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萤光看来,陈知年还是当年青山镇那个懵懂无知的小阿傻,还是需要她照顾的小妹妹。尽可能多的给她灌输更多的经验,让她在职场上少走一些弯路,让她以后的人生更顺遂。
而陈知年看林萤光就是一个随时可能堕入魔道的小妖精。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林萤光精致的妆容,看着她没有多少感情的双眼,陈知年就担心林萤光会行差踏错。
可惜,林萤光不愿意多说自己的事情。每次陈知年问起,林萤光就岔开话题,一次次,让陈知年无可奈何。
很多次,对上林萤光的眼睛,陈知年都有一股‘悔不当初’的错觉浮上心口,让她喘不过气来。
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消失得也莫名其妙。
很玄幻,但也很真实。
直到三年后,震惊广东的谋杀案发生,陈知年才明白,这种错觉叫‘第七感’。可惜,她没有抓住‘第七感’,因此失去了她最好的朋友。
对未来一无所知的陈知年笑着对林萤光说:“姐,有你在真好。等我赚钱了,我们就一起买房子,面对面,我们推开门就能看到彼此。”
“小阿年,在广州即使住了三五年也不知道邻居是男是女。”推开门就见到彼此,这是在乡下老家才能有。
陈知年撇撇嘴,一脸的固执,“我说能就能。”
“随便。反正你擅长自我安慰。”林萤光喝一口水,“有时候,自我安慰,也叫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
陈知年气鼓鼓的瞪了林萤光一眼,聊天跟吐冰渣子似的,还能不能好好的聊天了?
以前,林萤光是个温柔的大姐姐,最知心。但现在,说话就跟吐毒似的,让人怀疑她的舌头是否被毒液浸泡过,毒舌得让人想要撞墙。
“姐,你嘴巴这么毒,你的同事朋友没想要打死你么?”
“人在江湖走,其中有一项必须要掌握的技能,那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再说,练就一针见血、见血封喉的本事也不容易的。
陈知年:“所以?你在我面前放飞自我?”
呵呵。
陈知年:“能绝交吗?”
林萤光挑眉:“我们交过吗?”
陈知年??
甘拜下风。
论说话,她真的说不过有‘金话筒’的林萤光。
陈知年泄气的瞪大眼睛,“哼。”
林萤光笑了笑,拿出化妆镜看了看,然后补补口红,整理一下头发,“我们回去吧。”
林萤光把陈知年送回幸福里。
在下车之前,林萤光认真的看着陈知年清澈透亮的双眼,“小阿年,人在社会混,不怕想得多,就怕想太少。”
特别是在职场,想太少是要吃亏的。
“但也不能想太多。很多钻入牛角尖出不来的人都是因为想太多。”
林萤光语气严肃,“既然你不愿意在家乡教书,想在大城市打拼,就要多看多想。”很多事情,都没有看到的美好。
美好下面,可能已经发臭生虫。
小时候,老师们常说,要用美好的眼睛看世界。但是再美好的眼睛,也是能看到恶臭的,而有些恶臭不仅能恶心人,还能把人拉入深渊。
即使眼瞎也能看到嘴巴毒的人,但就算火眼金睛也看不清心里带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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