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温软的声音萦绕在沈晨霭用的耳边,让他的心砰砰直跳,沈晨霭力捂着自己的胸口,强压着那颗不断蹦跳的心脏,不让它蹿出自己的胸膛。他觉得在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沦陷了,沦陷在罗大个那些不经意的温柔与体贴当中。
为了不让自己失态,沈晨霭将罗定的叮咛都匆匆应下,他都来不及等到罗定走进铺子,便带着狗羔们有些狼狈的往街道里面走了。
过了一会后,沈晨霭慢慢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专心的在街道上游逛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都快要半年多了,除了刚开始浑浑噩噩的被人伢子推出来叫卖的日子,一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走出院子,仔细的观察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
凤城不愧是凉州的交通要道,整个集市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是砖石土木结构的小楼,两层或者是三层,鳞次栉比的连接在一起,高高低低的往下传递着,一眼看不到边际。
集市之上歌楼酒市,作坊医家穿插其中,街道上商旅云集,到处都是在吆喝生意的小商小贩,还不时的有客人在与他们讨价还价,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交通要道,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道上贩售的物品当中,除了常见的一些物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商如海,人如潮,好一派盛世之景。沈晨霭置身着景色之中,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要不够用了。
四处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往日的集市之上,来往的客人商人虽然多,但是大部分的人别人一看便知他是干什么的。唯有沈晨霭,带着一种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感觉突然的就出现在了这里。
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戴,还以为他是那家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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