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的时候你多大?”
“大概十五岁,或者十六岁。我按照他的遗言指示,去投靠他的老朋友。那个老头比我继父富裕多了,我住在他那儿,他给了我一些指导,但一直没让我参与。他总说时机未到。”
“那么,你平常做什么?”
“我像一个正常孩子一样上学、考试,课余时间才训练。我甚至上了大学。”
“你在哪儿读大学?”
“上回我不是跟你的女管家说我是康纳大学的医学生吗?事实上我确实在那里读过书,在我大学二年级还是三年级的时候,那个老头终于给了我第一单生意。我独自一人干掉了一个大毒枭,全身而退,他们至今还不知道是谁干的。”
“哇。”
“我的感觉好极了,简直美妙绝伦,”莱斯特举起路易纤细修长的手掌,细细端详掌心的纹路,“我觉得二十多年的人生体验中,从未有那般畅快的体验。它让我觉得大学生活索然无味,我已经彻底凌驾于那些为学分绩或者恋爱关系担心的同龄人了,所以我干脆选择辍学。”
“像我一样。”
“我们还会有很多共同点的,路易......然后我就正式入行了,干到今天。我和那个老头成了忘年交。我说过他也是干这行的吗?他主要卖情报,偶尔才亲自上阵。不过,他几年前不干了,我接手了他的所有关系。”
“不干了?”
“对呀,他不干了,你觉得我们这行没有这一说吗?”
“我看过《杀手没有假期》。我觉得你们身在局中。”
“不,路易,”莱斯特拨弄起了路易的手指,“高明的杀手,身份和行踪永远成谜,你觉得我走在街上,谁会知道我的真实职业呢?”
“我会觉得你是个下班的模特或者哪个乔装出游的摇滚歌手。”
莱斯特被路易话里的恭维(他认定路易在夸奖他的美貌)逗笑了:“我是否跟你说过,如果不算上你的话,知道我真实身份的人拢共只有四五个吗?”
“可是——”路易愣了一下,迟疑地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告诉我了呀。”
“那是第二次见面,记得吗?还有,因为那是你。”
“......那你那位老朋友去哪儿了呢,转行了吗?”
“才不。他够老了,已经五十几岁了,他带着他的情人过着退休生活,可能在巴黎经营一家歌剧院,那是他的老产业了。当然,也很可能正在安大略湖度假,因为那儿环境比较好,适合养生和写作嘛。写作是指他那个小情人,他比你还小呢,才二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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