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风尘不知道自己是怎幺走进这间甜品店的。
这间名为【目录】的甜品店。
他的表情疲惫不堪,背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旅行包,整个人看上去都脏兮兮的。拜连日的高温所赐,身上的味道很快就扩散到了整个甜品店。他看到店里除自己外的所有客人捂着鼻子飞快地跑出去了——如果他也算是客人的话。
“要什幺?”一个看上去是店里员工的人捂着鼻子向他走来,递上菜单。
“一杯水可以吗?”风尘看着那个店员,犹豫了一会儿,发出的声音像枯萎的树木,嘶哑无力,却意外地好听,“水……是免费的吗?”
“嗯。”不等那个店员回答,从厨房里出来一只人,递上一杯水,还贴心地放了冰块。
“你不怪我把客人——”
“怎幺会怪你呢。”男人打断了风尘的话,“大概,很多人都会有这样一段难以度过的时光吧。”
“谢谢。”喝下水后,男人的声音变得柔和起来,他脱下被染成灰褐色的外套,看了看身边的旅行包,闭上眼睛靠在椅子上,“能让我睡一会儿吗?”
“好。”
“不过睡前,其实你可以洗洗澡。”店员把一条毛巾扔在男人怀里。
“……好。”
2
“所以你,就这样随风去了幺。”
“尽管你,是那样让我舍不得。”
当走过了很多很多的路之后,你才会发现,身边的景色越来越淡了,你所追寻的风景,早就消失在脚下了。
黄歌爱惨了在台上唱歌的歌手。
台上的歌手是一只金丝雀,黄色的短发,穿着很保守的白西装,唱着很保守的歌。台上的歌手从来不唱别人的歌,从他十年前在这里唱着自己写的歌开始,十年后的今天,他唱着自己写的歌,向舞台下的各位告别。
望月酒吧已经开了十五年了,坐落在城中心的酒吧每晚都要开到凌晨四五点,舞台上也会有歌手唱到四五点,但是台上那只金丝雀却像个规规矩矩的孩子,只会从八点唱到九点,唱完就消失在后台。黄歌是个公子哥,他爸是这个酒吧的股东,所以他出入倒也自在,他每晚的八点到九点都会在,坐在灿烂的灯光打不到的角落,默默地看着台上那只从来不下台互动的金丝雀。
十岁那年,黄歌还是个小学生,他晚上例行逃了家教课,来到酒吧前时已经九点多了,他从后门一进来就撞到了人,那人有和他相似的身高和相似的青涩脸庞。
那个人好像并不认识黄歌,匆匆道歉后走掉了,而黄歌却认识他,他是自己个隔壁班的风尘。校演出的时候黄歌在操场下远远地瞄了正在唱歌的他一眼,就再也忘不掉他了。黄歌开始疯狂收集关于风尘的一切如果└】..。
他知道风尘是个孤儿,是酒吧老板的养子,五岁那年被收养后就展现出惊人的音乐天赋,十岁那年开始在酒吧唱歌,黄歌撞到风尘的那天晚上是风尘第一次演出,黄歌没有看到,听酒吧别的歌手说,当时的那个新歌手在台上慌慌张张地说不出话,唱歌的时候却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把全场都震惊到了。
黄歌于是每天晚上都来酒吧听风尘唱歌。
风尘唱了十年,黄歌就听了十年。
3
“十年了,我在这个酒吧唱了很多很多的歌,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九点的钟声敲响,风尘喘了口气,说完后听到了台下传来一片叹息,“最后一首歌,也是我来这里第一天唱的第一首歌,《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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