么未开化,要么喜欢可爱的小女生。
周筑琛明白,在正常情况下,男生好像都是应该喜欢女生的。他所有的同学、朋友的家庭构成,也都是爸爸、妈妈和孩子,没有谁家是爸爸、爸爸和孩子的。
周筑琛也并不是说讨厌女孩子或者说害怕女孩子。
只是似乎这个世界上,会让幼小的他朦胧产生些微心动的,却从来都不是女孩子。
……
怀着这样孤独的迷惑和无法和任何人诉说的秘密慢慢长大,直到初中的时候,在内心世界默默被全世界孤立的周筑琛,终于遇到了一个同类。
陈都是转校生。
初一下学期转过来的,并被安排在了周筑琛的同桌。
和周筑琛这种藏得很深的类型完全不一样,陈都“某些方面”的气质打眼一看就比较严重。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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