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吃什么?买了点鸡肉,给你做三杯鸡,再做个蒜香秋葵好不好?”
“嗯。爸爸……”
“怎么了?”
“爸爸,我知道我还很不成熟;我,我会快点长大的……简明之,你等等我。”
“小恕已经很大了,各种意义上。”
两个人都笑出声,简明之踮起脚尖,拿额头抵住简恕的额头,他们凑的特别近,简恕瞳孔中印着自己的倒影,就好像在这浩荡世界中,简恕的眼中只有简明之,简明之的心里也只印着简恕。
然后简明之微微侧过头,贴上简恕的嘴唇。
——好像还没说过我爱你,不过没关系,以后总有时间。
男孩曾经是一只流浪犬,风里雨里瑟瑟发抖无人关怀;直到他遇见男人,男人将他喂肥带大,那只无人看好的流浪犬,终于长成一只毛发亮堂威猛强壮的忠犬。
而至于男人年轻时爱错过的那个人的结局,男人在十多年后在欧洲同男孩游玩时,在加油站休息区看见一个长得极像总裁的人,胡茬邋遢衣着破烂,急促地啃食一只卖相极差的汉堡。
他远远看了一眼,并未上前再做辨认,而是回过头接过男孩买的冰激凌咬了一口。
岁月很长,男孩和男人还有很多故事,比如男孩后来如何拿下了唐氏,男人开法餐厅的那些波折。
但那些都是好的回忆,毕竟再难捱的时光,他们都相互支撑着度过了。
未来的很久很久,他们也会相互搀扶,忠犬陪伴主人,永不离弃。
---END---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啦~这篇又扑街了,不过好在还是写完了,也把写了最想写的部分,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吧。其实我个人还挺喜欢这个故事的,小恕的爱是热烈又直白的,简明之无法区分亲情和爱情的界限,在日复一日的痛苦中早就将简恕当做自己的救赎,因此他们的结合是背德又必然的。
换攻这个元素也是最早在构思中就有的,有些错误和伤害是不可消弭的,破镜难重圆。至于总裁,最早在文案中就写过不会洗白,他的确爱简明之,但是更爱自己。而至于最后简明之在若干年后见到的落魄男人是否是总裁,对这个故事来说也并不重要了。
最初灵感是某天去吃酸菜鱼想到的这样一个可怜巴巴的厨师受,写完最终欢愉之后写这篇的欲望比说谎更强烈于是就开了这篇。第一次写大纲文也算作练笔吧,嗯不管多糊我都会写下去的。
感谢追连载的读者们,鞠躬!我知道自己一直有很多不足之处,也感谢大家的包容和鼓励。有机会下一篇文见!
蛋黄2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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