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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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草地里,春光大好,哪怕闭上眼刺眼的白光依旧,甄昊只好翻个身用手遮住眼睛,眼前一片黑暗,记忆又如潮水汹涌而来。

自他跳下马车,后面能想起来的事都不多,他只记得自己在水里不停的游,也不知道游了多久,他没有晕过去,因为不敢晕,求生的本能占霸占了大脑所有的思考,他不停地游,最终看到了头。

很幸运,他冒头的地方是一个渡口,有木筏子也有小舟,当他从水底爬上来的时候,一个老伯与他对上了眼,所幸老伯没有把他看作水鬼,反而帮了他一把。

上岸,朝阳破晓,虽有日光却也约等于无,清晨的风轻轻一吹,他被冻得说不出话来,浑浑噩噩,他只知道自己被老伯拉回了家,一个和善的妇人给他换了一身干燥的衣服,他喝了碗热水后,终于才缓过来,这才知道老伯姓蔡,家人世代居于这西村。

蔡伯一家人都很和善,甄昊也庆幸自己学习了新的语言,让他不仅听得懂本地的方言,哪怕是去到更远的地方,他也能听懂当地人的话,只要能交谈就好,没有意外,单单活下去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能当做钱用的,比如粮食、布匹、牲畜等,他都没有,金银珠宝更别说,他从来不在身上放这些东西,他的发冠早没了,身上只佩带了一些玉饰,但这样折腾后还留在身上的也不多了,东西虽然值钱,但就怕没有识货的,不过也没关系,只要能说话身上又有等价物就能换到东西。

他还在计划下一步,但却并没有给他施展的空间,甄昊发现蔡伯一家有意留下他,当然不是因为单纯的善意,毕竟一个多出来的人,不用费钱费力家里就能多出一个成年的男人,蔡伯夫妻没理由不高兴,甄昊想了想这样一个村落,交通……不……是根本没有能称为交通的地方,村中的人终其一生也不会走出太远,而他……是一个人更安全,还是待在一个对他有所企图的地方更安全?

甄昊选择了留下来。

农家生活很平淡,蔡伯一家对他很好,连村民都对他很好,尤其是姑娘,大的小的,都很活泼热情,漂亮的人在哪里都是吃香的。

慢慢的,甄昊已经能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这边虽然要干活,但蔡伯对他很好,并不会苛刻他,蔡伯的两个女儿对他更好,热情似火,什么都愿意和他说,什么都愿意帮他做,蔡伯甚至让他和自己的两个女儿睡在一起,甄昊想要推辞也不能,因为确实没有多余的空间给他了。

日复一日,甄昊每天重复着相似的事情,从村头到村尾,他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动。

自然,也没有什么好绝望的,只要活着,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千千万万个,而他碰上的人并非匪徒,就已经很好了。而且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平日里看的地图居然派上了用场,在交谈中他得知,如何所在之地,就是他爬上来的那个湖,那个地方,既不是涟水,也不是姜水的分支,反而是一个大湖,他记得清清楚楚是叫孔雀翎湖。

甄昊对这个大湖印象很深,一来湖是真的很大,二来大湖的形状像极了孔雀的尾羽,他估算了一下,他爬上来的地方在图上看应该就是翎毛的尾部,有这样一个明显的地标,姜嬴一定就可以找到他!

甄昊第一次在自己的身上感受到了好运,他很高兴,大难不死,否极泰来,此番磨难,宫中必定有变,等他回去就能把有二心的人铲除,他有这样的运气,是否也能算是天命所归,就这样胡思乱想,一日又一日,日子也不算难熬了。

甄昊试图召唤小白,这只雪白的大鸟很有灵性,以前他在涟城的时候,它就多次为他与姜嬴送来书信,他在涟城失踪之时,小白还在,只要他召唤或许它就会来,再尝试多次之后,终于,他看见雪白的大鸟盘旋于空,随即从天而降,他抱着鸟,泪流满面。

有了信使,还得有文字。这个家里是连一块多余的碎布都没有的,甄昊只能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一块布,用手撕只怕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好在姜嬴赠给他的金鳞刀,金鳞刀又小又薄,他一直随身携带,不曾给过第二个人,有了布就相当有了纸。

问题接踵而至,有布却没有笔,没有笔怎么写字?甄昊想了想,试图咬破手指,发现这也是行不通的,而且伤口破了也会容易感染,这种地方,一感染只怕他就要小命呜呼,他还不想在个陌生的地方痛苦的死去。

但是没有笔墨就没办法把他在这边的消息传出去,动物的血也不可能,野生的动物灵活得让他叹为观止,而且他这些事肯定会被怀疑的,甄昊没有烦恼太久,因为他发现女孩们会用一种花草弄出的汁涂在脸上手上,这些汁液涂在水上很难擦去,于是甄昊就有了“笔”。

甄昊依依不舍的抚摸着白鸱雪亮的羽毛,雪白的大鸟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甄昊只恨它不会说话,以至于他这满腔心事无人能诉。

目送白羽腾空,白鸱展翅直冲九霄,甄昊百感交集,只要小白回到了姜嬴身边,她一收到信,明白他现在的处境后,一定会去联系其他人,姜嬴做事他放心,他只要耐心等待就好,姜嬴的人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来找他,在这段时间里,他只要保住性命。

甄昊翻了个身,太阳晒得他浑身懒洋洋的,这里的生活很安稳,保住性命似乎不是件困难的事,他睁开眼,一只蜻蜓停在他的眼前,他一眨眼,蜻蜓扑翅,落在他的鼻尖,痒——他微微一动,蜻蜓没了。

甄昊又开始胡思乱想,比如……如果那天他没有跳下马车跟着哪些人走了,他现在会怎么样?大概是自我安慰,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样现在的结果更好,反正他影约觉得跟着那行人,反而会有更不好的事情发生,那些人心机之深绝对不是一群村民可以比的。

甄昊还在想,突然感觉有人在拉他的头发,心中一惊,猛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笑嘻嘻的,“哥哥,不能睡了,姐姐说我们要回去了。”

“知道了,芽芽,”甄昊立刻起身,身上的杂草随风飘荡。

仰头入眼是是碧蓝无际的天空,柔软的云朵好像一个美人的面容,大风起,甄昊感觉自己好像看见了一只雪白的鸟儿翱翔在天,那是一只吉祥的鸟儿会给他带来好消息。

“哥哥!”是小女孩激动的声音,甄昊收回目光,现在的他除了暗自祈祷别无他法。“芽芽,怎么了?”甄昊蹲下身来,芽芽的身高刚好到他的腰上,她是蔡伯的第四个女儿,在她下面还有一个年幼的弟弟。

“小白,你看我的手!”女孩展开手,她的手胖胖的,摸起来肉乎乎的,十个指甲上是不均匀的红紫色,连脸蛋上都有,芽芽虽然小却已经开始爱美了。

甄昊挽起袖子帮她擦了擦脸,帮她把头上的杂草摘掉,芽芽满脸欢喜,哇的一声扑进他的怀中,一直在他的怀中撞来转去。

“芽芽!不要惹哥哥生气!”芽芽被她身后的女子给拉起来,那是蔡伯的三女,芽芽的姐姐,南南。

南南看着他,脸上是浅浅的红晕,她的脸特地洗干净了,和初见面时全身灰扑扑的模样完全不一样,甄昊看见她这样,就知道她是洗完衣服回家了,却还特意跑到这里来见他。

甄昊知道南南也想要他的夸赞,但是他不能,甄昊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他只是抱起芽芽笑道:“芽芽就和我的女儿一样可爱!”

芽芽咯咯咯的笑,抱着他头,挽着挨着他,脸贴着脸:“我看见别的姐姐们都擦了,我也擦,我为什么不能擦呢?小白,你说我好看吗?”

甄昊点点头,他笑道:“很好看,她们能做的你自然也能做。”

回家的路上,南南望着几步之遥的男人,好几次鼓起了勇气和他搭话,但无论她说什么,都被小白给无视了,很快,她就心灰意冷,静静的跟在后面。

甄昊抱着芽芽,芽芽已经在他的怀中睡觉了,他没有往后面看,不用回头,他知道南南的想法,和各种各样的老狐狸不同,未经世事的女孩子心思非常单纯,他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确,南南的年纪刚好,对于适婚的女孩来说,他虽然是外来客,但也是一位如意郎君,即便他已经提起过她妻儿也无法压去南南的热情。

但甄昊自己明白这不可能,所以哪怕是一丁点希望他也不能给,年轻的少女很容易喜欢上一个漂亮的人,这个漂亮的人来自不同的世界,好奇心,俊朗的外表,朝夕相处,仰慕很容易会变成倾慕,但这种感情是短暂的,只要他离开就好了,但如果他假以颜色,给予了希望却又打破,这种行为就太可恨了。

沿路返回,走出树林,是田埂,稀稀疏疏的民居,三两成群女孩的笑声传来,两边的人都注视着他,这些天只要他从人前走,就会受到这样的“注目礼”,以前在宫中很少有人敢直视他,更别提这样直勾勾的看他,甄昊起初还觉得尬尴,后来他就直接冷着脸。

南南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心中欢喜,男人长得高挑,眉目清秀,他的皮肤比她见过所有的女孩子都要更加的细嫩白皙,他的眉毛修长,鼻子高挺,他的脸真好看,只是目太过冷峻,让她难以靠近,但她是村里所有女孩离得最近的一个,这样一想,她觉得激动不已,看见男人女人的目光都注视她们这边,她自觉与有荣焉,不由的挺直了腰。

往前去又是小溪,往里是自然形成的石子路,绕过杂草丛生的小道,就是看到了一个屋子,甄昊放下芽芽,他们已经到了,这个时间蔡伯应该都还在地里还没有回来。

迎接他们的不是跑得踉踉跄跄的小男孩,而是两个陌生的女人,她们都站在门口,似乎在说着什么,一个女人在拭泪,似乎很是悲戚。

甄昊还来得及问话,身边的芽芽已经挣脱开他的手,她跑过去大姐二姐的叫着,女人们被打扰,却没有管拉着她们手的芽芽,反而朝他与南南看来,神情复杂,但很快她们就热情的走上来,她们问的无非一些家长里短,甄昊都一一回答了。

原来是已经出嫁的姐姐回娘家了,甄昊想了想有些发愁,多了个他已经很挤了,又多了两个女子,还是已婚的,这晚上该如何睡呢?

好在甄昊很快的发现,回来的不仅仅是两个姐姐,下午,两个姐姐就和母亲姊妹们分别,又是一场嘱咐与眼泪,她们就跟着各自夫婿走了。

冬天虽然过了,天气还是冷的,南南要去缝补衣服,甄昊和芽芽负责做饭,甄昊感觉有些奇怪,他吃饭的时候才意识到往日小孩的哭声居然没了!

蔡伯老来得子,这个还刚刚会走路的孩子是家中的宝珠,蔡伯的心肝宝贝,他最喜欢哭,一天到晚,这哭声不来个十遍,那是这小天王心情大好,今天这哭声居然一次也没有,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果然,直至夕阳西下,蔡伯仍旧未回。

芽芽看见甄昊在发呆,立刻笑得开心:“小白,姐姐说你的衣服坏了,她帮你修一下。”

南南脸上有渴求:“哥哥,我替你缝一下。”

甄昊摇头:“我自己可以的,”好在他既能缝补也能煮饭烧菜。

就算蔡伯不回,有人在还是要生火煮饭,等到甄昊躺到床上的时候,外面已经完全暗下来,黑灯瞎火,这样的夜里,除了睡觉是没有别的事能做的。

他已经累的全身发酸,在天还算亮的时候,他查看了自己做的记好,算了算正好十七道划痕,也就是说距离他来到这个村里已经有十七日了,半月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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