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开盖子,先试了试手。
老朋友很争气,闲置了这么些时候,竟然不必调音。于是转头对程颖笑:“开始吧。”
两人的配合说得上默契。
先把《魔鬼中的天使》又唱了几遍。
“学姐的声音也很好听啊。”谢臻笑得眼睛变成两弯上弦月。不止好听,应该说很美。很空灵。
程颖刚唱完,还没有从歌曲的情境里解脱出来,愣了一愣:“谢谢。”
谢臻对她笑一笑,开始自由弹奏。乐曲缓缓的,像叹息似的,从她的指尖轻轻滑出来。
她喜欢的老理查德·克莱德曼。
小时候,邻居的小姐姐总嘲笑她品味不够独特,随大众。可是谢臻这个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所以第一次弹曲子给小后妈听,就是《梦中的婚礼》。
自小到大都喜欢的,不知弹奏过多少遍了,因而又流畅又省心,还能分出心神来看一眼小后妈的表情。
程颖听得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曲终了,程颖还是没动。
谢臻不说话,也不笑,不去打破这可口的沉默,也用温柔如水的目光和她对望。
可是呢,这个世界上,事不如意常□□!
只听见门铃狂响。
程颖被惊醒,别开眼睛,透了几口气。
谢臻说了一句谢特,骂骂咧咧站起来去开门。
透过猫眼一瞧,不得了,回来个小魔王。
咋舌开门,那浑身透着rock&&roll气息的身影不由分说就扑了进来,一把搂住谢臻,放肆大笑,笑得声震屋宇:“小榛果,我回来啦!”
☆、第13章
这回来的不速之客,不是别人,是谢臻祖母手下的一个特别助理。
祖母年轻时,做过许多生意,麾下各式人才都有。眼前这个风流人物,名叫刘恬,江湖人称辣手摧花刘甜甜,是祖母早年试水娱乐界时的金牌经纪人,经她手的艺人,没有不红的。
她那个诨名乃是因为,在她手里的歌手演员,虽然能红,但都要蜕几层皮,是被她捧红的某知名影星在接受专访时流着一把辛酸泪爆料的。
后来这“雅号”便成了业界人尽皆知的招牌。
只不过,当年刘恬的爱人因为某种不可知的原因离开了她,去了美利坚合众国,刘恬那么一个铁血娘子,谁知内心却是个柔软的感性派,竟也无心于事业,风风火火就追了过去。此后销声匿迹了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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