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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今天他突然又找回了那种归属感。

沈陌。

余笙闭上眼,无声默念。

===Tobecontinued===

作者有话要说:今明两天晚上连更,然后停更,二十三号再更新

至于为什么停更

因为又是一年817啊

我今年去长白山!

22号回来

你们憋打我[锅盖已经顶好,你们谁也无法阻止我去长白山的脚步]

第34章Chapter34°总是养死的动物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上。

这也是余笙在公寓附近的公园第三次“偶遇”沈陌。

自打回国以来,余笙就没去过健身房,总结就三个字——没时间。

公寓附近没有健身中心,最近的一家开车也得一个多小时才到,余笙连周末都懒得去。

所以每天清晨,余笙都会绕公寓附近的公园晨跑。

“又来遛大黄?”

“对啊。”

大黄是沈陌家养的狗,狗如其名,是一只黄色的纯种拉布拉多。

每天早上,沈陌都会准时出门给它放风,正好遇到晨跑的余笙。

“真干净。”余笙轻抚大黄的背部,从头顺到尾。

“喜欢狗?”沈陌问。

“还行吧,不过我更喜欢猫,那种特别软的。”

“养过吗?”沈陌帮余笙擦了下额间快滴落到眼角的汗珠。

“啊?”余笙停了一下,“噢,没养过。小时候想养来着,结果小玫子养了只仓鼠,我妈害怕猫把仓鼠给吃了,就没养猫。”

“那仓鼠呢?”

“死了。”余笙特意添了一句,“自己逃出笼子越狱,饿死在垃圾桶边上。”

“呵呵,说起来,以前大黄还啃了沈教授的只牡丹鹦鹉。那鹦鹉本是一对,现在剩下的那只一见到大黄就翻白眼,还自带抽搐。”沈陌笑着讲。

“鹦鹉我家以前也养过,不过是那种腹部呈蓝色的。”余笙想了想,“嗯——叫贝贝,养了四年,后来得了病,前喙太长没法进食,饿死了。后来我们家就再也没养过动物了。”

“其实你可以养个好养的。”

“比如?”

“乌龟。”

……

我是晚上到了的分界线

下了班的余笙在步行街随意买了点吃的。

真有点想念余妈妈做的“黑暗料理”。

当然这只是想念,要余笙吃,他还是不会吃的。

打开电脑,余玫的消息弹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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