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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阶魔兽的魔法属性突出、也更加狡猾,有别于普通野兽扑、撞、撕咬之类的攻击手段,它们已经做到了魔力外放、使用法力打击自己的敌人。

能称得上高阶的魔兽,实力相当于中级魔法师、最强能达到高级魔法师的水平。高阶魔兽拥有堪称独一无二的天赋魔法,智力远胜一般魔兽,接收理解外界信息的同时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陆行鸟、凌空蝠鲼等就属于性格温和的高阶魔兽,它们爱群居、爱亲近人,是人们最喜爱的坐骑种类;狮鹫、双足飞龙之类虽然脾气暴烈,但被人从小驯养长大的话也能成为忠诚可靠的伙伴。

至于圣阶魔兽则分为两种,一种是某个高阶魔兽族群中最为出众的个体,因实力超常而封圣,比如雪原冰狼的头领就被人称作圣狼或狼神;另一种则是一整个族群都非凡,当然、个体之间也会存在差异,比如月光森林的独角马。

圣阶魔兽的实力不一定有法圣的水准,普遍在高级魔法师和大魔导师之间,之所以能称“圣”,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心智与人相当,几乎看出不出兽性的存在。

它们能感应到召唤系魔法的波动,有的还会主动找召唤系魔法师寻求合作,达成双赢。魔法师可以通过法阵构建一个空间“通路”,使伙伴瞬间移动到自己身边。

不过,召唤系魔法体质如凤毛麟角般稀有,伙伴关系也不是想要就有的,聪明的魔兽们退而求其次,雇佣关系也成了一种出路。

不管过去如何,现在的匹斯兰大陆普遍认可圣阶魔兽是和人平等的族群。一般人单枪匹马肯定是打不过圣阶魔兽的,平时碰上了也不会轻易得罪,因为谁比谁更聪明都不一定。交流没问题的情况下能合作则合作,不能合作就井水不犯河水。

除非人和兽之间有不共戴天的仇恨,才有理由和整个族群对立。

比如夜风森林的黑影六翼马,这个族群起源已不可考,但在古早时期它们非常狡诈,最喜欢捕食经过人工饲养、细皮嫩肉的牲畜家禽,偶尔还吃更加细皮嫩肉的小孩——没错,吃人,可以说是相当凶残了。

它们外形似马非马、无蹄有爪、全身漆黑、身侧长着三对如蝙蝠一般的肉翼,不管是不是真的黑暗生物,反正形象确实和光明背道而驰,是光明教为民除害、重点剿灭的对象。

而且黑影六翼马的筋皮骨坚韧、轻盈、魔法抗性强,作为最好的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法袍、防具、炼金道具中。哪怕这个族群痛改前非,个个争做道德标兵,但是在光明教全盛期,整个族群还是逃不过成群结队的捕杀者,一度濒临灭绝。

直到它们远离被翻了个底朝天的夜风森林老家,收敛凶残本性,主动寻找强大到足以庇护自己、也不怕光明教找麻烦的人签约卖命,跟着混一口吃喝。在信仰战争期间更是坚定地站在血族这一边,作为坐骑和主人共赴战场,在不算漫长的卖命史中甚至改变了肉翼的生长方向,就是为了让人更好地骑乘……

不管什么等级的魔兽,不好对付是肯定的,死于高阶魔兽爪下、葬身兽腹的惨案时有发生。

总而言之,危险往往伴随着机遇,夜风森林物种之丰富毋庸置疑,这座宝藏般的森林吸引着络绎不绝的冒险者前来探索,带动了周边城镇的蓬勃发展。

潘纳波王子一行人21人、包括王子本人在内实力都不俗,这边温和的气候还保证了龙族正常发挥,加上15人的佣兵团,整个队伍比得上高手如林的大型冒险者团队了。

他们到达夜风森林西部外围的时候已近黄昏,就决定在这附近的珀利蒙镇上休整一宿,第二天一早再出发。

龙族侍卫长对佣兵团长湛问松解释道:“夜风森林虽然很大,但绕道森林南部走水路的速度反而更快,毕竟我们要找的稀有魔兽都在森林深处,路很不好走,可能要耽误一些时间。”

“没关系,我理解。”湛问松对穿越森林没意见:“来都来了嘛,怎么也得带点土特产是吧。”

除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了解世界最为直观的方法。用于制作二代舱的有机塑料玻璃、钛合金之类的材料还没着落,他们也寄希望于寻找本土特有的材料替代。

再说了,万一夜风森林里有迷路的教授呢……也不怪乎湛问松这么想,实在是行动组这一路太顺利了,走着走着都能碰上救援目标,就忍不住凡事都往美了想。

“是这个道理。”侍卫长对“来都来了”定律深表赞同。

湛问松:“我们还是第一次来夜风森林,这里都有什么魔兽,危险吗?”当然,他更想问的是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

侍卫长:“魔兽种类那就太多了,双头蛇、蝎尾狮、锯齿狼、恶魔猴、沼泽鳄鱼、人面蜘蛛……这些高阶魔兽浑身是宝,咱们这一队没有魔导师水平的法师,活捉够呛,但打死带走绝对没问题,能不能碰上还得看运气。”

“咦,怎么听起来感觉有点熟悉……你听过没?”汉堡有些疑惑,小声和身边的队友求证。

“你没感觉错,这熟悉的起名风格,就是和平大陆游戏里野怪的名字。”蛋挞说。

汉堡:“……游戏野怪还真有原型啊。”

这是终于走上了正统西幻的套路,要去传说中的魔兽森林打怪升级发财了吗?

侍卫长继续说道:“其他要看运气,但夜风森林独有的吉弗特兽是一定要找到的,我们二王子打算活捉一对儿,回去送给国王和王后——也请你们帮忙留意一下它们的行踪。”

吉弗特兽是风属性中阶魔兽的一种,长得有点像大角鹿,弹跳惊人,喜欢在悬崖峭壁上蹦来蹦去,威风中带了点蠢萌。

这种魔兽可谓行走的大礼包:完整的一对大角是备受喜爱的工艺品、磨粉可以充作炼金材料;兽皮能做魔法卷轴、也能做衣服;皮下脂肪炼制后能做机械润滑剂;体内的隔膜柔韧透明不腐不化,包装在物品上不仅保鲜、还能显得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蹄、牙、骨都是不错的材料;内脏能入药,连肉都有滋阴壮阳、美容养颜的功效……

侍卫长小声和佣兵们说道:“而且雄性吉弗特兽的某样东西比其他所有部位加起来都值钱,切一点点就要数千金币,一整个的话——有钱都没地方买呢。”

汉堡一时没反应过来,问道:“是什么?”

“就是、那里啦。”侍卫长猥琐地瞄了瞄汉堡的裆部,“据说做成魔药能让男人金枪不倒,那个、我是没吃过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啦。”

大概还是脸皮太薄,他说完就不好意思地烧红了脸。

众人:“……”都是大老爷们儿,你脸红个什么劲儿啊。

这些穿越者见怪不怪、不以为奇,必然是不会脸红的。

说起来怕原住民不信,地球人间接或直接食用各种动物生殖器的历史已经有几千年了。算不算陋习还有待商榷,反正确实有很多人坚信以形补形,甚至有人为此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捕杀珍贵的保护动物。

越是稀有的“鞭”越能炒出天价,收藏价值远高于药用价值,带了点原始生殖崇拜的意思。有些人买“鞭”送礼,收到的人也不一定要吃,就那么放着,时不时拿出来欣赏观摩,好像看一看就能看硬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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