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娇贵,宁琳琅自觉的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反正养家糊口也就那么回事,虽然跟她最初设想,比如被娇养下有点偏离,毕竟世事难料……
反正以前是抢地盘,养小弟,现在干活养爹爹,都是体力活,差不多,就是不好找那种让她显得娇娇弱弱的活……
她愁苦着。
于是,于霜华找了何旭昭,现任的京兆尹,当年受过宁琳琅祖父的提携之恩,也是难得还记着恩,至今对着宁家,是能帮衬的就帮衬,这也是为何于霜华一介女流能做捕快的原因,虽然是聘用形式的,但其权利职能与吃官粮的无异。
何旭昭一听,立马安排宁琳琅进了何府,给自己的夫人当贴身丫鬟,一不用卖身,二不用跟其她丫鬟一样住府里,贴身丫鬟的活又向来都是最轻的,给的工钱还跟死契的一样高。
人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宁琳琅感动之余,乖乖遵守外界规矩,绝不持恩相挟,毕竟这路走不远的,更何况何夫人防她就跟防贼一样。
不过,换成其他人,大概也会不安,任谁都可能会怕家里多上几个吸血的。
于是,半年来,她学着如何将锋利的爪子收起来,如何将眼神收敛的温润如水,对着何夫人尽心尽力。总算使得何夫人从一开始的不情愿,警惕到后来的慢慢喜爱。
宁家总算生活彻底安定,就差她宁琳琅的婚姻大事,京中,跟她差不多的姑娘,孩子已经在路上跑了,而她,孩子她爹目前还没彻底着落……
对于婚事琳琅千挑万选了下,目前最满意的对象就是隔壁宰猪的大朱,以后可以每天有猪肉吃,虽然宁方千百个不愿意,然而,身为爹的他没有话语权……
就是……
“琳琅,我要去娶小翠去了……”
彼时,宁琳琅正提着最新鲜的大白菜在街上买菜,大朱抱着一大坨猪肉拦在她身前,圆滚滚的脑袋低垂着,像是没脸见人。
“你说……啥?”琳琅觉得自己幻听了下。
大朱皱了皱眉,这个“啥”字,小翠就是不会说的,一个字就将两人分出了云泥,小翠就是天上一团长得不错的云,琳琅就是地上一坨即使再好看,也是一坨坨泥巴。
“我喜欢上小翠了,所以要娶她。”声音立马有力了许多,像是终于给自己找了点抛弃人姑娘家的底气。
琳琅如遭雷劈。
“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朱实诚的道:“上个月往豫亲王府送猪肉的时候认识的。”
现实是如此的沉重,琳琅被砸晕了,出口问着:“她在王府做什么……”
“她在王府厨房,她爹是厨房的管事!”说完,大朱愣了下,赶忙补着,铿锵有力的道,“我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是因为真的爱她。”
琳琅身形晃了晃,她怎么忘了,这世上除了门当户对,还有攀高枝?外面大千世界,她要学的东西果然很多!
算了,她挥了挥手,道:“没事,你走。”
她得重新找能让她贤良淑德的相公了,街头的阿白好像还不错,很勤快的样子,人品好像也还行。
她宁琳琅永远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那个,琳琅,这猪肉给你们。”大朱叹了口气,说着就往人怀里塞猪肉,琳琅手一伸直接抱住,然后边走边想着,身后大朱心疼的望了眼,那身影多萧索啊,萧索的他心肝一阵一阵的疼着。
要是琳琅的身份再高一点就好了,或者没有家道中落该多好,琳琅比小翠好看多了。所以,老天为什么要让他这么抢手呢?
等等?
“琳琅!”他突然出声叫道,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何事?”琳琅转身,秀眉微簇,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大朱看了,心肝又揪了下,他含情脉脉着道:“那个,我可以说服小翠,让你做妾。”
风吹呀吹的,宁琳琅转身走人,继续思考着阿白的优缺点,皮肤白了点,力气小了点,但对他娘很孝顺……
“琳琅,我说的真的!”身后大朱用他厚重的声音表示着决心,引得满街侧目。
琳琅不理他,继续走自己的,眼角瞥到一侧的萝卜,貌似挺好的,宁方也爱吃。
就是身后的人扔下自己的摊子,急急追上来,挡住了一摊子的萝卜,她有点犯愁,他道:“我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的。”那眼睛,神采熠熠的,亮亮的,里面还有一团小火苗燃着。
此刻,街头,一辆明显是权贵的马车,莫名其妙的拐向这一条人多的要死的街道,里面坐着的人还浑然不觉。
萧扬,曾几何时,也是驰马纵横京城,成日逗鸟遛狗的浪荡公子哥,做为惠元帝的遗腹子,浩慧帝最小的皇弟,在京城,他就是横着走,上面那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有人都以为,他这一辈子就是这么个不学无术之徒,但就是没人想到,这么个注定一生都是个废物的人,有一天,会一路坐上亲王之位,统帅六军,成为新帝的左右手,更没想到会成为让京城百官,皇亲国戚闻风丧胆的阎王爷,就因他还肩负检察百官之要职,一般,出现在他名单上的,下场不是斩首就是抄家。
印证了那句阎王要你三更死,绝不留你到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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