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风随着王有剩找到了一处私办养猪场,藏在深山里,那地方隐秘,外面还有好几个人放哨。
是隔壁大队五生产队的,走路要两个小时左右,当初那里还作为打鬼子的基地,路曲曲折折,很容易将人绕迷路,一般人都不敢进来,深山老林的,谁知道有没有野兽,所以建国后就空了下来。
他们队里的几个胆大的,得了个空子,深更半夜跑到里面来,花了近半年把这里给搞起来,建了个养猪场,由开始一公一母两只猪仔变成现在的近百头,吃的就是山里打来的猪草。
拿命在赌!
宋清风胆大心细,他不玩大的,他和王有剩从中间牵了条线。
那么多头猪,最难的不是养不是杀,而是怎么卖出去。
王有剩虽然胆子大,但没宋清风聪明,以为从这边弄点肉然后跑到黑市卖出去就行了。
肉可比点心好卖多了,除非是真有钱,不然买那些精细玩意做什么?
肉谁都想吃,有钱干啥不买?
肯定不用跑来跑去浪费时间。
里面风险太大!
宋清风则是觉得黑市总是不保险,毕竟有人盯着,谁知道什么时候运气不好就被逮到了。
所以他头天大早上和王有剩去黑市摸了个清,人家黑市都是大半夜或者凌晨一两点开始的,白天要上工,而且也容易被逮住。
他观察的细致,黑市买的人各尽不一,有的是买粮,有的是买菜,还有的都买一点,从衣服上看,大部分是穿工人衣服的,也有的比较破旧,这些人一般只买些粗粮。
宋清风不会说话,这一点吃亏,所以他让王有剩去说,和谁说?就是那些穿工人衣服买了不少东西的人说。也不多话,直接问要不要肉,不用来黑市,明天直接给送上门,留个地址就行。
县城不大,宋爸因为工作的缘故,每年都要带人到县城这边交粮,他从小就跟着跑,熟悉的很。
也不是都信任他们,但也有人信,这可是好事,自己跑来黑市被逮住了也要倒霉,要不是过不下去了,谁三更半夜的往这儿跑?
如果是送上门,直接说是走亲戚就是了,危险小多了。
王有剩人长得憨实,按着宋清风教的,一晚上问了好几个人。
宋清风负责记地点。
定下了好几个人后,没回家,而是去了趟那深山里的养猪场。
这事王有剩之所以知道,还是当初他儿子烧得太狠,听队里老人说是给惊着了,这块人都知道山里有个土地庙,原先附近的土地庙都被那些疯子给推了,只有山里那个太远没人进去过。
这时候谁信这个,就算有人信也不敢说出来,要不是看他可怜,人家也不会说,他当时是存了死马当活马医,大半夜的真抱着儿子就去拜土地爷。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灵,人的确是救过来了,但就是腿不行。
同时也凑巧碰到了里面那些人,给了他好大一块肉回家炖给儿子吃。
这个时候谁都苦,人家拿命在拼,没必要不给人活路,便保证不会说出去。
那些人也好说话,承诺以后买肉就从他们那边拿,不要票,直接给钱就行。
这一趟很顺利,都不需要磨,直说人家就同意了,约定明早来拿肉就行。
……
孔嫣这几天感觉宋清风有些不对劲,每天早上起来都看不到人。
有天晚上感觉还没睡多久,他就起床出门了,迷迷糊糊的,等早上醒了才察觉到他真的不在。
可是她太困了,每次都准备问他的,哪知道翻个身就睡过去了。
孔嫣忍不住猜测情节发生到哪一步了,看书的时候什么都一目了然,但将真实生活联系上时,却又发现无处着手,应该还是在女主重生初期,因为都没听到男主回来。
至于初期的事件,好像罗里嗦了不少,但真正去想,还真没几件让人印象深刻的,好像就是对付极品妯娌以及做生意挣钱。
正想着,迎面与两个人碰头。
本来也没什么,偏偏这两人是周雪和叶云。
定睛一看,忍不住诧异,若不是认得,她都不敢相信这是周雪。
才几日不见,人就消瘦了,脸颊都凹陷了下去,皮肤也皴了,整个人显得有些憔悴苍老。
反倒是叶云多日不见,脸色红润了不少。
原本不知道在争吵什么的两人,看到孔嫣,各自别开头。
一触即发的气氛冷了下来,但胸口起伏不定,看样子刚才吵的挺凶的。
叶云缓了缓脸色,有些讨好的转过头看孔嫣,带着小心翼翼的口吻说:“原来是孔知青,好久不见,越发精神了。”
孔嫣一脸嫌弃的看着叶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她竟然对自己这么客气?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叶云看到她的脸色,搓了搓手,尴尬一笑,“孔知青大人有大量,以前我不懂事,净给您找麻烦,最近我都老实多了。”
说着还举起手做发誓的样子。
孔嫣一脸怀疑的看着她。
“嗤——”
一旁的周雪忍不住冷笑,双手环胸,看着孔嫣和叶云嘲讽道:“可真是贱命,不讨好人就过不下去了,怎么?现在又来捧孔嫣了?”
“切,”说着对孔嫣抬抬下巴,“她一个知青嫁给农户就算了,还管不住男人,自己男人天天在外面跟别的女人混,还被蒙在骨子里,能有什么出息?”
面带不屑的看了孔嫣一眼。
孔嫣忍不住皱眉,下意识怼她,“那也比你好!至少我吃得饱穿的暖,哪像你,才多久就跟队里老太婆似的!”
冷冷扫了她一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奶奶呢!”
周雪气得鼻孔直喷气,咬牙瞪着她,也知道这家伙嘴皮子溜,再吵下去也是自己吃亏,狠狠白了她一眼走人。
孔嫣心里不大舒服,忍不住看向叶云,“她刚才什么意思啊?”
怎么感觉不对劲?
没理解错的话,她的意思是宋清风在外面跟人瞎混?
不会?
叶云见孔嫣主动跟她说话,赶紧道:“别理她,她这是挑拨离间,见不得人好呢!”
“她就是看你日子好过,心里嫉妒,我不帮她干活了后,日子过不下去了,天天看谁都不顺眼。”
“至于……你男人的事,我也看到了,没她讲的那么夸张,只不过站在一起说说话而已,隔着点距离,哪有什么瞎混,人家女的都结婚了,丈夫还是军人呢!”
“她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心里还不定怎么羡慕你呢!”
净挑好话说。
孔嫣心里一咯噔,看着她问,“军人?”
叶云立马道:“对,就是军人,所以你放心,人家咋会勾引你男人呢?那是犯法的。”
她现在觉得犯法是最严重了,这段时间都不敢做小动作了。
从小到大就没这么老实过!
孔嫣心一堵,那不就是林杏嘛!
好气!
宋清风那个死鬼!
不是喜欢她吗?
孔嫣心里怄死了,但面上还是装作不在乎的样子,“那是,人家都有军人丈夫了,哪会瞎搞,真是的,怎么瞎编排人,也不怕被人听到了出了事。”
叶云狗腿道:“就是,你听她胡言乱语。”
孔嫣没心情再说下去,点点头直接走了。
叶云目送着她离开,觉得自己肯定留下了好印象,搓着手激动的走了。
孔嫣心里难受,还没从宋清风暗恋自己的事实中回过神就受到这种打击。
她虽然对自己很有自信,可是她没有女主的玛丽苏光环!
谁知道会不会变心?
渣男!
回到家,人都回来了,孔嫣先回了趟屋子,准备换双鞋。
推开门,宋清风也在,手里好像有什么,看到她来立马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孔嫣心里更不舒服,好像防着她似的,木着脸,换了鞋,转身直接出门。
看都没看他一眼。
宋清风一僵,微微垂眼,掏出口袋里破破烂烂的票子和钱,有些沉默。
好半天才起身离开。
……
第二天是暴风雪,上午下大雪的时候社员都出工了,但下午天气越来越恶劣,实在是没办法只好让人都回来了。
张蓓蓓一下工就跑来找孔嫣,好不容易有时间,可以趁机去趟县城。
至于天气,每天都如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孔嫣同意,吃了饭直接回房间,拿了钱、票子以及家书,带上手提包,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出了门。
先是去养猪场给猪喂了午餐,然后才去村口和张蓓蓓汇合。
他们这边夹在镇子和县城中间,往左大概走上半个多小时就是镇子,其实也就是一条马路两边的人家,啥东西都没有,就一个供销社还有点看头。
右边则是县城,县城要远一点,没东西算时间,不过有点像她以前的大学到步行街那么长的距离,走过一次,快的话应该要一个小时左右。
除了张蓓蓓,同行的还有高慧慧、江华和向磊,孔嫣没说什么,多了两个男人也安全些。
三个女人并排走在前面。
用围巾包着头和脸,孔嫣怕冷,将仅有的两条围巾都围住了,穿了新袄子和新棉裤,还是上次孔爸孔妈寄过来的,虽然样式有点丑,但在别人眼里确实羡慕不已的好东西。
手插在兜里,逆着风雪往前走。
雾茫茫的一片,能见度很低,只能看到两三米的范围。
没人说话,口都张不开,旁边风呼啦啦的刮着,脚下的雪快要到膝盖处,好在路不难认,笔直沿着大路就是。
也不知走了多久,腿都冻僵了,每个人身上都覆盖着一层雪,连睫毛都是白色的。
终于看到房子了。
灰白色的低矮建筑,风雪中,路上两三个人疾步匆匆,不少和他们一样是趁着空闲出来的。
今天天气太恶劣,恐怕附近的公社都停了工。
五个人拍了拍雪,一起去了邮局,先将家书寄回去,江华从怀里拿出一沓,知青点那些人没来,让他帮忙寄。
张蓓蓓运气不错,居然有她家里寄来的信,搂着高兴了半天。
接下来便是去供销店了。
入了冬后,早就想买点东西,要不是今天大暴雪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空,至于请假什么的,哪里舍得?都是工分,少了工分也就意味着少了粮食,他们是恨不得每天都干活。
供销店比较热闹,大概是新年将近,柜台那里东西多了不少。
江华和向磊比较实在,花钱买了最便宜的布料,布比较粗糙,但他们干活重,巴不得如此,省的弄破了。
棉花更是稀缺,但还是得买,他们身上穿着的时间有些长了,袖子都明晃晃的,硬得似铁,里面的棉花都露出来了,蹭的发黑。
这边也有成衣卖,不过他们舍不得,队里有专门的裁缝,走村串户去做工,争来的钱交生产队记工分。跟他们一样,这些收入生产队都会并入到年终决算分配。
然后是吃的,吃的也需要票,其实真正下乡了才知道,这里是真苦,除了布票还算够用外,一年到手的其他票和钱根本没多少,都不够他们日常开支,还是得靠家里寄过来勉强支撑。
他们几个还算是家庭条件不错的,像王祥和,家里兄弟好几个,每个月还需要将口粮留下一部分寄回家,人饿的跟皮包骨似的。
孔嫣她们三个也差不多,买了布料和棉花,孔嫣想做棉鞋,给自己还有给孔爸孔妈,当然宋爸宋妈宋爷爷也不能少。
孔爸孔妈就不必说了,虽然一开始是还不能转换过来身份,但每次寄那么多东西过来,比她亲爸亲妈也不差了,自然得寄点东西过去。
宋家的长辈也是,对她是真不错,既然对她好,她也不能没良心。
然后是吃的,这个时候粮票什么的是很难得的,只有吃国家粮的人才有,或者是到公社、大队开个证明,拿大米和茶油到当地粮点等量兑换。
不过“孔嫣”小姨嫁给了国营饭店的内部人员,也算是有了吃国家粮的亲戚,每次孔爸孔妈都能寄了点过来。
想当初才穿过来时,真不知道惜福,隔三差五的就请假然后跑到国营饭店吃一顿,觉得自己太累了,可不得好好心疼一下自己。
愣是把家产全都花完了,最后可怜巴巴的只能吃粗粮,这时候的粗粮可不是现代那般精细的五谷,那是实实在在的粗粮,卡的都吞不下去,不吃还不行。
买了点饱肚的零食几人就出门了,难得来一趟,当然要去国营饭店吃一顿,几个人也不点什么菜,直接一人一碗大馄饨。
热腾腾香喷喷的,连汤都喝的一口不剩。
吃完抹了抹嘴,向磊看了眼四周,见没人,凑近小声道:“我们要不要去趟黑市?听说那里有好东西,不一定非要多少票和钱,听说只要人家满意了就愿意换。”
“难得来一趟呢!”
这话一出,几人都对视一眼。
心动了!
忍不住想到口袋里剩下的那些钱和票子,留着又能如何?还不如买些实在的,听说黑市的东西价格实惠很多,也不知是真是假?
他们又不是傻子,能便宜自然再好不过!
出了门,几人都看向向磊。
向磊意会,笑了笑,戴好帽子,搓了搓手哈口气道:“我也不大清楚现在有没有人卖,听说都是大半夜才开的,我们去看看也不吃亏,没有就回去。”
几人点头。
向磊人比较活泛,别看他平时一副老实巴交话不多的样子,但最会打交道,和队里好几个年轻的小伙子玩的好。
他也没多话,直接带着他们往人少的地方走去,七绕八绕的,越走越偏,周围建筑也更破旧,直到走进一个深巷子里。
曲曲折折了拐了好几条道道,才停了下来。
有人!
听到脚踩在雪上走路的声音,应该就是里面了。
往里走了一点,发现破败的矮墙后竟藏了个人,看到他们来,对视了一眼,打量了好几眼最后什么都没说,让他们进去了。
这应该是放哨的。
真正走进去才看清了面貌,这边有一个稍微空置的地,四条巷子交汇,周围墙壁很矮,哪怕人来了,都很容易跑路。
人不少,但静悄悄的一片,不管是卖的还是买的,脸上神色严肃又警觉。
大概是受到氛围的影响,五个人放轻了脚步声,分开往那些卖东西的人走去,稍微走近瞧了瞧,最多的是粗粮,还有蔬菜、红薯,以及布料、鞋子等都有。
孔嫣看到一个年级比较大的老奶奶,见她那边没人便走了过去,她怀里抱着篮子,站在拐角处,一只手搭在上面遮雪,里面放了好几双棉鞋、手套。
看着就暖和!
棉鞋就算了,她买了布料和棉花,回去做就是,但手套不容易得,反正就没见过人戴着,她的手都快冻烂了。
听说用盐水泡有用,但她还没那么不懂事,盐家里都不够吃,哪里舍得?
想想都心酸。
买个手套防冻应该会好一点?
当然也可以自己做,但她不会,如果让宋妈她们帮忙,恐怕又觉得她浪费。
她和“孔嫣”都是南方人,实在是受不惯这北方天气,又冷又干,她上辈子也去北方玩过,大概是后世气候变暖的缘故,她总感觉七十年代的北方比现代的冷多了。
“奶奶,手套多少钱啊?”
老奶奶看了孔嫣一眼,用手比划了下,小声道:“一角八!”
好贵!
一看就是坑她。
孔嫣看了她一眼,不说话了。
老奶奶见她不走,看样子是真想买,忍不道:“这里面塞的是棉花,不是草絮,不信你摸摸。”
说着拿出来让她摸。
孔嫣捏了捏,的确是棉花。
老奶奶劝她,“要是供销店里卖,更贵,我这是实在生意,你看,又是布又是棉花,都不要票,就钱就行了,我亲手做的,能戴好久呢。”
可还是贵了。
孔嫣抿了抿嘴,她现在对谁都抠,不过想想老人家大冬天的在外面受冻也不容易。
掏了钱小声道:“那给我拿一双。”
“哎,好!”
“丫头,你买不吃亏!”
孔嫣掏了钱后直接戴在手上,是比口袋暖和多了。
挎着小布袋,也不准备买什么了,回过身去找张蓓蓓他们。
哪知道就在她转身之际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巷子深处晃过。
微微皱眉,偏了偏头疑惑的往巷子里看去。
她刚才好像看到宋清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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