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长姐的教育,靖嘉是打死都不会搬离自个儿的长公主府,夫婿爱纳妾就去纳他的妾,这东西就不是能管得住的。
至于让夫君搬到自己的长公主府,那就更不可能了,君不见二姐自从成婚就没闲下来过,二驸马的祖父祖母、父母、叔伯兄弟姐妹,吃二姐的,喝二姐的,什么事儿还都得让二姐办,那简直不是亲戚,而是一堆大麻烦。
“你这孩子,还能一辈子都不见面了!”太后皱眉道,女人不易做,哪怕是皇家的女儿也一样,天生就比男子要弱势,“你踏踏实实嫁人,凡事有母后呢,在驸马面前性子收敛些,这是要过一辈子的人。”就算是不动心,也不能一点感情都没有,不然这一辈子要怎么熬。
“母后。”靖嘉抱着太后的胳膊,依偎在她怀里,“您别担心了,说不定您女儿以后也是胭脂虎一只呢!”
太后本来还伤感着呢,听见这话立马反手拍在女儿肩膀上,“说什么呢,好好的女儿家就该被娇养着,便是夫君不喜,那也得自己珍爱自己,哪能为一个男人便坏了自己的名声。”
胭脂虎,胭脂虎,这嘲讽还是女人,若是男人真心相待,必然不会让自个儿的妻子担上这样的名声,若不是真心相待,那女子又何苦这般让人讥讽。
靖嘉对这些事儿还是懵懵懂懂,她对成婚以后的事情都是道听途说来的,自然比不得太后看得分明,不过对象是景文,她倒是并不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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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方之平就要正式去翰林院报道了,成为一名庶吉士,自前朝明宗起便有惯例:非进士不如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所以庶吉士有‘储相’之称,但每三年都起码有至少五个人进入翰林院,遇上开恩科的时候就更多了,能在其中平步青云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好歹在前世上过大学,面试技巧还是学过的,方之平完全是把一天的上班当成面试来准备,对长官的态度、对一块去翰林院做事的同年的态度、见哪个人应该说哪种话……这些东西方之平都提前在脑子过了一遍,力求让自己入职的时候不出乱子。
因为大表兄也安排在了翰林院,尽管两家离得有一段距离,但第一天入职,两人还是结伴而行的。
“你小子够会享受的!”宋高志刚进表弟的马车,就见里面的案桌上摆着热乎乎的红茶和两屉小笼包。
“还不是起晚了,没来得及吃早膳!大表兄要不要一起用些?”方之平边说着,边打开案板下面的盒子,拿出一个干净的瓷杯出来,跟宋高志倒上红茶。
“那我就不客气了。”讲真,昨天晚上他也没睡好,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虽然早上没起晚,但是挺没精神的,早膳也没好好用,在路上骑了一会儿马,现在还真有点饿了呢。
两屉小笼包哪够两个成年男人吃的,方之平又拿出自己准备零吃的两包牛肉干,这玩意虽然小,但是顶饿。
“明儿我也不骑马了,在马车上还能吃点东西。”吃饱喝足,宋高志乐呵呵的道,失算呐,光想着骑马速度快了,但是哪有坐马车舒服,困的时候还能再上面眯一会。
这时候官员上班还是以坐马车为主,毕竟大多数文人,虽然会骑马,但还是挺文弱的,夏天也就罢了,若是赶上冬天,在外面骑马非得冻冰了不可。
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人会选择骑马,特别是年轻人,不过那不包括方之平,在京城里边骑马根本不敢跑快了,骑起来总觉得压抑,还不如干脆坐马车呢。
五月中旬,已经是天长夜短了,但是他们到衙署的时候天依旧才蒙蒙亮,方之平整了整身上的衣服,还不忘在心里吐糟这万恶的制度,半夜就得从被窝里爬起来,也难怪历史上昏君夜夜**不早朝的时候,臣子们意见会这么大,不提对江山社稷有多大的危害,单是白白早起了这一条,便很是让人心里不舒服了。
翰林院虽然名气大,但衙署却不大,再加上有不少房间被用来存放书籍和文档了,所以用来办公的地方并不多,这一届科举里总共六个人来了翰林院,除了方之平是从六品以外,剩下的人都是正七品,但这六个人都被安排在一间屋子里办公。
方之平和宋高志来得比较早,其他人都还没到,挑办公桌的时候便挑了两张相邻的桌子。
这会儿还没到上班的时间,翰林院的最高官员柳学士也还没到呢,自然也就没人给他们安排差事,方之平和宋高志闲得无聊,但碍于是第一天上班,心里紧张,也做不出在办公地点聊天这样的事儿来,只能练字来打发时间。
等到卯时(上午五点)的时候,其他四个人总算是陆陆续续到了,又过了一会儿,便有人把他们喊道柳学士办公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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