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文抄公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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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然会烦躁和后悔。

和上一个任务人的猜测一样,苏玲珑也觉得李胜应当是个重生者。

能够精准地把孟雅君所有的作品提前发到网上,而且刚开始孟雅君是用电脑保存大纲,后来干脆手写大纲,这样都没有用,除了重生者和穿越者没人可以做到。

顺着这条线猜测,如果是穿越者,没有必要踩在违法的边缘试探,那就应当是个重生的人了。

从重生这里推断,在李胜的第一世,应当是暗恋孟雅君,然后孟雅君拒绝,求而不得成了心中的女神。李胜重生了之后,应当有自己的机遇,自以为自己算是个成功人士,结果还是被心中的女神拒绝,李胜对自己有自信,纠缠孟雅君,结果看到孟雅君要搬家,心中的恶念生起,有了潜入孟雅君出租屋的事。

孟雅君的剧烈挣扎,又让李胜心虚和后悔了。

他已经重生,真的强奸了孟雅君,对方报警,他的重生说不定比第一世还要糟糕。

所以李胜威胁恐吓又是反省自己,让孟雅君不要报警。

苏玲珑的猜测和真相相差无几。

李胜确实是重生者,上辈子的时候,因为沉迷于游戏,大二的时候就辍了学,做了代练,勉强混日子。

遇到了邻居孟雅君,见到少女白色连衣裙,眉眼精致还含着淡淡轻愁,一下子就击中了李胜,对少女一见钟情。

那时候孟雅君已经搬过来有半年的时间,一个人作息日夜颠倒,一个是规律作息,所以一直没有见到。

看着孟雅君也是不爱出门,他鼓起勇气和孟雅君搭讪,但是孟雅君与他没有什么私交,李胜知道对方是名牌大学毕业,自己是个大二就因为打游戏辍学的,自觉云泥之别,不敢骚扰,只是默默暗恋。

孟雅君住够了一年之后,就离开了W市,到了京都工作。

李胜在W市的日子在继续,打游戏遇到了一个天真的富家小姐,本想要和那个小姑娘来一场网恋,因为见到了孟雅君,对网恋这事有些兴趣缺缺,后来才知道,错过的那个网恋对象是个白富美。

李胜混到三十岁,通过相亲找了一个对象,没过几年,对方嫌弃他,直接带着孩子离婚了,原来那个孩子也不是李胜的。

靠着打游戏做代练,潦倒到了三十五岁,这个时候忽然发现,曾经暗恋过女神孟雅君上了热搜,她嫁给了港商,现在上热搜是因为她的孩子。

也是这一场的综艺节目,让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位孟雅君还在网络上连载,从大学的时候就开始在晋江上连载,写了十多年的时间,赫然还是个卖了不少版权的,众人心中的一位神秘不露脸的大大。

李胜只打游戏,不看,知道了孟雅君的笔名,把她名下所有的翻来覆去都读了几遍之后,几乎把女神的给背下来了。他也因此对网络着迷,开始到终点上追。

网络对李胜有致命的吸引,后半生潦倒,都是靠着回血,除了孟雅君的只要一出就必看之外,最喜欢就是逆袭打脸。

尤其是男主一定要心狠手辣,如果男主对所谓的“仇敌”不够心狠,他都会跳出来,大骂本文不爽,给其他的读者排雷。

后来这个读者账号也成了终点上赫赫有名的“排雷”账号,凡是这个账号觉得爽的文,一定是主角心狠手辣爽到天;被排雷的那些也有可看之处,都是较为符合现实的。

毕竟这个账号,太烂的文是不会出现“排雷”的,都是质量较高的文。

李胜在一次酗酒,然后呕吐物塞到了喉咙里就死了,然后再次睁开眼,就发现他回到了十九岁那年,昏天黑地打了游戏,挂科太多,决定退学。

李胜不懂什么股票,彩票号倒是记得几个,但是只记得二十年后的彩票号,现在根本就用不上,但是他看了许多,会写啊!

把找到的代练工作一辞,李胜一门心思开始写,第一本书写的就是《校花的极品保镖》,那个红极一时开创了都市暧昧广开后宫的流派。

“隐世高手回归都市,奉命保护校花!”说白了只是个一边修炼一边泡美女一边打脸的文。

但是这本书之前,这类的市场是个空白,李胜决定把鱼人一代的笔名不客气地抢了过来,书名也用原本的书名,毕竟用了大神的笔名,他有一种借了大神东风的感觉。

高手余林峰因为师父的任务下山,见到了双胞胎白富美校花,双胞胎姐姐冷若冰霜,剪成利落的短发,双胞胎妹妹青春俏丽,扎着元气马尾。

李胜一开始以为自己会写起来困难,谁知道那些经典的他翻来覆去读,加上又是YY美女校花的,噼里啪啦第一次码字,就是一小时三千的速度。

花了一个下午,他看到自己的文章,觉得和记忆里大神的文章节奏和内容差不多,而且看得多,他觉得自己笔下的姐姐和妹妹,比原本大神的笔力更足,一冷一热姐妹花让他YY,就觉得身体要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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