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酉初赴华宴。(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陆小凤是真的遇到了麻烦事。

他和上官飞燕去了一处外表装饰华美,内里已经见衰败的宅子,上官飞燕说,这便是他们大金鹏王朝覆灭之后,他们大金鹏王朝的皇室血脉居住的地方。

上官飞燕自言是大金鹏王朝的嫡系,因为她年幼的弟弟死于青衣楼之手,所以她现在理应按照大金鹏王朝的规矩,继承皇位,成为大金鹏王朝的女皇。

上官飞燕请陆小凤来,目的是为了给亲人报仇,她信誓旦旦的对陆小凤说出了三个怀疑的对象,这三个人是当年大金鹏王朝覆灭之时,他们的皇帝为小王子选出来的顾命大臣。因此,只有这三个人有想要杀小王子灭口的理由。

“既然是顾命大臣,那他们为什么要杀小王子?甚至就连几岁的孩子也不放过?”陆小凤一脸的不敢置信。在和上官飞燕的交谈之中,陆小凤知道了她的弟弟年仅七岁,却还是死在了那些青衣楼的人手上。

说这话的时候,上官飞燕一脸的哀伤,还怕陆小凤不相信一般,带着陆小凤去看她为亲人供奉的牌位。而上官飞燕的弟弟上官雪因为太过年幼,算作早殇,因此按照大金鹏王朝的习俗,需要在祠堂之中停灵三百日才能下葬。

上官飞燕抚着自己弟弟的棺椁,对陆小凤说道:“当年大金鹏王朝覆灭之时,圣上曾经将国库一分为四,分别交给小王子和那三个顾命大臣,圣上之意,是将此留作日后复国之用。然而那三人到了大安之后便隐姓埋名,这么多年也没有音信,更别提复国之事了。我也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打探到这三人如今的姓名身份,他们如今或是富商,或是门派掌门,之所以要杀我全家灭口,定然是因为他们怕日后我们找上门去索要那些财宝,所以才先下手为强,想要独吞那些财宝的。”

陆小凤看着那小小的棺椁,心中很是为这孩子惋惜。他心下一软,对上官飞燕说道:“上官姑娘放心,陆小凤一定会竭尽所能,为你们讨回公道的。”

上官飞燕的脸上写满了感激,而后她请陆小凤到正厅,将那三个大臣如今的身份姓名一一对陆小凤道来——山西珠光宝气阁阁主,闫铁珊。四川峨眉掌门,独孤一鹤。天下首富,霍休。

不提青衣一百零八楼,就是这三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位都足够棘手。不过陆小凤并非怯懦之人,为了心中的正义,陆小凤还是应下了此事。

不过他也没有相信上官飞燕的一面之词,为了考证她此言的真假,陆小凤特地去找了大智大通求证。大智大通只道“却有大金鹏王朝以及顾命大臣之事”,陆小凤这才开始着手帮助上官飞燕他们一家讨一个公道。

大智大通是宫九的人。前生或许不是,但是今生一定是了。至若这个“大智大通”是否还是陆小凤前生熟识的那个公孙老爷,却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情。不过这种消息贩卖的喉舌人物,宫九自然是要掌控在自己手里的。

大金鹏王朝一案比宫九前生提前了若干年,不过没有变的是,这些人还是盯上了陆小凤。宫九是不会给陆小凤剧透的,甚至可以说,陆小凤越是倒霉,他越是开心。

所以,宫九他命令大智大通忽悠了一下陆小凤。

今生也不知是否是剧情提前了的缘故,上官飞燕他们换了路数,没有上演一人分饰多角的戏码,却是直接抹去了上官丹凤的痕迹,更是将上官雪儿说成了上官雪,分明是个妹妹,还是自己亲手扼死的,却说成是被青衣楼所杀的弟弟。

不得不说,这女人的戏还挺多,宫九嗤笑了一声,开始思索在这件事上自己能获得多少利益。前生的时候宫九渔翁得利,接手了青衣楼。青衣楼虽然是鱼龙混杂之地,但是倒真的有几个可用之人,这块大肥肉,今生宫九自然不会放过,不过顺手卖给闫铁珊一个人情倒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闫铁珊本就是太监总管,他无儿无女,百年之后珠光宝气阁自然需要有人继承,如今他属意霍天青,但是宫九知道,霍天青已然不想等到闫铁珊故去了,所以他联合了上官飞燕,一同图谋闫铁珊的财产。若是宫九救下闫铁珊,那么将珠光宝气阁交给霍天青继承这条路自然是不通的,如此一来,中间实际上还有许多的可以操作的地方。

区区一个珠光宝气阁,自然不值当九公子亲自屈尊降贵的去讨好一个阉|人,不过宫九手底下从来不缺少有眼色、有野心、有手段的人,珠光宝气阁是个平台,也是块试金石,宫九是乐得给他们一个锻炼的机会的。

陆小凤在上官飞燕的演技和对大智大通的盲目信任之下,开始为大金鹏王朝鞍前马后的奔波。与此同时上官飞燕也没有闲着,她盯上了和叶言欢与西门吹雪私交甚好的两个人——李寻欢和花满楼。

上官飞燕和霍休是打定主意拉西门吹雪与叶言欢下水,因此恐一个陆小凤还不够,是以他们想要在此事之上为自己更加增添筹码,霍休就不相信了,若是他将叶言欢周遭所有的人都卷入此事中来,那小丫头还能耐着性子不出手不成?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novelhub.org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