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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张青阳被逼得步步后退,很快就已经背靠自己刚刚出来的那座房子的墙壁,边上那一整排落地窗在阳光下耀眼明亮。可见这房子的原主人很有些小清新情调,可惜玻璃是最不牢靠的,一旦到丧尸围攻的时候,很容易变成第一突破口。
这也是张青阳为什么要躲在地下室,而不是直接住在房子里的原因。
丧尸群像蝗虫一样无穷无尽,打死了前面的还有后面的。张青阳手持机枪扫射,尽量精准地爆头,以免浪费所剩不多的子弹。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
丧尸并不具备社交能力,而现在眼前这一群,联想到刚刚敲门的一家四口,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猎杀。
张青阳面无表情地把挤到眼前的活死人一个个爆头,扣扳机扣到食指发麻,冲锋枪的后坐力让双手手掌都已发红,然而敌人丝毫没有减少的迹象。
就好像整个B城的丧尸都聚集到了这里一样。
不行,拼持久战最愚蠢,会疲倦会饥饿会恐惧的人类绝不是机械般的丧尸的对手,无论坚持多久,到最后也不过是一个被啃食殆尽的命运。
必须杀出去,自己还不能死。
张青阳眼神一沉,右手机枪发出咔哒一声,射了个空。子弹终于耗尽,而与此同时,左手的机枪也传来相同的不祥声音。
狠狠地将一把机枪当做棍子扫向丧尸,一下子撂倒几个,空出一只手迅速地在旅行袋里摸了一遍——糟糕,没子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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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躺在凉爽的瓶子里,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再睁开眼,看到一片熟悉的天花板。身上软软的,是自己最喜欢的丝绵软被。
怎么回事?
刘斌嚯地一下半坐起来,满身大汗淋漓,连带着空气也变得潮湿温热,像八月的天气。愣愣地去摸自己的脖子,除了冷汗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红线,没有那根令人恼怒的却又救他一命的狗链儿一样的红线。把手举到面前翻来覆去,眼里看到的是一只实实在在的手掌,分明的骨节,修剪得干干净净的指甲,皮肤下隐约可见的青色经脉。
不是透明的!
刘斌不可置信地翻身下床,团团转。
这里,这里是他和童磊住了三年的房子,卧室里每一件东西都摆在熟悉的位置上,一切都是这么地熟悉而令人心安。
忐忑不安地打开卧室大门,迎面而来的是客厅里明亮的光。条件反射般举手去挡,脑海里回忆起被阳光灼烧的痛苦。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有一种惬意的味道。
电视机开着,屏幕上正播放着奥运会开幕式的盛况。有人坐在沙发里看电视,听见开门声转过头来,笑眯眯。
“嗨斌斌,醒了?饿不饿?出去吃饭吧。”他说,手上的钻戒一闪一闪。刘斌低头,看到自己的无名指上戴着同款的戒指,茫然抬头,试探性地叫出声:“童磊?”脸色苍白无比。
童磊挑了挑眉毛,一手插着口袋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跨到他面前,伸出一只手贴上他的额头,有些担忧地问道:“你怎么了斌斌?是不是不太舒服?脸色这么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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