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跟客户在一起吃饭就免不了要喝酒,而林木森中午还跟客户在一起吃饭了呢,酒喝多了也伤身体,他们什么时候喝不是喝?
就这样,点了几个菜,以橙汁代酒,两人也喝了起来。
一瓶橙汁还没有干完,杨博文就打电话过来了,说既然是林木森的老同学来了,他也就跟着蹭顿饭呗?完了开车带着他们出去舒舒服服地玩上一圈,反正明天休息,也不用再去上班了!
林木森想,杨博文来了也好,省得他跟刘振刚在一起再没有了什么话题,也就把他也给叫过来了。
“呦,老同学来了?”杨博文也是个自来熟的,他到了之后,就熟络地给刘振刚派起了烟。既然是林木森的老同学,那也就是他的老同学了!
“我不抽烟。”刘振刚摆了摆手。他口袋里的烟都是遇到熟人了才给派上一根,自己反倒没有怎么抽过。
“不抽烟好啊!我这烟也没怎么抽,都是散给别人了!”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抽烟的。
“这个我们两个倒是很相似。”刘振刚也是个不拘小节的,说了两句话后,便道,“这位就是杨兄弟了吧?我常听森哥提起你呢!”
两人几句话的时间,就有了一种“相见恨晚”地感觉。
“森哥?不会是林子吧?”杨博文惊诧道。
“对,就是他!”刘振刚点了点头。
“林子还有个小名叫森哥呢?我还一直以为这是他为了给自己长脸才自己起的外号呢!”杨博文亲昵地揽住林木森的肩头。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啊?!”林木森白了他一眼,把他推开,“我们上学的时候都是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加上一个哥字,这样才显得更亲切!”
“那这么说,刘老弟就是刚哥喽?”明明他只比林木森大了两岁,比刘振刚只大一岁。
“是啊!”刘振刚点了点头,“不过要是杨兄弟在我们那里,估计不会叫文哥,可能会叫博哥!”
“为什么?”为啥就偏偏他例外呢?
“你想啊!博哥听着比文哥更帅气啊!”刘振刚说着,又道,“杨兄弟能喝酒吗?”
“他待会还要开车呢!”林木森提前说道,“等有时间了,我们再找个地方好好地喝上一杯!”
一方面,是杨博文待会确实要开车,不方便喝酒;而另一方面,则是如果杨博文喝了,他岂能不跟着一起喝?
万一他们再越聊越投机,那最后喝大了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行,那等什么时候不开车了,我们再好好地喝上一杯!”杨博文附和着。
饭桌上,虽然刘振刚和杨博文“相见恨晚”,但是杨博文却跟林木森表现的更为默契。
刘振刚心里叹了口气。如果,自己那时候没有跟林木森弄得连朋友都做不成,估计,他们二人现在会比杨博文跟林木森的关系更好吧!
只是,有些事情过去了,也就没有办法再重来,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弥补、去完全,但愿,现在还不算太晚!
“刚哥,听说你现在在做汽车设计,感觉这个行当怎么样?”杨博文也“入乡随俗”,叫了刘振刚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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