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所爱的就是他爱的,她所敬重的人,他自然也只能捧着。
“那大哥,我再给你倒杯?”
李玉白见他手都烫肿了,还这么好脾气哄着他。
心中一边想着,他果然没看错人,有他在,殷殷定是能幸福的。
一边又恶意想找到朱景之缺点,以此来攻击他并不适合。
他就这样陷入了自我矛盾,折磨自己的同时,也折磨着朱景之。
朱景之见他半天没回应,便试探地又去倒了杯热茶来。
被烫肿了的手,就算接触一点热度,都有一种灼热感,更何况又是一杯滚烫的茶水,朱景之能坚持捧在手里,都是用滔天的毅力在坚持着。
他本来以为,这一次,李玉白肯定也不会接下这杯茶,这又是他折磨的手段。
结果,这一次,李玉白却是接下了。
不过,接到手中后,也没有喝下,只是放在茶几上,这才不轻不淡看他一眼:“坐下。”
得了他的允诺,朱景之这才放松坐下。
当然,坐下后,他便连忙向朱景之介绍菜色,一边又连忙上前倒酒,倒完又要敬酒。
李玉白不咸不淡和他碰了一杯后,这才打开话匣子。
朱景之也算聪明,男人在酒桌上,总没那么多顾忌。
别看李玉白长得英俊文雅,朱景之也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这两人喝起酒来,却十分豪放。
酒过三巡,二人互相观察了对方一眼,见对方都没醉意,一边佩服对方的酒量,一边有些惺惺相惜了起来。
像他们这种酒量大的人,一般很少人能奉陪的起。
这一下找到了对手,两人便往狠里喝。
喝到最后,两人终于醉了,却没分出胜负来,因为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先醉了的。
不过,在醉中,朱景之还不忘贴心道:“大哥,我知道你今天为什么忽然不爽,你是因为我和殷殷同居了?”
李玉白嗤笑一声:“你还算聪明。”
他没掩饰自己生气的点,在殷殷面前需要隐藏,在这人面前却不需要。
朱景之虽然醉了,却还本能为李玉白倒酒,言语里还带着敬重,可见对李玉白的尊重是发自内心的。
“大哥,我早就知道了,但我理解你,如果……我有个妹妹,和别的人同居,我也生气。”
因为醉了的缘故,朱景之说话没有那么流畅,但咬字还是很清晰的。
李玉白在醉中听了这话,还不忘阴霾看了他一眼。
朱景之又道:“大哥,我说一句,我能看得出,殷殷很喜欢你,也很敬重你……”
“所以?”李玉白昂头喝了一杯酒,脸色仍然臭得吓人,若不是他也醉了,实在没什么力气折腾了,否则,朱景之又要遭殃了。
“如果你以后有什么气,直接说出来就行了,殷殷肯定不会做惹你不开心的事。”
“这还要用你说,她从小就听话,又乖巧,从来不会让我不省心。”李玉白说的是一脸自豪。
朱景之这会倒是有些酸了,他从来没参与过那些事,但知道他们关心匪浅,心里对李玉白也更加亲近了几分。
“大哥,我也一样,你不开心,殷殷就不安心,你说出来,我会配合你的。”
“什么意思?”李玉白斜望了他一眼。
“我准备搬回自己的房间,什么时候大哥你放下了,不再折磨殷殷了,我才回去。”
李玉白又怒了:“我什么时候折磨殷殷了?”
这小子,简直欠打。
作者有话要说:推荐一下自己的完结文,书荒的可以看一看,书不荒的,忽略这个推荐
《反派大佬要听话[穿书]》
文案:顾墨一朝穿越到书里豪门女配身上。
在外流落多年的姐姐是女主,一出现便夺去了父亲母亲和弟弟所有的亲情;
自小订婚的未婚夫成为了男主,而她成为了本书最大的炮灰。
面对惨不忍睹的剧本,前世作为顶级豪门接班人的顾墨心中是拒绝的。
她才不要去攻略渣男.
没成想,竟然是让她改造本书最大的反派。
……
大Boss程赤生平最喜欢的就是做坏事。
一直觉得自己前世,因为没对手.活着没意思自杀了的做法太愚蠢。
所以,重生后,程赤立志要超越前世.
于是,成为了冷酷的操盘手,赚的盆满钋满;
开公司搞生物研究,利用超高智商碾压人类;
正当重生后的大佬摩擦霍霍时。
然后……
他遇见了人生中的克星!!!
……
一日,媒体采访。
“请问程先生,作为纵横商界的大佬,您关注环保是因为与生俱来的社会使命感吗?”
程赤:“”。
“请问程先生,您拯救那些绝症人群,出资关爱贫困儿童是出于责任感,还是出于内心那份对人性的柔软?”
程赤:“”。
“请问程先生,您为社会做了这么多好事,一定天生就是个好人?”
程赤:“……”不,他不是!!!
他只是怕不做好事,顾墨那个魔鬼就不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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