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思翰没出来之前,好多扛着相机的小姐姐都在偷偷拍林森诺。
林森诺并不喜欢这样被注视的感觉,尤其是还有人拍照,他微微皱了眉。
施宁坐在他身边,察觉到他情绪的变化。
她挽住了他的手腕,对各位拍照的小姐姐甜甜一笑。
“不好意思啊,我男朋友只是普通人,你们这样拍他他会害羞的,大家还是专注拍思翰。”
那些扛大炮的站姐们见此也只要收回了相机,转过头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
周围的目光终于散去,施宁松了口气,却见林森诺似乎在偷笑。
“你笑什么?”
刚才还皱巴着脸,这会咋还就笑上了。
林森诺:“没什么,只是觉得我的女朋友出息了,还懂得维护男朋友。”
演唱会很快开始,四周的光全都暗了下去。
“靳思翰!靳思翰!”
场内的所有人都在大声尖叫着他的名字,用最大的热情迎接他出来。
终于,舞台上的聚光灯亮起,他在沸腾到快将整个体育场掀翻的尖叫声中帅气登场。
靳思翰之所以能够爆红,除了优越的长相,与他的才华更分不开。
国内很少有像他这样唱跳俱佳,并且在创作上还具有一定天赋的爱豆。
他一连唱了十几首歌,大多数都是原创。
“今晚到这就要结束了,谢谢大家能来我的演唱会,这是我的第一场演唱会,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感谢每一个能到来的你们。”
他说着,面向观众,朝舞台的几个方向都深深鞠了一躬。
“呜呜呜呜哥哥不要走!!”
“儿子妈妈爱你!再唱一首!”
“靳思翰靳思翰!”
“不要走!不要走!”
台下的粉丝哭成一团,大声喊着让他不要走再唱一首。
“这么多人喜欢他,这孩子真出息了。”施宁由衷感慨。
“嗯,舞台上的他确实很耀眼。”
林森诺接着道。
心里想的是,既然这么多人喜欢你,那施宁就喜欢我好了,其他人的喜欢我都可以不要,我只要她。
就在这时,舞台上的灯光再次亮起来。
场子里的人就跟疯了一样大声尖叫。
升降台缓缓升上来,他换了一身衣服,重新站上了舞台。
靳思翰的舞台偏好大多是唱跳型,妆发自然也是往时尚潮流外放那方面靠。
而他最后一首歌的造型,不管是前奏音乐,还是服装上,都和之前的大为不同。
他穿了一件蓝色衬衫和白色牛仔裤,造型十分清爽干净。
“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这首歌是我出道前写的,然后我重新进行了编曲。这首歌对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晚也是第一次唱,希望大家喜欢。”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告白。”
他坐在舞台中央,专注而深情的唱着这首歌,手指缓缓拨动吉他弦。场内的万人为他静止,沉醉在他的演唱里。
这首歌是今晚他唱的所有歌里最抒情的一首,场内其他观众听得如痴如醉,施宁却分外紧张。
她的票是靳思翰给的,距离舞台很近。
靳思翰也自然知道她坐在哪里。
所以他全程目光都看着她唱这首歌到底是几个意思?
这小子怕不是疯了。
歌词其他人不知道,但她却能听出来,是写给她的。
她能听出来,林森诺自然也能听出来。
施宁悄悄转过头,果然,她身边的某人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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