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小兽任凶等待被救的愿望,注定要落空,因为任一此刻有了新欢“任屠”,也就是那只差点被飞镖插死的兔子。
他给它取了个霸气十足的名字,将它随身携带着。为了不引起别人窥觑它的肉身,他最终还是扒拉了那个死去修士的一个兽皮囊,把任屠塞了进去背了起来。
里面可比外面暖和多了,任屠很是乖巧的,也不挣扎,可比狗子任凶温柔多了。
那家伙狗爪子胡乱抓挠,经常把任一的衣服扯烂,一点都不可爱。
为了心安理得的得到这个兽皮囊,任一可是很好心的挖坑把这个坏人埋了。
虽然看着有些傻,但是良心舒坦,让他很快就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一边走,他一边看着一本巴掌大的小人书。这是兽皮囊里唯一的财产,被他窃取了。
“窃”这个词,还是他有一次,路经一个小酒馆的时候,听到一个撩倒的穷酸秀才说的。
此人一把年纪,读了很多年的书,还是个没用的秀才。因为穷,时常去偷别人的书来看。为了替自己开脱,每次都狡辩说:“窃书不算偷!”
此时,任一自然把这个词汇拿来用,听起来就备有书卷气。
小人书的上面有很多密密麻麻的小字,任一只认得几个简单的。太过复杂的,在七岁之前没有接触过,也就看不懂了。
好在书上有很多的图片,解了他的疑惑。也不知是出于何人之手,这些图片画的惟妙惟肖,最神奇的是,书里的小人儿居然会动,看着特别有灵性。
任一何曾见识过这样神奇的手段,直接就看入迷了。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雪地里,差点没把自己摔瘸了。
这一幕刚好落在几个路过修士的眼里,这就是送上门来的笑料啊。
“哈哈哈……大家快来看啊,这里有个脑白痴,太逗人了!”
说话的是个尖锐的女声,听着有些耳熟,任一打量了她一眼后,通过衣衫款式颜色,却是把她认了出来。
她不是别人,正是昨夜时,在缝隙里扒拉蓝精灵矿石的女修。此时笑得花枝乱颤,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
她的同伙也是不甘寂寞的,纷纷响应起来,
“哈哈哈……可不咋地,差点没把我肚皮笑破了。这人好傻啊!”
“这种天气,还穿着破衣烂衫四处乱跑,居然还没冻死,果然是傻人有傻福啊!”
“你们快看,他手里拿着的是啥?居然是大名鼎鼎的《金品梅》,大白天看这种银秽书籍,太可耻了!”
“都说流浪汉里大多滥情浪荡子,被人从家族里赶出来自生自灭的。这话果然不假,大家离他远点,免得沾染上不洁之病!”
……
众人的嫌弃,任一一字不落都听进了耳朵里。他有些好奇的看了看小人书的封面,上面的纸张有些发黄破旧,除了第一个“金”字他勉强认得,另外两个却只能瞎猜,估计就是众人所说的《金品梅》了。
因为封面上画着一些男男女女交叠在一起的图片,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看得任一面红耳赤起来。
这书,分明就是套了个别的书的书壳,其实里面的内容,和《金品梅》里描写的一点都不一样。
任一羞窘万分的把书合上,胡乱塞进兽皮囊里,抬脚就要离开,却是被那声音尖锐的女修叫停了。
“喂,站住!跟你打听一个人,一个八尺多高的壮硕汉子,手里牵着一个瘦小的男人,把人当做狗养,且露着肩膀,说话瓮声瓮气。这样的粗糙汉子,你这一路可曾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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