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耸耸肩,翻看菜单,小风凑头过去一起看,每道菜下都有编号,下面有中文跟英文,还有一种认不出的字体。
“爸爸,最下面是什么字?”
风嘉点了一些虽常见但林书跟小风都喜欢的菜,“那是阿拉伯语。”
这种细小的地方最能体现出一家酒店的规格,语言的标注并不是随意的,英文是常用语种,而阿拉伯语就不常见了,这个语种存在最可能的理由就是这家酒店的阿拉伯人非常多。
“嗯?阿拉伯?”
像世界有名的国家在国都这里并不少见,可是阿拉伯就实在有点儿稀奇了,因为那里靠近石油产地,很多小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飞速,国都的一个千万富翁在那里也只算个普通富裕,所以相对来说,R市这里并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他们。
“恩,先看吃什么,有话一会儿再说。”
林书随手把菜单递过去,“我想吃的你都点了。”
勾起嘴角,风嘉的笑有股迷人的魅力。
这个男人,熟悉他的口味,知道他的习惯,每天早晨起床,床头一定会有杯清水,只要比他起的早,当天要穿的衣服也会摆在床尾的脚踏上。
每次有空都会送自己上下学,在没有人的时候喜欢跟他做一些亲密的动作。
自己想做的事他会尽力去做,虽然有时候过程会有点曲折,但是他完全有能力解决。
当然这个男人缺点也一堆,特别自私,遇到事情,哪怕他会不高兴,这个男人会想办法瞒着他,大男人主义在决断的时候得以完美发挥。
还特别喜欢占便宜,做事会考虑到后果,利弊,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做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这点每天晚上,林书都会深刻体会到。
可是这个男人确实是全心全意的在爱着他,宠着他,努力给他接近完美的一切,让他舒服,不知愁滋味。
林书低下头,手指无意识的摩/擦在一起,偶尔会打出一个响指。
再这样下去,他会被宠坏的,从善如登,从恶如登,他好不容易才决定学好,做个好人,孝顺的儿子,风嘉总是磨灭他的意志,真是太可恶了。
如果有一天他又变回了那个吃喝玩乐,人见人厌的大少爷,那一定就是风嘉的错,就是他的错,妥妥的!
看着他心不在焉,风嘉亲手给他倒了杯酒,“这边是中餐,旁边还有西餐厅,空间里那些牛大部分都送到这里来,牛排多汁鲜嫩,口感非常好,在这里很受欢迎。”
“那猪肉跟羊肉也是空间里的?”
“是不是你一会儿尝尝看,这个酒是特意为醉蟹搭配的,一起吃味道会更好。”
醉蟹确实很有名,使者直接抱上来一个磨砂的坛子,里面是被腌制浸泡的芳香无腥,肉质鲜美的螃蟹。
这个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当蘸酱,还可以在炒菜的时候当佐料。
只不过林书以前好像有个耳闻,这道菜在以后的社会的发展里很少有人吃了,因为白酒虽然杀菌,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蟹肉的甘美。
酒起到的杀菌作用有限,某些寄生虫仍旧杀不死,所以在日后各种爆料中,醉蟹被扁的很厉害。
社会发展,污染增多,人们关注的更多是养生,可是当时也有许多当地人声明,只要比例得当,经过特殊调配的酒完全可以起到杀死全部寄生虫的作用,还不会破坏蟹肉的鲜甜,更能提升醉蟹的酒香。
而这家酒店能将这道菜作为招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盖子打开的一瞬间酒香四溢,就连小风都忍不住凑上去,伸手蘸了一口舔吃。
酒足饭饱之后,林书给风峰擦嘴,风嘉将果汁杯里的樱桃挑出来放进风峰的杯子里。
“对这里印象怎么样”
风峰挺着小肚子昏昏欲睡,虽然醉蟹只让他尝了一点儿,可里面毕竟是白酒,明天什么时候能醒过来都不知道。
“还不错。”
一份蓝色文件夹被放在他面前,林书翻开,笑着问,“给我的?”
“股权让渡书……这是……你把这家酒店送我?”
☆、第四十七章
林书一脸不可思议,过度惊讶之后,才回过神来,“不……”
椅子被向后推开,风嘉起身在他额头上落下个吻,“乖,别拒绝我。”
被他这种温柔的举动闹红了脸,林书有种被人抓住弱点的感觉。
矫情一点儿说,两个人之间就差一个名分,他父母都同意,小风对他的印象更不必说,恋人之间互送礼物神马的,也是很正常,但是这是家酒店不是只小猫小狗,刚搬了新家又收这么大份的礼物真的好吗?
“你不怕我给你败光了?”
“只要你高兴,想做什么都行,只要别把我也败出去。”
“怎么可能,我肯定会留着你的!”
“突然这么听话?”
“留着将来你赚钱,我带着小风帮你花!”
林书已经不知道在这个场合需要说什么了,只能生硬的说些看似轻松的语言,在这种灯光爱昧的地方,做这种煽情的举动,说不感动是假的,这个守在他身边的男人,他没有看错。
“是么?我可是把我全部都送你了呀……老婆,将来我就成了吃软饭的了,你要好好养我……”
林书笑着推开风嘉躺在他肩膀上的头,“你是说包/养?”
这次男人直接坐到他身边,轻声在他耳边说了句话,林书再也没吭声,从酒店一路红着脸抱睡熟的小风直到回家。
这句话让林书在夜晚的梦乡里嘴角还带着笑意,因为风嘉那个时候说的是,嫁给我,我让你包/养一辈子。
这就是甜蜜的爱情,妥妥的!
事情一多,林书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照顾店里了,这次周末,风嘉带着两个人一起去邻市旅游。
当然,林书的主要目的――捡漏,店里不能坐吃山空,而且他现在手里也有点闲钱,而且收了风嘉送的酒店之后,光是什么都不干,靠酒店的股份跟分红他都能吃好几辈子。
但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还是决定不插手酒店的营业。
酒店管理他是一点儿不懂,所以只是总得背后换了个人而已,对酒店的正常经营一点儿影响都没有,甚至除了酒店副总其他人根本不清楚他们的老板早已经换了人。
T市跟R市相邻,林书在R市已经小有名气,所以如果他还在R市古玩街上晃,只要他看中什么,老板绝对会乖乖的收起来,对不起,这个是非卖品!
这种事的次数多了,林书变成了免费的玉/器鉴定师。
于是一家三口出门,能够增加感情还能碰碰运气,这种事实在没有更好,真是特别值得点个赞!
小风暂时脱离里无时无刻不督促他训练的陈教练,心情也是格外的好,一路上听着车里放的轻音乐,玩着手里的模型。
对于模型这件事,风嘉还当众像小风道过歉,事情要倒回几天前……
小风经过上次的模型大赛之后,对模型的兴趣有增无减,而且已经不在是单纯的去组装,他会把每一个零件都铺开,拿在手里玩,然后盯着看,看的时间久了还会时不时懊恼的拍拍头。
于是这些模型都不再成型,只是被拆开包装散乱一地。
李桂对林书的爱差不多转移到小风身上,见到他这样玩也不责怪他,还表示支持,家里的昂贵模型数量正在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只是风嘉却不惯着他,做错了就会被挨骂,看他铺一地的模型就训了他两句,小风委屈的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走过去坐在地上,小手飞快的抓起零件开始拼接。
益智模型,零件多,组装时间长,绝对的考验智力,小家伙半个小时就组装了一辆小货车,完美的安装好最后一个零件,悄无声息的走出去找林书。
林左强和端果汁进来的李桂目瞪口呆的成品,哪怕这东西让他们亲手组装也不一定会在半小时之内组装完成,更何况小风只是个小孩。
风嘉皱眉,倒不是他不满意小风的作品,而是他在想就这么跟儿子道歉会不会太丢份了?
小家伙闷闷不乐一晚上,林书还奇怪今天怎么这么安静的跟在自己身边,捧起那白嫩嫩的小脸问他怎么了。
李桂在旁边笑,摸着小风的脑袋说他,“咱们小风也是大人了,受了委屈怎么还要掉金豆子?”
于是林妈妈一股脑儿的说了小风被训了两句的事情,而且着重讲述了小风那非凡的动手能力。
虎着一张脸,林书护犊子模式全开,风嘉就成了炮灰。
当着全家人的面,风总第一次严肃的跟自己儿子道歉,期望被原谅。
小风躲在林书大腿后面,得意的伸出了小舌头。
风嘉挑眉,臭小子,算计人都算计到亲爹头上了……
紧接着的几天里,李桂迷上了一种素食养生菜谱,也不知怎么就相信了西兰花能治病,没病防病,整天变着法儿的弄西兰花做菜,做汤,吃的风峰脸都绿了,当然这肯定不是腹黑的风总蓄意报复,绝对不是,妥妥的!
到了T市,一家人先吃了顿饭,在酒店休息了两个小时,下午一起逛起了古玩市场。
这里的市场明显气氛没有R市好,比较冷清,虽然两市相邻,可是喜玉,爱玉这种情感并没有大规模的流行。
这就给了林书机会,如果每个人都爱玉,价格一定不好砍,林书可是鼓起了脸皮来的,这次不掏到好东西他是不会走的,更何况他一眼就能看出那东西的真假,真是没有更便利!
选了一家装修风格还算有品位的店,一堆玉石平躺在红色的绒布上,玻璃柜台下一片一片小东西,可是竟没有几件是发光的,有几个还只是微弱的光,不是假的就是残次品,待了没有两秒林书就不想看了。
几个人转战下一家,林书的能力风嘉也知道,可是看着他这种漫无目的拖着他们走来走去,小风明显的累了,可是为了不扫兴,小脸憋得有点红,还是忍着没说。
“小书,你先自己逛逛,我带小书去洗手间。”
小家伙突然觉得自己老爹如此聪明,人见人爱,小星星眼一眨一眨的,特别萌!
“好,那我沿着这条街往前走,如果找不到我就打电话。”
风峰趴在风嘉肩头,他真的累了啊,再怎么聪明,也改变不了他的身体是幼童的事实……
林书一家家店看过去,只是在一家淘到了两件玉斧,史前时代,石斧被用作杀人武器,而到后来,玉器出现,玉斧渐渐成了权利的象征,有些地方还相信,玉斧能够劈去一切煞气,不祥,带来安宁,幸福。
当在店里看到他们第一眼的时候,林书就知道他这次没有白来,这是一对儿由青绿色的玉做的,上面多处沁色,价格可能不太高,但是这算是开张东西,所以林书心情比较不错。
在上课的时候,林书见过红头刘拿过一件红山文化的玉斧,那个玉的光芒很盛,玉质温润柔和,质地细腻、饱满,光泽也非常柔和,一看就是好东西。
可惜,那是红头刘从人博物馆里借的,也就他那种著名的专家教授会有面子从博物馆借到古董,还能顺带借出来两个保镖,他们要是去,一定会被赶出来,还绝对不允许进去第二遍!
又转了几家店,竟是些小东西是真的,大件儿有外表包层的,有摩擦做旧的,还有拼接作假的,那种下面有光,上面黯淡的样子是要骗鬼呀!
又碰上一件玉i一件玉环,林书尽数刷了卡,这些东西都不是特别名贵,T市的古玩街只是徒有其表而已,现代市场百分之80以上都是假货,而T市绝对可以达到95以上是假的,林书一边往包里装东西还一边不屑的撇嘴。
逛的太起劲儿,林大少爷这才想起来他那个谁跟儿子都不见很久了。
拿起包出门寻人,在前面的店面前见到了两个人,小风手里拿着一个玉质小人偶,靠近仔细一看,林书顿时默了,这是清玉雕十八罗汉,这光芒那么耀眼是怎么回事!!
“小爸,快看,有个爷爷送了我这个。”
小风举着罗汉,玩具一般给林书看,看清玉雕造型之后,林书僵硬的扯了扯嘴角,“这是谁送给你的?”
“最角落一家店的爷爷,他们家还有冰激凌。”
就在林书逛店的时候,风嘉带着他去找能休息的店,正巧碰见那家门口还放着冰激凌机,也就进去了。
那爷爷说在老家他也有个跟小风差不多大的重孙子,小家伙那聪明劲儿,一口一个爷爷的叫,小声儿都甜到老人心窝里去了,老人一高兴就任小风随便挑了一件做礼物,不收钱。
老人家里是四世同堂,儿子,孙子,重孙子,都在老家,只有他自己在这边看店,店里的东西都处理完他也就回去了,人老了,安土重迁的心思就更加明显。
这玉雕是十八罗汉里的“嘎沙鸦巴尊者”也就是俗称的“降龙罗汉”。
既然有一个罗汉,那其他的应该也还在,“店在哪里,快带我去!”
“是真的?”
“恩,是真的,清代制品,玉质细腻,难得的好东西,可是单个儿的不值钱,非要凑够一套才行。”
三个人急忙进了店里,小风甜甜的喊了声“爷爷,我还要吃冰激凌。”
老人才从古物堆里站起身子,他的后背有点驼,但是直起身子来还是很高,年轻的时候估计会有一米九以上。
在他转脸的一瞬间,林书看到在老人耳后有个斜长的疤痕。
“大叔,谢谢你送给孩子这么贵重的礼物。”
老人有点惊讶,“你看得出来?”
林书点头,“只是大概知道一点儿,看不太全。”
“呵呵,难得小朋友呢这么年轻懂得这么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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