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布尔无所畏惧、斩钉截铁地对睡眼惺忪,还穿着睡衣的老板说:“给我公司最好的签约条件,我还你一个年度大热组合!假如不成功,这回不用别人赶,我自己走。”
也许是看在他以往对公司的贡献上,也许是出于对他曾经才华的信任,也许是他近乎决绝的话语还是打动了老板,决定给一次机会。
总之,他成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第二天,埃布尔顺利和行星乐队正式签下了唱片合同。
整个过程进展之迅速让人应接不暇。
好比二战时德军偷袭波兰,闪电战再现!
后来,很多人认为是埃布尔慧眼识人,从酒吧中挖掘出了行星乐队。
但事情的真相应该是,兰斯选择了埃布尔。
因为……
兰斯:“我们对于别的人,别的唱片公司来说,是可以随时舍弃的一笔交易,但对于快一无所有的埃布尔来说,我们是他的唯一和永远也没办法放弃的最后筹码……更何况,他给出的条件确实是最好的。”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其乐融融。
也许还不能说其乐融融,因为这仅仅是一个合作的开端,后头还有很多需要磨合的问题和矛盾急待处理。
尽管埃布尔非常看重行星乐队。
可他依然对乐队的四名成员存在着诸多不满,比如:“你们到底是怎么定义自己形象的?”
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被这个问题给问愣了。
他们本以为会问些音乐方面的事,可没想到居然要问形象?一时间无比茫然。
只有兰斯自信地伸出三根手指,回答了他:“美男子、天才、吉他手。”
詹姆斯望着他的绿眼睛里立刻又一次盈满了崇拜的光芒。
埃布尔无言许久。
最终什么也没说。
但他并没有放弃这件事。
因为,除了音乐外,乐队的形象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每一个乐队想要迈向成功,都必须具备一种有辨识力的风格,属于整个团体的统一风格。
可行星乐队成员此时的风格非常混乱。
兰斯的风格相对比较英伦。
他拥有各式各样的衬衫、西装和大衣,属于乐队中唯一形象管理最合格的人。
但其他人……
鼓手鲍德温永远穿大一号仿佛麻袋一样的衣服,再加上邋遢的长发和胡子让人抓狂;
贝斯手西奥是个杀马特,一天到晚沉迷装酷,在大家没太注意的时候,已经搞出了刺猬一样的发型,换上了一身破洞装,还挂着叮叮当当的金属项链,整个人看着就像是街头小混混;
至于主唱詹姆斯。
他根本没风格和审美,一般是身边有什么就穿什么。在舞台上还好,有灯光和音乐帮忙加特效;在舞台下,时常灰头土脸,完全就是邻居家傻儿子。
最后,埃布尔干脆不再去询问他们的意见了,直接找来专门的形象设计师,想重新为四个人设计形象。
但在这一点儿,连不计较形象问题的詹姆斯都提出了异议。
因为埃布尔让形象设计师给四个人统一着装,统一发型,模仿当年的披头士。
“听着,埃布尔。”詹姆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并不想冒犯这位刚开始合作的人,他尽可能让自己好声好气地表明观点:“我爱披头士,非常的爱!可以这么说,假如披头士的约翰列侬能站到我面前,端茶倒水下跪求签名,我他妈什么都愿意为他干。但你要把我变成他,那我可就不乐意了!这个道理很简单,他是披头士,而我是行星,我们本质是不一样的,谁也没办法成为谁,懂吗?”
埃布尔吃了一惊。
可能是之前那首《烂草莓》被唱得过于甜美,以至于带给了他一定程度上的误解。让他错以为,这个被队友们亲昵喊吉米的男孩子是一个可爱的金发甜心。
可显然,他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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