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感情这种事情,谁又能保证自己最初遇到的那个人就是对的呢,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
之后的日子,我变得忙碌起来,无心再想温扬的事情,过得倒也平顺。
但这种平顺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接到法院的传票!
温赫竟然告我诈骗勒索!
他是怎么知道我回国的?回国后我根本就没见过他。
或许我之前让林锐做的事儿已经让温赫穷途末路,如今知道我回来,想要我吐出这五百万来?
可是他怎么敢?伙同他人陷害自己哥哥,还要闹到法庭,就算他打算破罐子破摔了,那他也是犯罪者,我是个法盲,但是我觉得这应该没办法立案。
就像两个分赃不均的强盗,大打出手后闹到法庭去,法官会管这个?不会一齐抓起来吗,难道是因为温赫未遂,所以不追究,而我却确实的拿到了那五百万?
我看着传票,想不明白这事儿,结果接下来的一个电话让我更加迷茫了。
“您好,我是乾宇律师事务所的曾黎,受温扬先生的委托,就您曾经诈骗勒索其弟弟温赫的事情和您接洽,希望您能够出庭本月20日的开庭。”
这用词说的好像是要邀请我出席重要宴会一样,我好半天没缓过来,慢慢扶着沙发坐下,问道:“抱歉,我没听清楚,您刚才说谁?受谁委托?”
“温扬先生,也就是原告温赫的哥哥。”
“有病吧你!”我按了电话。
挂了电话,我坐在沙发上,盯着手里的传票发呆。
手机再次响起,我看着手机响一会儿,接了起来。
“温扬先生嘱咐我,如果您不相信的话可以打电话给他本人,进行核实一下。”
我呆了呆,有那么一瞬间我像是突然被人拖到了冰天雪地里。
我缓了缓呼吸,试图和对方沟通:“如果我没记错,追诉期过了的话是不能立案的,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石先生,这不是民事诉讼,归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期是5-20年。”电话对面的人又道,“您现在被禁止出境。所以短期之内石先生最好不要有出国的计划。”
……
我提声道:“温扬没有理由这么做。”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这就不在我职责范围之内了,不过,石先生,冒昧说一句,亲兄弟之间就算有矛盾,也是很容易调节的,再则这件事儿对温扬先生是没有任何损害的。”
我当然知道这件事儿对温扬没有任何损害,不然我当初怎么会拼着坐牢的危险做这件事情。
去找秦甫之前,我把录音给了林锐,我存着同归于尽的疯狂念头,想着解决了秦甫,顺便也把温赫这个障碍替温扬清除了。
可是现在温扬为什么会转过头帮着温赫这么对我?见鬼的血浓于水吗?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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