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湛乐:“开心。”
郑仲至准备带张湛去周边的一个小镇,镇虽小,却有以热闹闻名的集市。高速公路很长,车速很快,张湛坐在副驾驶被风吹得脸生疼,却很畅快:“我们没有超速吗?”
“差得远。”郑仲至问,“怕吗?”
张湛说:“我看过一些公路片,有的是旅游,有的是逃亡,开一阵停一阵。开的时候车上放摇滚乐,公路两边都是田野,很久才能到下一个城镇。”
郑仲至笑:“现在两边不是田野,是矮山。你要听摇滚乐吗?”
张湛摇头:“不用,我听风。”
郑仲至左手握方向盘,右手摸摸张湛的脸:“不会很久,我们马上就能到。”
不过还没等他们到,突然下起了一阵大雨。硕大的雨点跌在地上,像一只只白色的蝶坠落前最后展翅。张湛的听觉世界又丰富了,担心地提醒郑仲至“开慢点”,但只过了几分钟雨又悄无声息地停了,只剩路面蒸腾起灰尘与热气。
镇上也下了阵雨,他们到集市时很多扎着活动棚的卖家在清理自家棚顶的积水。一胖胖的中年妇女撑着竹竿往棚顶用力一顶,积水哗啦啦倾倒下来,张湛跟着郑仲至恰好经过,惊得张湛往郑仲至怀里蹿。郑仲至好笑地抱住张湛,对同样受了惊吓的卖家说“It’sOK”。
中年妇女好像把张湛当成了盲人,用了好几种说法表示歉意。张湛本来就羞恼,这下更是拉着郑仲至迅速离开。
郑仲至解释:“她没有恶意。”
张湛没说什么,学乖了走在路中间。路两旁扎着各种各样的摊,小摊后还有各种各样的门店,张湛看不见,但听路过的人的对话知道,有糖果店,特色服装店,玩具店,纪念品铺。
郑仲至也会和他说他们走到了哪儿,前方有什么,问他要不要买。张湛对买东西不感兴趣,他看不见,无从挑选,倒是听周围的动静显得更有趣。入耳的声音不全是英文,他对郑仲至说:“刚走过两个法国人。”
郑仲至把他牵得近些:“是一对情侣。男生问女生想不想吃糖,女生说她一个星期前才看过牙医。”
张湛意外:“您会法语?”
“会一点日常用语。”郑仲至说,“你对语言感兴趣的话,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学。”
张湛不当真,看都看不见怎么一起学。郑仲至的这种话他习惯性不放心上,继续往前走。往前有个小广场,广场上有野生乐队在表演。
摇滚乐,还是听到了。张湛把自己逗乐,又把这与之前相呼应的无聊的笑话讲给郑仲至听。郑仲至给面子地跟着他笑,还问:“会不会又突然下一阵雨?”
结果一首歌还没演奏完,老天真的又倒下一盆水。游客们都咋咋呼呼地就近躲雨,只有乐队还在发扬摇滚精神。各个店铺里一时充满了世界各地语言对天气的抱怨,张湛和郑仲至没能挤进店铺,只在一活动棚下躲雨,张湛还在笑。
郑仲至看他笑得前仰后合,扶稳他:“这么好笑吗?”
张湛点头,笑着感慨:“多巧啊。”
“没有同情心。”郑仲至刮张湛鼻子,“摇滚乐还在淋雨。”
张湛才不认错,指指天说:“怪它。”
午饭后郑仲至买了一大束花送给张湛。张湛看不见,只能把脸埋近着闻,问郑仲至:“好看吗?”
花与少年翩翩。郑仲至说:“好看。”
只是天像不允许人类怪罪似的,第三场雨没多久猛烈地到来,张湛捧着花和郑仲至正走在一片田间。近处没有可躲雨的地方,他们只能任雨淋。郑仲至捏张湛的脸,算是惩罚他乱说话,张湛却还挺开心,乐个不停。
郑仲至说:“小孩儿心性。”
张湛索性让自己小孩儿一回,也不知道周围有没有人,一只手捧住郑仲至的脸亲了上去,反正被人看见也看不到他的脸。
至于郑仲至也陪了他胡来放肆,他当时并不能注意到。他只想把自己完成。
两人淋了湿透,花儿也蔫了,短途旅行算是被迫提前终止。回去的路上郑仲至把车开得更快些,张湛却没有再说什么,他处在自己的世界,为自己大胆的行为心虚又兴奋,为小愿望的实现满足又平静地遗憾。
回到酒店,张湛先被舒九领去摘下眼罩自行冲洗。舒九听说他们已经全身湿透了半小时,简直要骂人,质问他为什么想不到在当地买衣服再找家旅馆冲完澡换上,又再三嘱咐他多泡会儿热水澡,在他出来后还端来了一杯姜茶。都把自己当小孩儿,张湛怪不好意思的,两三口喝完后说:“我去找郑先生吧。”
郑仲至给张湛开了门,说临时有点事要处理,问他是留下还是待会儿再来。张湛说留下,郑仲至就把他带去沙发,自己回到桌前办公。
雨没有再停,张湛趴在沙发上听着雨声,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到了饭点,郑仲至坐在他旁边看书,看他翻身坐起问他吃饭吗。他迷迷糊糊地点头,郑仲至就叫人把晚餐送进房间里。
前几晚做过了两次爱,张湛觉得自己今天似乎没有兴致。郑仲至好像也没有要求,饭后陪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张湛趴在床上,双手撑着脑袋问:“郑先生,我能不能问……您为什么会选中我?”
郑仲至没想到张湛会问起这个,毕竟近半年的相处里,张湛没有表现过任何对这类问题的好奇。但问到了也没什么关系,他并不介意谈论这些,坦然地说:“很巧,在至中偶然听到几个小姑娘说新来的P大的实习生长得好看,就去翻了下你的简历。
“我正好想找一个聪明的身边人——以前更看重其他标准,总有不如意,这次想换个挑选的方式,以聪明为主,不单纯是智力,还包括有自己的想法、吃苦耐劳等等。当然,你长得很好看,这依然很重要。”
郑仲至说:“事实证明,我选得很好。”
张湛被夸一通,敛下不好意思,顺着话题继续问:“可以问吗,以前的那些人都是什么样的?”
郑仲至想了想,把张湛抱进怀里,慢慢地和他说:“都不太一样。第一个是按长相选的。那时我刚过三十,他比我小五岁,很贴心,听从我的所有吩咐,可以算完美,只是我那时对事物厌烦得太快,只和他维持了一年的关系。”
“第二个是个明星。我那时很喜欢他。”郑仲至笑了声,“那时愿意和他一起生活,相处了几个月合约改成了两人维持关系至少三年。资源给了他很多,但最初几个月还没有效果体现,他就——应该是只能——同意了。他红起来是在一年后,大概跻身三线。长得好看,脾气又好,演技又好,没有理由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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