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多虑了,你见过哪个客人一出门就非要贴着墙根走的?难道是梁上君子做惯了,得了不贴墙根就不舒服的病?”
慕流云夹了一筷子菜,随口问道:“是不是因为丐帮的缘故,这些乞丐似乎都挺强势的。”
“确实,这一带丐帮的势力比较强,人们对乞丐就比较容忍,即使在别的地方,加入了丐帮的乞丐也不怎么会受到欺负,因为丐帮弟子会为他们出头。”张驰探头往外看了一眼,笑道,“嘿,还是个熟人。”
“你认识的?”
“刚才看到过而已。”张驰说,“我想请他上来吃饭,你介意跟乞丐同桌吗?”
按照张驰对他这个人的了解,慕流云虽然对作恶之人不会客气,但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并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地位就看不起人,他只担心慕流云嫌乞丐脏。
“无妨,我反正吃饱了。”慕流云扒了碗里最后一口饭,就放下了碗筷,端起粗茶漱口。
于是张驰把头伸出窗外对着楼下的店小二说:“小二,也别为难老人家了,我请客,让他上来吃顿饭。”
客人自己都这么说了,店小二也就不好拦着了,毕竟这个乞丐也不是真的到了又脏又臭有碍观瞻的地步。
那乞丐笑嘻嘻地上了楼,也不客气地自己找个凳子坐了:“二位,又见面了,刚才还没多谢你们救了老汉一命呐。”
慕流云这才想起来,这不就是之前挡在路中间差点被马车撞死的那个老乞丐吗?
“话可不能这么说,其实我们就算不出手,你也不会有事的。”张驰十分自然地翻起个杯子给他倒了茶,又拿了筷子给他,完全像是面对着一个相熟多年的老朋友而不是路上遇见的乞丐。
老乞丐既没承认也没否认,一撸袖子接过张驰递给他的筷子,对着一桌还剩了大半的菜咂嘴道:“唉,这时候要是能来上一坛好酒就好啦。”
张驰一拍大腿道:“正好我也这么想来着,小二,上酒!”
很快桌子上就放了一坛杨梅酒和一坛烧刀子,还加了一只烧鸡和炒豆花生之类的下酒小菜,老乞丐撕了个鸡腿一边啃一边满嘴含糊不清地问张驰:“我说小兄弟,你该不会是正好认识我?”
“当然不认识,放心,你们的规矩我懂,自己说出来的算犯规,被人认出来可不算。”张驰笑笑说,“其实你装得已经非常像了,只是我的眼睛比较尖。”
老乞丐听着就有点不太服气了:“那你倒是说说看,老汉我到底哪里穿了帮露了馅?”
张驰气定神闲地笑了笑说:“先前忙于救人的时候我还没有留意,刚才在楼上听到你的声音,我就知道你不会是一般的乞丐了。”
“我的声音有什么不对的?”
“不同性格的人说话的语气态度有着天壤之别,就像同样是在威胁别人,稳重自信的人和打肿脸充胖子的人,说话间气势是完全两样的。有经验的人光是听别人说几句话,就可以大致判断出他平时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老哥你说话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态度不卑不亢不温不火,可见为人颇有见识、威望和气量,只是性子活跃,没什么架子,喜欢开玩笑逗小辈玩。”
“还真是被你说中了,小兄弟,看不出你年纪轻轻倒是挺有几分眼力的,老汉敬你一碗。”那乞丐说着就把一整碗酒喝得一滴不剩,张驰也面不改色地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老乞丐赞赏地看了一眼这个豪气的年轻人:“除了这些,你还看出什么了吗?”
张驰到底年轻,在喜欢的人面前也难免有一些显摆自己才能的心思,就说:“你手腕以下的部位比小臂黑得多,可见平时习惯穿长袖,这破到胳膊肘的衣服是偶尔才换的,而且衣服虽破却不脏,头发虽乱却不油,身上无异味,指甲缝里也没有老泥,可见平时是个干净的人。右手虎口处老茧明显,打狗棒法一定是练了不少年头了。脚上虽然穿着草鞋,但是脚背颜色均匀没有偏晒的痕迹,可见平时还是穿靴子居多。”
老乞丐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背,不太服气地问:“你怎么知道我是因为穿靴子才没有晒花的,如果我平时都是光着脚,不是也照样晒不花吗?”
张驰丢了颗花生米在嘴里,笑着说:“如果是习惯光脚的人,脚底的硬茧只怕跟牛蹄子都有的一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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