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今天他突然又找回了那种归属感。
沈陌。
余笙闭上眼,无声默念。
===Tobecontinued===
作者有话要说:今明两天晚上连更,然后停更,二十三号再更新
至于为什么停更
因为又是一年817啊
我今年去长白山!
22号回来
你们憋打我[锅盖已经顶好,你们谁也无法阻止我去长白山的脚步]
第34章Chapter34°总是养死的动物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上。
这也是余笙在公寓附近的公园第三次“偶遇”沈陌。
自打回国以来,余笙就没去过健身房,总结就三个字——没时间。
公寓附近没有健身中心,最近的一家开车也得一个多小时才到,余笙连周末都懒得去。
所以每天清晨,余笙都会绕公寓附近的公园晨跑。
“又来遛大黄?”
“对啊。”
大黄是沈陌家养的狗,狗如其名,是一只黄色的纯种拉布拉多。
每天早上,沈陌都会准时出门给它放风,正好遇到晨跑的余笙。
“真干净。”余笙轻抚大黄的背部,从头顺到尾。
“喜欢狗?”沈陌问。
“还行吧,不过我更喜欢猫,那种特别软的。”
“养过吗?”沈陌帮余笙擦了下额间快滴落到眼角的汗珠。
“啊?”余笙停了一下,“噢,没养过。小时候想养来着,结果小玫子养了只仓鼠,我妈害怕猫把仓鼠给吃了,就没养猫。”
“那仓鼠呢?”
“死了。”余笙特意添了一句,“自己逃出笼子越狱,饿死在垃圾桶边上。”
“呵呵,说起来,以前大黄还啃了沈教授的只牡丹鹦鹉。那鹦鹉本是一对,现在剩下的那只一见到大黄就翻白眼,还自带抽搐。”沈陌笑着讲。
“鹦鹉我家以前也养过,不过是那种腹部呈蓝色的。”余笙想了想,“嗯——叫贝贝,养了四年,后来得了病,前喙太长没法进食,饿死了。后来我们家就再也没养过动物了。”
“其实你可以养个好养的。”
“比如?”
“乌龟。”
……
我是晚上到了的分界线
下了班的余笙在步行街随意买了点吃的。
真有点想念余妈妈做的“黑暗料理”。
当然这只是想念,要余笙吃,他还是不会吃的。
打开电脑,余玫的消息弹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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