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午的工作效率可见一斑,我有点愧对我拿的薪水。
不过这不能怪我,责任在它的主人身上,严格说来,我也是受害者。
我望了眼电脑屏幕右下方的时间,再度站了起来,习惯性就要往茶水间走去。
“宁风,你又口渴啦?是不是中午吃得太咸了?还是怎么了?”隔壁的同事汪东阳抬头说,可能我的脸色真的不太好,所以他接下去说,“你不要紧吧!实在不舒服的话要不你先回去?反正也快下班了。看你一直心神不宁的样子……”
心神不宁?不!我不想承认,但不可否认的,事实上——我是。
而且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糟糕。
“不,我还好。谢谢。”我又坐下,“你忙你的,我没事。”
我叹气,颓然摊了肩背,支着额头怔怔发呆。
我没必要怕他。该怕的人不是我。毕竟做亏心事的人不是我。
只是,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不相往来,形同陌路,才比较好吧!何况,他又能说什么?
难道否认他自己做过的事?下一刻我就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好笑:他是不屑于这样做的,我知道这点。
或者他想带给我再一轮的伤害?
我摇摇头。他也不会这么无聊。
那么,怎么办?是溜走还是留下?
感情告诉我溜走的好(虽然“溜”这个字我不太喜欢,有损我颜面),但是理智告诉我不必。
我陷入久违的矛盾中。
东方御,你狠!过了这么久,你还要执意来打乱我的生活,破坏我得来不易的平静!
我只能如此愤愤地在心里骂。
曾经,东方御,这三个字的主人带给我的是怎样的甜蜜幸福,如今,却让我咬牙切齿。被我刻意遗忘了三年的人,如今,却生生出现在我面前,容不得我再逃避。
这就是命运么?
我收拾好公文包,准备下班,反正也差不多了。
乖乖留下来等的人才是傻瓜,我已经做够了傻瓜,不想再做。
因此,我不是胆小,这种行为也并不可耻,我只是不想惹麻烦,我只是稍微提早五分钟走而已。
然而,显然我走得不够迅速。或者说,他对我足够了解。
一从后门出来,我就看见了那个倚靠在柱子边的俊逸人影。而且,他促狭地对我笑着,仿佛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情景。
我挫败。不是一点,是万万点。
我特意提早,特意不走正门,还是被逮到了。
怎么忘了,以前也是这种类似的情况。不管怎样,他每每都能成功地堵到我……
我眉头一皱,不该想起的记忆……
甩掉那份沉重,回到现实,斟酌现在的形势。没来得及溜掉,凭以往的经验我知道接下来的主控权绝对不是我。
我真是笨蛋白痴,应该改变策略的。OK!这种错误,没有下次了。
在心中默念自己的过失加自我斥责、吸取教训,我还是得面对眼前的情况。
那张足以迷倒众生的精致脸蛋此刻正一副“我早已料到”的表情,仿佛嘲笑着某人的胆小,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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