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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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婉睁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对导演的夸奖表示深度的怀疑,之前她外孙女演戏她去过好几次,因为家里条件不一样,陆涟拍的角色从来都是很好的角色,虽然年纪小,但戏份不低,而且搭戏的一般都是老戏骨。

她在现场看过,就能知道,很多演戏演得非常好的演员,他的情绪是非常饱满的,并且会充分的代入了那个角色,也就是所说的入戏。入戏后人的情绪还有他说话的语气都是跟剧本里面的人融为一体的。

但刚刚就算她闭着眼睛,也能听得到,这个叫莫臣的演员刚刚说的两句话,其实一点情感都没有,干巴巴的,很平淡的语气,本来女知青应该是他喜欢的人,看到女知青生病,他焦急不知所措都是应该的,最起码说话的时候,不会是这种干巴巴的语气。

但导演还夸奖他演得好?

王思婉看过去,就看到这个叫莫臣的男演员,边上围着好几个助理,一个捧着水,一个拿着水果,还有一个在给他补妆,这是天还不热,这要是热了,估计还得一个拿着电风扇对着他吹。

而这个导演,则手里拿着剧本,站在莫臣旁边笑眯眯的说着话,一点也不介意莫臣这么大牌的样子。

再看看周围的人,都一点不奇怪的样子。

王思婉以前也听陆涟讲过,圈子里有些人爱耍大牌,就喜欢被人捧着,有些呢后面可能有金主,有些呢则是因为名气稍微大一点。圈子里这种人不少,所以大家也都不奇怪。

王思婉推测不出来这个莫臣是因为名气大就耍大牌,还是因为有金主捧。

好不容易把今天的戏份拍完了,王思婉正在想要不要找个人问一下她住在哪的时候,外面匆匆跑进来一个圆脸小姑娘,“婉姐,不好意思啊,我迟到了,您刚拍完吗?”

王思婉淡定的点点头,勾唇微微一笑,声音轻柔的说道:“不着急,我刚拍完呢!”

她没有原来王思婉的记忆,所以掐不准她之前是怎样的一个性格,只能按照自己的本性来说话。

然后,她就看到这圆脸小姑娘一脸惊恐的抬起头,瞪大了圆圆的眼睛看着她,嘴唇哆嗦着,“婉,婉姐,我保证,以后乐姐那边叫我,我都不会去了。”

王思婉这下就知道,原来的王思婉性格应该跟自己有很大的差别了,她随即转变了态度,冷淡的应了一声,然后淡声说道:“以后不能再去了,咱们走。”

圆脸小姑娘这才松了口气,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个保温水壶出来,殷勤的打开递给王思婉,“婉姐,您喝口热水,下午累到了?导演有没有凶你?婉姐您忍一忍啊,这个机会是冯姐那边好不容易要来了的。”

王思婉微微皱眉,把水壶接过来,跟在圆脸小姑娘后面,“啰嗦。”

作者有话要说:好嘞,我来了呀,看到有宝宝让我写两三千章,还有宝宝说让我写成慢穿,很慢很慢的那种,哈哈哈哈哈哈,你们也太可爱了。

不过,我只能说,我尽量去写,但剩下的内容真的不多了,如果觉得舍不得,可以收藏我的预收文啊,嘻嘻嘻嘻,咱们下一本故事接着约。

《瘦马在九零[穿书]》

自小被牙婆领养回去的吴烟吴侬软语,在金陵河畔是顶尖的瘦马,还未长成的时候,艳名就传遍了整个扬州城。谁人不知这个叫吴烟的瘦马生得一身娇软的嫩骨头,白嫩的皮子都能掐出水来,声音就像那夜莺轻鸣似的婉转动人。

吴烟知道自己年纪到了,在牙婆过来说,已经把她卖出去的时候,她只是垂下波光潋滟的眼眸,随后就平静的踏上来接她的小轿。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顶小轿却成为了她魂归之处。

吴烟再次醒来时,成了一名生活在90年代的,头发爆炸金黄,穿着豹纹小皮裙的发廊洗头妹。

沈清越梳着大背头第一次见到吴烟的时候,她穿着豹纹小皮裙,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怯生生的眼睛往他这边一瞅,他愣是目眩神迷了。

第二次见吴烟的时候,她脸上的妆全洗干净了,穿着小白裙,腰上绑着带子,纤细得他心都跟着颤,想掐在手里,狠狠的摆弄。

吴烟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好像说的话都挺灵的,只除了一点,她心里默念了无数次,让沈清越这个早死的男配离她远点,可他却像狗皮膏药似的越黏越近。

女主在古代被当成一等瘦马培养,所以莺歌蝶舞、琴棋书画等等样样精通。

穿越后有一个小小的金手指,就是自带言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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