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原主爱慕攻陆怔,在陆轩还健在的时候就已经各种若有若无的撩拨,陆轩没死的时候,就已经忍不住爬过一次陆怔的床,被陆怔打进医院住了半个月的院。
陆轩一死,更是迫不及待地爬上了攻的床,结果当然是被痛揍一顿,丢了出去。
但是原主死性不改,一次不成,就天天爬,夜夜爬,最后把自己的命都爬没了。
陆怔年纪比陆轩小七岁,差不多是被陆轩养大的,对这个哥哥非常敬重,连带着对原主也忍让,直到最后忍无可忍爆发,直接将原主的腿打断,赶出了陆家的大门。
原主最后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惨死街头。
常清搞清楚状况后,脑海就有一个声音,很清晰地说:不能让陆怔和林逸风在一起!
林逸风是原着里的正牌受。
常清是不知道那声音到底是谁的,但他猜测大概就是原主。
原主能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再来一次,居然还死性不改。
但他也不能说他,毕竟他能重新活一回,还得感谢原主,即使是在一本小说里活,常清也是该感恩的。
阻止这本小说的男主们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一来常清对陆怔没什么兴趣,而来也不大想做那个恶毒男配。
不过原主都这么要求了,他尽力而为。
只是从他穿书的时间点也有些尴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陆怔床的时候。
想想昨天的尴尬事,常清的表情毫无异色,只是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纱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来面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揍他的陆怔都慌了神色。
不过好歹没被揍进医院躺十天半个月。
常清想着,脑海里出现了陆怔年轻又充满锐气的慌张脸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就落入了陆轩的眼睛里。
常清长得很漂亮,这种漂亮是超越性别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美,只是平日里他喜欢浓妆艳抹,弄得一团脂粉气,这种美便带了一种艳俗的味道,也因为这个,常常被陆花私底下称呼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受了伤的缘故,常清不涂眼影,不擦眼线,不搞乱七八糟的妆容,连华丽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换掉了,白衣黑裤,脸庞干净白皙,一派的纯净。
这一笑,就笑出了几分春光灿烂的味道。
陆轩看的眼睛都略微发直了,他长的英俊,但性格却有些内敛,不太能放得开,陆花在旁边,也不好意思说些亲密话,只有板有眼地问常清:“伤口还疼吗?”
常清回答:“不疼了。”
陆轩说:“我让张妈拿了祛疤药,你用着,别留疤。”
常清:“嗯。”
陆轩觉得有些奇怪,常清一直都很粘他,但是今天一反常态地站在了距离他两米的地方,让他有些在意。
但陆轩没有问,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去洗澡。”
陆轩走后,陆花张牙舞爪道:“你看!我哥还是喜欢你的脸,你不信的话,要不要试试看不用祛疤药,留了疤我哥肯定就不喜欢你了。”
陆花年纪也才十二三岁,板钉钉的光长个子不长脑子,说话一团孩子气,嘴再尖也没必要和她一般见识。
常清忍不住欺负她,“要是你哥还是喜欢我,我不相信,你哥为了一表真情,将自己也搞破相了怎么办?”
陆花一怔,尖叫:“不可能!”
常清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反正你哥喜欢的是我这个人,要是我哄哄他,他真的把自己搞毁容了呢?”
陆花:“你敢!”
常清:“我有什么不敢的,你哥喜欢我呢。”
陆花气炸,恨不得挠花他的脸,“狐狸精!我就知道你是个狐狸精,我大哥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人!”
常清说:“你也说了,我是狐狸精嘛。”
陆花:“………”
陆花气跑了。
欺负完小姑娘,常清坐到沙发上继续玩贪吃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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