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试阅。
此文绝不是第一人称。
此文绝不是第一人称。
此文绝不是第一人称。
先扫雷,这一章是主角自述的楔子,所以采用第一人称。
新文准备写这个,依然是五只攻,主受文。
系统系列衍生文吧,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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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乔雪石,是个孤儿。
我刚出生就被人遗弃在路边,一个女人去县城买药的时候,在积雪厚厚的石凳上捡到我,她丈夫在工厂做工的时候遇到了事故,瘫痪的同时也失去了男人的尊严,所以这个女人把我捡了回去。因为是在积雪厚厚的石凳上捡到我,这个女人的丈夫又姓乔,实际上这个村庄里的人都姓乔,所以他们给我起名叫乔雪石。
这对贫苦夫妇把我养大,好让自己老有所依。
可惜的是他们没能活到那个时候。
十岁,我瘫痪多年的养父突发脑溢血逝世。
十一岁,我的养母积劳成疾,患了急症没钱治,死在乡里的卫生院。
十一岁到十二岁,我在村里到处乞讨为生,村民都很穷,到了吃饭的时候,我在这家讨一个馒头,那家讨一碗粥和腌菜,他们这个时候还可怜我,乐意施舍我。
但吃素我吃不饱,我想吃肉。
所以,有一天,我趁着一户人家都出去种地,溜进他们家,偷了他们下蛋的母鸡,拿回家。
我不会弄,也不敢杀鸡,鸡还没吃成,那户人家就找上门,将母鸡拿走了,我挨了顿打。
尽管我没吃到鸡,但村里的人都已经知道我是小偷,馒头、粥、腌菜也不愿意再施舍给我。
我只能去村民家里偷馒头吃,每次都被毒打。
我在这个村子里越来越待不下去。
一天晚上,我去村支书家里偷了两个馒头,一个肉包子,被村支书一家人逮个正着,他们要打我,村支书那三十多岁的儿子,解开裤腰上的皮带,就抽我的脸。
我害怕,沿着村里唯一的马路一直向外跑,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反正那些打我的人已经被甩得远远的。
当我停下的时候,我不知道在哪里,大半夜,马路上没人。
我捱到天亮,找人问了问,他们说,这里是县城。
我不敢回村里,我也不想再回村里,我准备待在县城。
一开始,我去乞讨,一个馒头没讨到,反而被几个乞丐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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