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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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国时,安娴一穿过来就遇上国灭,没机会出去瞧,嫁到了齐国,被关进东宫,别说去外边儿,出躺东宫都难,唯一见到的闹市,就是来时的车上,从车帘逢里瞧见的洛阳城一角。

不成想,这地方到了夜里,也能如此繁华。

安娴庆幸自己有那些首饰在身,若真遇上自己喜欢的,今夜她都能买了。

齐荀只知道她喜欢吃,却不知道只要是好的东西她都喜欢,闹市上的人虽没有过年那会拥挤,但依旧热闹,西乡本就离洛阳城只有两三日路程,离皇宫越近,受朝廷庇护的程度就越好,百姓日子过的舒坦,夜里这阵子就成了休息消遣的好时光。

除了本地人,西乡流入的外地人也不少,近几年随着齐国的疆土日渐扩大,从其他地方过来的人也在日见增多,安娴一个外地人出现在街头,倒也并不稀罕。

穿梭进人群里,红红的大灯笼照在头上,安娴就如刚放飞的鸟雀,眼前见到的东西,都觉得新鲜,等逛到了一处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前,安娴就颇有些移不动脚步了,就跟她在原来的世界里看到化妆品,内心的渴望是一样的。

东宫出来时,她倒是什么都带了,可最后那一车东西连着嬷嬷和铃铛一块儿被打发了之后,自己这张脸已经素了整整两日。

安娴并不懂价钱,在之前买东西也从没问过价钱,等选好了,才从怀里掏出了一根金叉子递给商贩问了声,“够不够?”

商贩愣住的那阵子,安娴又加了一根,“最多就这么多了,我总得要留些。”

那商贩倒是个讲理的,说够了,不但没多拿她一根叉子,安娴走的时候,还把他摊子上的一堆零碎铜钱都给了她。

“能找零的就这些了,姑娘若是明日还过来,小的再给你补齐。”

安娴心里高兴,只道是自己遇上了好人,没想到一根金叉如此值钱,买了胭脂水粉,还能换来一袋子铜钱,走了一圈之后,安娴愈发坚定,自己得了便宜。

从商贩那里得来的一袋子铜钱,不但买来了好一堆的小玩意儿,居然还能剩下一半,安娴提着手里的战利品,内心极为满意,自打穿越以来,这恐怕还是安娴头一回尝到了自由的味道。

往里走了一段,热闹声不绝于耳,安娴顺着最热闹的人群,最终走到了茶楼说书的地儿,大多数的人都站在外围听里面的说书先生说,安娴视线被挡住,只好伸长脖子往里瞧,想看看古代说书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不留意,手上买的一袋子麻糖顺着袋子口,一颗一颗地正往外掉。

突然胳膊肘上的衣衫被人牵动了一下,安娴懵懵地回头,就看到了一张英俊爽朗的笑脸,但安娴并不认识这人。

“你的糖掉了。”

安娴闻声惊慌地低头一看,顿时眉头紧皱,刚买的麻糖果真落了一地,本想着这一路上打发着吃的,谁知道已经掉了大半在外。

“想进去?”安娴还在低头着急自己的糖,身旁的那位男子就对她指了指前面的人群问道。

安娴诧异地抬起头,目光再次放在了男子身上,这回才看了个仔细,对方的个头很高,与齐荀不相上下,但外表属于俊美型,脸上的笑容带着一股子的爽朗,比起齐荀的不苟言笑相比,就是两个极端。

“想进去的话,将帽子戴好,我替你开路。”男子说完也没有待安娴回应,对着前方的人群吼了几嗓子,“借过,借过。”当真就开了一条道出来。

安娴傻愣的那一阵,掉在肩头的斗篷帽已经被男子扶起,重新盖在了她的头上,安娴只得挤过人群紧跟在他身后,挤到了里面才知道外围站的那一圈人是没有买坐的,里头的位置实则还很宽敞,屋内倒也没什特别的摆设,几张简单的桌椅,说书先生坐在高台处,也就地儿占了优势,桌椅板凳都与地下的人没什么两样。

男子选的位置靠近角落,自己占了靠外侧的那张椅子,留了里侧的给安娴。

安娴进来时心头还是先惦记了安全,特意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路,将回去的路口牢牢记在了脑子里,才踏实地跟了进去。

原本想着,到了古代说书楼这等地方,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好段子,比如唐伯虎点秋香,梁山伯祝英台那样的爱情故事,谁知道一坐下来,说书先生就说到了自己的头上。

“当年陈国公主唱的那几首小曲儿,都是江南的调子,如今到了我齐国,也不知会不会唱我齐国的乐曲。”

说书先生说完,底下人的情绪瞬间被调了起来,可安娴的神色却变了,感叹自己怎就如此背运,走到哪里,都能碰到说她闲话的人。

安娴心虚,将头埋向了一边。

“听说陈国皇帝的寿宴,西北君主苏穆当时也在场,当时乔装成了一名侍卫,倒是满过了所有人,等到寿宴一过,就放出了狂言,早晚一日要掠了陈国公主去他西北唱曲,只是如今要让他失望了,陈国公主已经成了我齐国的太子妃,此时怕是正在为我齐国太子唱曲儿。”

底下一阵起哄,安娴脸色愈发尴尬,斗篷的帽子被她悄无声息地拉低,盖住了半边面孔,生怕被人认出来,唱曲儿?她倒是敢唱,他们敢听吗。

对面的男子目光不经意地看了她一眼,脸上的笑容从进来就没有断过,一手嗑着桌上的瓜子,一手提起茶壶,身子往前倾斜,勾着腰身为安娴倒了一杯茶。

“西北早晚有一天也会归我齐国,到时,怕是他苏穆要为我齐国唱曲儿!”底下一人借着哄笑的尾巴,又将人潮的热闹提到了顶峰。

安娴对那男子轻声说了句谢谢,注意力都在台上,听众人几次提起西北君主,突然也好奇那西北的君主到底是何模样,在自己穿越之前,有没有见过原主,毕竟前面已经惹出来了一个吴国太子,如今又听说了西北君主,安娴也不清楚原主到底被多少人惦记着。

一箩筐的烂桃花,总不能都甩在她身上。

“人不疯狂枉少年,狂妄一些又怎么了?”安娴正想的入神,身边那男子手捏着茶杯,搁在翘起的膝盖上,吊儿郎当地看着台上的说书先生。

“你这小生,你可知狂妄的代价?那你说说,若此次我齐荀大军进军西北,苏穆能坚持多久?”说书先生眯着眼睛,有几分得意,断定了西北就如吴国陈国一样,终究是要败的。

灭陈国不到一日,灭吴国不到三日,西北又能坚持几日?

“为何要打?若是不打呢?”男子一句话说完,将茶杯放回了桌上,目光从安娴身上扫过时,眉目轻挑了一下,对她抛了个媚眼。

安娴呆傻了一瞬,想这人的性子倒与自己的二哥相似,嚣张轻浮,不过模样长的还不错,要是放在她那个世界里,就是活脱脱的一阳光男孩,挺讨人喜的。

“不打?那就是直接投降认怂!”说书先生一声说完,底下的人欢呼声更高,七嘴八舌地讨论西北君主是否当真如此懦夫,没有骨气。

安娴见话题终于从自己身上绕开,心情放松下来,思维也跟着周围人的言论陷了进去。

“我倒不觉得不打就是懦夫,若明知打不过,干嘛非得送死,生命诚可贵,能屈能伸算是明智之举,与有没有骨气扯不上关系。”安娴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周围一片嘈杂,说话的声音也就跟前的男子能听得见。

本就是这个道理,在齐荀与臣子讨论战事的时候,齐荀是站在有利的那一方,当然得趁此机会攻打,让对方彻底翻不了身,但此时以西北君主的立场来看,那就是完全相反了。

即便是拼命反抗,拖上几个月,最终依旧是要败的,那从一开始,这场战争就没有要打的意义,白白牺牲了不说,还不会落下任何好处,何不留着青山在,等待下一次翻身的机会。

不过,这等事情谁能说得准,万事没有结果之前谁又一定就能赢,谁又一定就能输,很多决定都是在未知的时候下的赌注,怀着侥幸和幻想,没有人一开始就愿意接受自己会输。

是以,凡事有意料之中,也有意料之外,历史上几千将士胜几万的先例也不是没有,如何选择,还是得看当事人,旁人议论又有何用。

“生命诚可贵,姑娘这话说的好。”男子回头端正了坐姿,脸上的笑意愈发浓烈,如剑一般的眉毛弯起来,眼里的愉悦之色尽达眼底,唇角扬起时,还露出了一排白齿。

见久了齐荀的冰块脸,眼前这张脸上的灿烂笑容,一时感染到了安娴,安娴手握着桌上的茶杯转了转,毫无戒备的回了一记微笑,“这话也不是我说的,借来用用罢了。”

“喝茶!”男子却没去深究,豪爽地站起身,手上的茶壶刚提起来,还未来得及往安娴杯子里续水,侧方突然一把利剑直刺过来,男子手上的茶壶情急之下猛地甩了出来。

也就是瞬间的功夫,茶馆内一片尖叫声,人潮蜂拥地往外挤。

安娴被跟前男子护在身后,大抵也是被突如起来的变动吓傻了,没有想到,齐国以强国号称,然而自己一个齐国太子妃,在齐国领土内,还能早上晚上各遇一次浩劫。

出来时什么都打算好了,连客栈到闹市的路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却没想到,还有人想杀她,那夜贼明显地就是冲她而来,剑锋几次都直接对准了她,幸好都被跟前的男子挡了回去。

今早在驿站遇到的那些人,好说也算是有过节的,可今夜出来,安娴想不通自己哪里惹事了,招了这等凶险的杀手。

安娴躲在男子的身后,紧紧地攥住了他衣裳,刀剑声就响在自己耳畔,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落在她身上,吓得闭紧着眼睛不敢往前面看。

“别害怕,跟着我就好,不会有事!”男子说话间腾出了一只手拉住了安娴的胳膊,缓缓地往茶楼外退去。

安娴也很听话,猛地点了点头,紧攥住男子的衣裳,不敢松手。

闹市因这一起厮杀,逃的逃躲的躲,安娴手里买的那一堆小东西也早就不见了踪影,来时的十余人,在退出了客栈之后,已有半数丧命在了男子手上的剑下。

退出客栈之后,周围的打杂声小了些,安娴才终于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本以为看到的是夜贼狰狞的面孔,却不想一睁眼就瞧见了一脸阴沉的齐荀,刀剑在他手上,就跟今儿早上一个样,一剑横扫过去,这场劫杀基本就被结束了。

安娴狠狠地打了个抖,与祖宗相处久了,心头好不容易淡去的恐惧又窜了出来,突然就想起了,关于齐荀的另外一个称号,活阎王。

她今夜就不该出来的。

“过来!”齐荀的身影被月色镶嵌出了皎洁的光晕,如同被清晨的冰霜笼罩,脸色差,气势也冷,剑在他手上,话是对安娴说的,目光却在安娴身前的男子身上。

“还要我来拉你过来吗?”见安娴没动,齐荀的声音明显大了些,说完还当真就上前拎人。

安娴松开男子的衣裳,从背后挪出了身影,才往前迎了两步,就被齐荀一把拽过去,单手搂住了她的肩头,捏的她胳膊都快碎了。

而偏生搂住她的那只手,正好握着剑,剑尖还残留着血渍。

安娴侧目看了一眼,脸色就变得煞白,心里恐慌达到了极点,也没顾忌周围的人,一转身,双手结结实实地抱住齐荀的腰,颤抖地说道,“你别生气,我害怕你生气。”

“你就不怕死?”齐荀不但没消气,声音还更冷了,难道他齐荀比那些刺客还更可怕?

适才收到消息,知道她一人偷偷跑出了客栈时,鬼知道他紧张到什么样,紧张到开始后悔自己的计划,后悔不该隐藏身份。

心口的那份担忧,让他赶过来时,一个活口都未留,然而无论是担忧还是紧张,都在他看到安娴拽住了旁人的衣裳之后,俨然转化成了怒气。

怎么看心里都不舒坦,尽管他知道是对方救了她,可就因为这个原因,才更让他生气,他从来都是一个骄傲的人,他的女人何时又需要旁人来保护了,讽刺的是,事情发生在他的领土之上,离洛阳城两三日的路程,竟然就两次三番的遭到了行刺,还被一位路人救下了。

齐荀能不生气,就不是齐荀了。

“怕。”

安娴声细若蚊,齐荀却已经将注意力放在了跟前男子的身上。

“你想要什么?”齐荀努力平复了心口的怒气之后,锐利的眼睛看着对面的男子,他齐荀从不喜欢欠人恩情,既然是他救了她,他就应该给他回报,只要他提的,他都会满足。

那男子却是扑哧一声笑出来,耸了耸肩,一脸的无所谓,“举手之劳,没什么想要的。”

“姑娘既然无碍,在下就此别过。”男子的笑容依旧明朗,随性的退后了两步,转身往巷子深处走去,走了一段,突然又转过头,手里扔出了一个纸包,对安娴说道,“诺,你的东西。”

小半袋麻糖,瞬间落入了齐荀的掌心,再抬头,就只看到了男子潇洒离去的背影。

齐荀咬着牙,双目溢出了寒光,就为了一小包麻糖竟然一个人跑了出来,那一桌子的东西,还不够她吃?就如此馋食?命都能不要!

刚刚消去的怒气,突然又游走在胸口,齐荀握住剑柄的指关节捏的泛青,即便如此,还是隐忍住了没当场发火的冲动。

过了一阵,齐荀才将手里的剑扔给了身后的暗卫,双手向后握住了安娴圈在自己腰侧的小手,沉着脸一根一根地去掰开她的手指头。

直到将安娴彻底地拉开了之后,齐荀的手掌又才牢牢地捏住她的手臂,望着她怯生生的眼睛,对视了几瞬,齐荀将鼻尖抵在了安娴的额头上,一字一句地说道,“回去之后,你最好给孤一个解释。”

不是自称我,而是称上孤了,安娴僵住身子,知道祖宗是生气了,站在那里动也不敢动。

身后的暗卫已将十余具尸体挑开了面上的黑布,整齐地排成了一排,安娴本也没有胆子看,然而还是忍不住好奇,余光往那上面扫了一眼,不曾想就认出来了一人。

正是适才卖胭脂的老板,因为给了她一袋铜钱,安娴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在这之前,她还将其归为好人的那一类,殊不知,转个眼,就来要自己的命。

安娴并不知道,自己递过去的金叉,在她走后就被送到了暗处。

市面上流通的钱币有字样,宫里头做出来的首饰同样是刻有字样的,西乡的街头外地人多,鱼龙混杂之处除了明面上的官兵,暗地里也有一方的头目霸主,安娴的金叉一眼就能瞧出端倪,做工不但精致,上头还镶嵌了珠花,一看就不是俗品。

除了金叉,招人眼的,还有安娴的脸,此等容貌惊为天人的女子,有心的人只要一瞧,便知道绝非寻常百姓。

商贩给安娴那一袋子钱,为的也是让她在街道里多逛逛,等自己找人识了这金叉回来,确保还能再寻的到人。

这一寻,便与许家要寻的人对上了号,许氏的手最长也就只能伸到西乡,再往前走,她便再无人脉,在安娴来到西乡之前,便下了高成本,势必要让她死在这里,道上签了生死契约的人,多半只认钱,出手时,不会去问地方的身份。

是以,安娴一出现,就已经被暗道里的人惦记上了。

“他要是觉得吃亏了,来找我,我把铜钱还给他就是,怎的还动上了刀枪,就为了一袋子铜钱,好歹我也是太子妃,这条命,怎么也比一袋铜钱值钱。”安娴走到那尸体旁边,顾不上其他,劈头就是一顿指责。

亏得她还念叨他是好人,感谢了他一路。

安娴的那声我是太子妃,说的特别重,语气也很是自豪,听在人心头,还有几分炫耀,齐荀当然也听出来了,崩了一晚上的神经,再看向安娴愤愤不平的小脸时,终于缓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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