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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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越的眼神落在了周如甄身上,见只是一位长相清秀,面容稍显稚嫩的小姑娘,微微挑了下眉。据他所知,金晋可是出了名的爱好美人,身侧陪伴的要么就是演员要么就是一些交际花似的女人,每一个可都身段姣好,风情妖娆的。

这个女人,不或者说是女孩子,可不是他喜欢的风。

不同于沈清越的无所谓,周如甄则眼神复杂的看着沈清越。上辈子的吴烟后来就是和沈清越在一起了,很多年后,还有媒体扒过这俩人是如何在一起的。但报道中只是隐约透露了一条,他们俩的认识是别人介绍的,后来就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虽然这个相识并不浪漫,但周如甄却清楚,他对吴烟好到了什么程度。在网络发展迅速的年代,曾经有人列举过沈清越送给吴烟的礼物,几乎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不仅如此,还将自己公司的股份分割一大半给吴烟,那可是一个商业帝国。他直接把吴烟推成了全国首富,也把吴烟宠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而他背后的权势,更是大到不可思议。

她记得,上辈子在她死之前,她还看到电视里的新闻报道。沈清越专门为吴烟建造了一个乐园,以吴烟的名字来命名。

她在找不到那个那个男人的时候,就意识到,事情出了偏差,或者说,蝴蝶效应来了。她问了吴烟几次,也暗中观察了几次,甚至偷偷溜进吴烟租的阁楼里,没发现吴烟有救过人的迹象。她心里松了口气的同时,又开始着急。她没有了这次的机遇,那她的生活就不会有任何改变。

她决不允许自己重复上辈子那样的一生,好在她有记忆,她能预知未来,所以她将视线瞄准了金晋,这位曾经公开示爱吴烟的男人。为什么不找沈清越,那是因为她压根就不知道从哪里找沈清越。而金晋则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海城人,金家在哪,半数以上海城人都知道,她很轻易就能找到他。

最开始,她压根就碰不上金晋的边,但在她传了一条海城ZF正在秘密筹划海城批发市场的时候,金晋就见了她。金晋文雅,有风度,短短几天的接触,她就迅速沉沦。但她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她是靠预知来给金晋提供消息的,实际上的很多操作她都不懂。

好在,她重点关注过金晋和沈清越争夺市场的两个项目,一个就是海城批发市场,一个就是海城新区黄江边一块地的竞拍。她这几人的投标书记得很清楚,所以她能帮助金晋拿下这两个项目,如果都拿下了的话,那金晋必然对自己刮目相看,至于吴烟,她是不会让吴烟出现在金晋面前的。

现在再看到沈清越,面对他精致俊美的五官时,周如甄的心不可抑制的为他狂跳。如果,如果这样的男人是宠着她的该多好,如果上辈子他买的那些珍宝都是送到她面前的该多好。

或许,她可以同吴烟一样,游走在这两位男人之间。

周如甄这么想着,眼中的亮光更深,带着浓重的贪婪,她笑着张开嘴,试图用自己最好的姿态,但她没有接受过什么礼仪训练,上辈子也是穷困潦倒,端酒杯的手势都很不准确,而这样的笑容在她脸上绽开,也显得外的恶心,“你好,沈先生,我仰慕你很久了,真高兴这次能见到你。”

沈清越皱了皱眉,他望了眼什么变化也没有的金晋,对周如甄淡淡的点了下头,“你好。”只这一句便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

周如甄完全没有察觉一般,急切的探向他,眼睛也渴望的看着他,“沈先生看起来兴致一般,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宴会,虚伪的名利场,没意思。”

她记得有有一篇关于他的采访,说沈清越特别讨厌宴会,说这都是很虚伪的名利场,没意思透顶。于是,周如甄才想着投其所好这么说。

果然,沈清越眼神诧异的看向了她,她兴奋的想着,自己肯定引起了沈清越的注意力。

沈清越确实不喜欢这些宴会,大家聚集在一起,各自试探,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诧异是诧异在,作为金晋的女伴,怎么会当着他的面,说不喜欢这种宴会呢?要知道,金晋可是最喜欢这种场合的,他在这种场合里,长袖善舞得很。

站在一旁的金晋脸确实黑了,他带来的女伴说这种宴会没意思,那不就是他觉得没意思?这可是打宴会主人脸的事。

他看着旁边不知所谓的周如甄,压抑着怒气对沈清越说道:“如甄年纪还小,不懂事,可能是觉得咱们这些成年人的宴会不好玩。”

沈清越点点头,“既然年纪小,那就让她去做符合她年纪的事,没必要来这种地方。”

周如甄这会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是说错了话。“对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

她眉头轻蹙,做出一副难受委屈的样子,眼巴巴的看着金晋,又看了看沈清越,然后垂下眼眸,显示出自己的弱小无辜。

沈清越一言难尽的看了眼金晋,“金先生,您的女伴似乎很委屈呢。”

不止委屈,还一脸恶心巴拉的想勾搭我呢。这句话沈清越没说,给金晋留点面子。

金晋这会也会后悔得不行,刚刚为什么要听周如甄的,把她带到沈清越面前。明明之前她表现得虽然一般,但也不算失礼。现在却像是发.情了一般,眼神飘忽不定。他自己也是风月场中的老手,哪能看不出周如甄的意思。

周如甄前些日子眼中的对他的崇拜以及炙热的喜欢,让他很受用,虽然他不喜欢周如甄这种类型,但周如甄年轻、饱满。这样一位妙龄的女孩子,是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最喜欢的那种青涩。所以尽管他对周如甄掌握的信息来源心存疑虑,但为了调查她,还是愿意花钱养着,也不介意带她出门见见世面。

可现在,她当着自己的面,用这种拙劣的手段勾引着沈清越,这让他感觉自己的脸都被沈清越踩在了脚下,他很生气。可他向来有风度,在这样的场合自然是不能闹出什么的。

于是他看着周如甄的眼神转为凉薄,脸上温谦的笑容也收敛了,只是淡淡的说道:“看来如甄还挺喜欢沈先生的,那如甄你就陪沈先生好好聊聊!”

说罢,他转身就走了。

周如甄没有觉得金晋的态度有哪里不对,还以为金晋是吃醋了,因为手里头有金晋想要的消息,所以周如甄也没有追上去,反而一心想让沈清越注意到自己。

只要一想到这两个男人从此都围着自己转,她就外的兴奋。

沈清越拦都拦不住人,这谁要和这个恶心的女人聊啊!

只是他刚要走的时候,就听到周如甄问了一句,“沈先生,您认识吴烟吗?”

沈清越停下脚步,背靠着后面的栏杆,桃花眼注视着她,摇摇头,“不认识。”他举杯喝了一口红酒,眼角瞥着周如甄的脸色,在她脸上看到了一丝窃喜之后,隐约觉得不对。

在周如甄问的时候,他想到的就是小烟,虽然不知道她全名,但他身边名字里有个烟字的,也就只有小烟了。可他没有说认识,他认为这个叫周如甄的有些不对劲。

周如甄送了口气,脸上难免带了几分窃喜,也就是说,吴烟确实是没救到人了,不然的话在,现在吴烟跟沈清越至少应该是见过面的。吴烟长得漂亮,有那么一张脸,就足够吸引住这些男人了。如果沈清越现在不知道吴烟的话,那她就能提前一步把沈清越勾引过来。

她是没有吴烟好看,她也没有吴烟那么惹人怜惜,但她能预知后世几十年发生的大事,可以帮助这两个男人更早的成就他们的商业帝国,她相信,没有男人会拒绝的。

沈清越想了想,追问了一句,“这个人是谁?我应该认识吗?”

周如甄把酒杯端高,避开他的眼神,“我只是随口问一句,我以为沈先生您认识呢!”

沈清越越发的疑惑,深深的看了一眼周如甄之后,说道:“哦!”

或许,待会他可以离开,去问问小丫头,认不认识这个周如甄。

周如甄没能和沈清越说上几句话,就被沈清越给打发走了,而心里起了去见吴烟心思的沈清越,跟宴会主人了提了告辞,就提前走了。

他不知道吴烟已经搬家了,以为她还住在以前的那个地方,将车开到那之后,就在楼下等着,结果等到艳姐都回来了,都没看到那个小丫头。

艳姐回来见楼下站着一个大高个差点没吓死,看清楚人之后才松了口气,“沈哥,你真的吓死人了。”

“艳姐。”沈清越对她点点头。

艳姐眼珠子一转,走上前问道:“沈哥是来找小烟儿的?”

“嗯!”沈清越往后退了一步,他抬手看了眼手表,“她现在都回来得这么晚吗?”沈清越准备开车到江北路去看看,但是没准这会小丫头已经在公交车上了,路上可能会错过。

艳姐轻笑一声,手里甩着那把钥匙,“回来?沈哥你不知道小烟儿早就搬走了?”

她满意的看着沈清越脸色大变,然后慢条斯理的扯了扯自己的头发,故意凑近了沈清越,媚眼如丝的盯着他,“原来,小烟儿没有告诉你啊!”

沈清越也说不清楚自己现在心里的滋味,很失落,不过对于艳姐现在的举动,他伸手将艳姐推开,面色不虞,“艳姐,请你站直一点。”

艳姐无趣的收回来,懒懒散散的站着。本来就是想逗一下的,真不给面子。“那行,我上楼了。你啊,就慢慢等,看看小烟儿能不能感应到你在这等她,然后过来找你。”

她作势要打开大门上楼,钥匙刚要插进锁孔呢,身后的沈清越就叫住了她。

“艳姐,你知道她搬到哪去了吗?”

顺利从没有再为难他的艳姐那拿到了小丫头的新住址,注意到就在江北路边上,沈清越松了口气,准备明天抽个时间再去找她。

正要离开的时候,艳姐站在门口叫住了他。

月色莹白,给路面铺上了一片银霜,艳姐一脸的浓妆也掩盖不住她的疲惫,她问道:“沈哥,你等小烟儿这么晚是为了什么?”

为了来问她是不是认识周如甄啊!这个回答在要脱口而出的时候,又被沈清越咽了下来。他陡然想起,如果吴烟真的认识周如甄,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为什么半路离开宴会,在这栋小楼下面,从7点等到了9点?

带着这样的深思,沈清越离开了这个他只来过几次的地方。

艳姐晃悠悠的上了楼,在把自己的房间门打开的时候,想起了之前吴烟给她开门的场景,她抿唇一笑,哼起了一首在夜总会听到的歌。

“梦里共醉,让我抛开挂虑,共你编织爱字句……”

……

现在住在了江北路边上,吴烟就晚点收摊了,也学着前面两排的摊位,从后面的居民楼里拉线过来,承担一点电费,每晚亮着灯守到晚上八点。

其实晚上人也不少的,天气越来越热,在家呆着又闷,还不如出来走走,散散步。这周边居民楼多,又有好几班公交车路过江北路,稍微远一点的,也愿意坐车过来转转。

晚上出来逛的,一般都是一家三口,而且大多数都是有正式工作的。他们白天要上班,晚上或者周末才有休息时间。这类家庭因为计划生育的政策,就只有一个孩子,如果带出来逛街的话,一般就是给孩子买衣服买。

如果逛到了最后面吴烟这,看到这些漂亮发卡头花之类的,那大多数都会给自己的女儿买一些头花戴戴。

有正式工作的手里头都不缺钱,给自家孩子买点零碎的小玩意儿,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而这类人也不怎么跟吴烟还价,当然大多数也都是看吴烟自己年龄就不大,也没好意思还。

吴烟摆了几天晚上的摊之后,就发现短短两小时,有可能都能赚到白天摆一天的钱。为了能及时供上货,她现在晚上都要做这些都要做到十一点才能睡觉。为此,白天就不能起太早。好在摊位有李大姐帮她看着,也没人会抢她的。

这天吴烟晚边收了摊位之后,就拎着两包东西往租的房子走去,远远的,她就看到楼下等着一个人,对方也注意到她了。快走两步从阴影下出来,他将手里的电筒打亮,照在吴烟的脚边。

“吴烟,你回来啦?我妈让我给你送一份菜过来。”来人是赵奇,李大姐那个在读大学的儿子,这几天学校放假,他就回来了。

吴烟手上没空,赵奇注意到后赶紧伸手要帮她拿一包东西。

“谢谢,不用你拿,我自己拿就是了。你妈她也真是的,我这里有厨房也能买到菜,我早上做的放冰箱呢,还老是给我送菜。”吴烟温笑着一张脸,和气的说道。

赵奇不好意思跟她抢,只能跟在旁边,心疼的看着她拎着两大包材料,走路都有些晃悠,“没事,你这些天晚上都要摆到八点,我妈说你回来还得热菜,不方便,正好家里多做了,趁热给你拿过来,你到家就可以吃了。”

吴烟是真的感谢李大姐,虽然李大姐赚了些钱,但也是辛苦钱啊,家里一儿一女都在读书,都是要花钱的,住在海城,买菜都是花钱买的。这一天做菜做多了,那还好说,要是连着好几天都做多了,那就是特意为她做的了,相当于每天晚上都多加一双筷子。

艰难的上了楼,吴烟把东西放下,伸出手接过那个碗,“赵奇,你跟你妈说一下呗,真不用给送饭菜了,我家里真的有,这些天每天送一大碗,我都吃胖了。”

赵奇个子比吴烟高,眼神躲闪着,一会又忍不住看她的脸,见她小脸绯红,脸上湿哒哒的黏着一缕头发,不见丝毫狼狈不说,反而更增添了几分柔弱之感,唇色艳丽,在这样比较黑的环境下,都掩藏不住绝美的面容。

他的脸越发的红了,呼吸都加重了一些,吴烟疑惑的看向他,只见他眼睛往上飘着,粗声粗气的说道:“那还是你自己跟我妈说。”说完,他拿着手电筒蹭蹭蹭下了楼。

吴烟张了张嘴,看他跑得飞快,又忍不住笑了。算了,还是明天跟李大姐再说说。

进了屋,吴烟把那碗菜放到桌子上,将那两大包东西给拿进来。然后拿着碗进厨房去,将早上煮好的饭热一热,再把自己早上炒的菜也热一热。

三个菜,一碗饭,这放在上辈子,吴烟想都不敢想。

这具身体和她上辈子饿出来的那种瘦有得一拼,本来骨架就小,瘦起来确实如弱柳扶风,可不弱柳嘛!长到十五岁没吃过一顿饱饭,每顿只能吃三分饱的情况下,谁会不弱柳?稍微要是长胖了一点,那就可能会不让你吃饭。偏偏她们还要学做菜,做完的菜她们自己是不能吃的,是要给院里的婆子来评判好吃不好吃。

吴烟真的受够了那种日子,所以她来了这里之后,每顿都不会委屈自己,就算之前手里头的钱有限,她买不起好吃的,那至少每顿是要吃饱的。

这边有厨房,她能自己做饭了,第一次吃到自己做的菜时,她眼泪一下子就出来。那种满足感,是她两辈子都没有感受过的。

现在的她努力生活,努力吃饭,努力长胖。

上辈子她不知道自己有多高,比那些婆子是要矮的。这辈子她买了皮尺,隔一段时间量一下,看着身高一点点上去的时候,就会高兴得不行。

她希望自己高一点、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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