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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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味道普通,但多亏吃了早饭,昨天在兴云庄里他才有力气打架。

“好,”李寻欢一向很难拒绝朋友的邀请,“我要一碗白粥和两个鸡蛋。”

沈清盛忍不住好奇:“你也喜欢吃煮鸡蛋?”

李寻欢笑了笑,道:“吃早餐难道不就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吗?和喜不喜欢没关系。”

“我好像没懂,又好像懂了。”

李寻欢摇头笑道:“但愿你一直不要懂。”

沈清盛眨眨眼,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无情不在京城,我也没请他来。”

“那你?”李寻欢忍不住皱眉,昨日沈清盛已经因为自己得罪了很多人,若是被其他人知道无情短时间内赶不到这里,他怕沈清盛会像他一样陷入一个被人精心设计的大麻烦。

沈清盛喝了口稀粥后方道:“我想先等一个答案。”

不等李寻欢发问,他就主动解释道:“我手下正好有擅长问话的人,昨夜我已将黑衣人交给了她,这个答案想必也不会让我等很久。”

李寻欢终于明白沈清盛的意图,可他仍旧愁眉不展,就连碗里的粥都没喝过几口。

“你怎么了?”沈清盛不解,如今很有可能揪出真正的梅花盗或者揭露赵正义那一伙人的阴谋,怎么李寻欢反而不开心了?

沉默,又是沉默。

许久之后,李寻欢才叹息道:“在见龙夫人前,我想先见见我大哥。”

“哦。”沈清盛这回却是懂了一些,“那我一个人去见龙夫人就好。”

“也好。”李寻欢搁下筷子,又要了一壶酒,昨日喝酒是因为高兴,而今日的酒只为了消愁。

见此,沈清盛只能默默加快自己的吃饭速度。

今天兴云庄的正门终于是大开着的,甚至守门的门子在远远瞧见沈清盛和李寻欢向这边走来时就毕恭毕敬地迎了上来:“我家老爷吩咐了,沈大侠是他的贵客,李探花是他的家人,让小人万万不可怠慢,二位请跟我来。”

不知是不是他的问题,昨日刚吃过闭门羹,今日人家就如此热切地出来迎他,总让他觉得很奇怪。

沈清盛看了眼一脸怅然的李寻欢,心想他此刻应该没心情同人周旋,于是客气地应了一声:“有劳。”

兴云庄的下人竟一路将他们带到了龙啸云的书房,沈清盛心中怪异感更浓。

这股怪异感终于在他刚一踏入书房时达到了巅峰。

一个身着红色锦衣的小孩子忽然冲过来向他迎面拜倒,同时口中高声喊道:“见过剑圣大侠!”

那小孩的样子颇为可爱,简直是沈清盛自踏入江湖以来见过的最灵秀可爱的小孩子。

虽然他总共也没见过几个小孩。

女孩子的投怀送抱容易躲避,但小孩子因为尊重长辈而行的大礼却避不得,沈清盛只好站在那里硬生生地受了龙小云一礼,想了想后又从袖中掏出一枚玉佩递给他:“无需多礼,这是送给你的。”

龙小云用双手接过,乖巧地谢道:“谢谢沈叔叔!”

沈清盛摸摸鼻子,没想到他如今已是叔叔辈的人了。

随即龙小云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向沈清盛炫耀道:“这是我李叔叔送给我的,一开始我还不明白李叔叔送刀的寓意,还是听了娘的解释我才明白,原来有了这把刀,我就有了李叔叔的庇护。”

在沈清盛看来,他此刻笑得甚至比昨夜的林仙儿还要天真无邪,只听他又接着说道:“那如今我又有了沈叔叔送我的玉佩,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又得到了沈叔叔的庇护?以后要是有人敢欺负我,我报沈叔叔的名字就行了对吗?”

原来他的想法也很天真,毕竟还是个小孩子。

正当沈清盛在考虑该如何措辞的时候,一直坐在那里的龙啸云却突然站起,几步跨到沈清盛面前,也学着龙小云的样子朝着他徐徐拜倒。

作者有话要说:

你在想peach(我帮你想好措辞了)

话说我前天失眠,然后灵感突如其来!下一个坑我还写综武侠,文名暂定《咸鱼翻身》,我甚至做好了封面写好了大纲。请容许我在这里贴一下文案嘻嘻:

我叫虞棠,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条快乐的咸鱼。

我曾有过连续宅在家中半个月不出门的记录,现在我正努力地想要打破它。

但我失败了,因为我娘终于看不下去了,她打发我去江南给我舅祝寿。

只是万万没想到,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对此我只想说两个字:刺激。

人生若能重来,我一定当个宅男。

注:正文第三人称,主角是个公子哥儿,干啥啥不行,画画第一名。

武功高强的男主写过了,就很想写一个武功稀烂的男主,你们要是感兴趣的话请点进我专栏收藏一下(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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