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混混真的是被激怒了,冲上来就吼:“你tm变态吧!两个女人,亲,亲,亲嘴!你。你……”洛爷一把搂上了混混的肩膀,“来,哥们儿,借一步说话。”之后的声音太小,连一向听觉很好的慕杉都没有听清楚。片刻之后,只看混混躬身给洛爷让了让拳,然后眉开眼笑地朝着楼下跑去。这次大家是真的傻眼了,到底是怎么个情况?慕杉一改往日的淡定,率先开口问,“你到底说了什么?”
洛爷叼着烟的嘴角格外妖媚地说,“没什么,我只是告诉他,一楼刚进门三点钟方向有两个美女,正点地让人血脉喷张,但是我身边有个粘豆包,所以分。身乏术,所以只好送他个人情了。反正粘豆包喜欢女的,那混混也没戏。”
啊?啊?啊?三个人同时开口,任谁也没想到洛爷竟然这样的祸国殃民。怎么能这样啊!
洛爷玩味地看了看他们三个,“切~你们有病吧。你们把我堂堂洛爷想成什么人啦!我说的那俩美女是鸡,好不好?上次他们妈妈桑和我聊天,在我最困难的时候,还带着他们一群人来救济过我呢。我还个人情,有什么大不了的!”闷上一大口牛二,他继续说“上次我交房租没钱,多亏他们仗义支援。这次,就当照顾他们生意吧!礼尚往来呗~还有啊,老子刚才亲的是自己的手指头,碰都没碰那丫头,靠,亏死了!手指头齁咸的啊!”
剩下的晚餐时间,果然没人再来捣乱,甚至服务员都躲得远远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妞儿们,要论撩妹技巧,还要数我洛爷,是不是!嘿嘿……
跟着我大声地唱:
小妞儿,小妞儿,你跟爷走。
金银财宝,爷都有!
只要你乖乖听爷的话,我保管你吃香又喝辣……
第39章九年前的故事
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慕杉怎么也睡不着。他的内心有太多的疑问了,如果不解开的话,根本就无法安眠。纠结了许久,他还是开了口,“洛冰?你睡了吗?”
洛冰闭着眼睛,回答到:“想问什么就问吧。都憋一晚上了,真够有耐性的!我以为你能憋到明天呢,我就差一点点,就等不及睡着了!”
没想到此时眼前的洛冰,竟然是这么地冷漠。慕杉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最近一段时间已经习惯了可爱的她,温柔的她,善良的她,以及闯祸后会肆无忌惮撒娇的她。今天晚上,从秒变男装到智斗混混,再到此刻的冷漠无情。让慕杉有点心慌,他觉得他好不容易才走进了她一点点,而此刻横在他面前的,却是无法逾越的鸿沟……
略带伤感的开口道:“你为什么会说那帮小姐是支援你呢,他们不过是来买东西而已。你只是用自己的脑袋和双手,来换取金钱的啊。”
洛冰闭着眼轻笑了两声,“因为他们大可不必买的!只是因为知道我在为房租的事情发愁,但又怕伤我自尊,才选择来买东西的。所以是支援而不是消费那么简单。至于为什么他们会来支援我……我问过妈妈桑。她说,只要眼睛不瞎,鼻子健在,多少都能猜出她的职业。当所有人对她嗤之以鼻的时候,而我没有。“
”记得第一次见面,我热情招待她,她却特别不客气地对我说,少tm给我装婊。子,你表面一副温和的样子,指不定内心有多嫌弃我呢。你不过就是想让我掏钱买你的东西而已,直接开价就行,我不缺钱。而我当时笑的特别狂野,我告诉她,小姐不过是个职业,就像有人卖菜有人卖鱼一样。那种打着正义的幌子去鄙视别人的婊。子,才是真正内心的肮脏吧。有什么好装不装的!就是这句话,让我们两个成为了朋友。至于之后的事情,就是很平常的啦~没啥讲头儿~”
慕杉皱了皱眉头,接着问,“那,那个混混呢?为什么觉得你说话的时候,特别像道上的。尤其是那个无赖的神情,你还原的太逼真,让我都有点,猝不及防。当时你站起来和那个混混说话的时候,我的拳头一秒都没有停,在桌子下面等待随时出击。但是没想到,你那么镇定自若地就把他打发了。你……”
一直闭目养神的洛冰,忽地睁开了双眼。她直直地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沉静的说道:“终于问到重点了吗?是啊,我和他们多么的相像啊!甚至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还坐在六爷的书房喝着茶。哼~这,大概是九年前的事情了。“
“当时的我,留着最爱的圆寸。每天和一群男生出去打球、喝酒,生活过得很美好。后来隔壁班来了一个转校生,叫高晟,他是带着一群小弟一起转校的,大家都叫他晟哥。看看校长对他的态度,大家也都知道他家是做什么的了……但我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反正和我没关系。直到有一天,我在操场打球,结果他带了一帮人去砸场。那二世祖的样子,我实在看不下去。就在他小弟去教训我朋友的当口,我径直走上前,给了他一脚。哼,这家伙也是够脓包的,竟然被我一脚踹得狗吃了屎。真不知道,那帮小弟为什么会护着这个山炮!”
“当然了,我也没得什么好处。离他最近的那个小弟,回手一巴掌就给我打翻了。哈哈哈……现在想起来,当年的我还真的是不知天高地厚啊。放到现在,我绝对不会去惹这个麻烦。装个孙子不就完事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嘛,动什么手啊,真是年轻气盛!不过,我的运气一向很好。因为第二巴掌还没落下来的时候,二世祖就喊停了。当时他只说了一句话,就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艺术来源于生活,是什么意思了!他就像偶像剧一样的狗血,竟然给他小弟说立刻放话下去,我是他的人了。”
“从那天开始,他就从隔壁班搬到了我们班,而且是变成了我的同桌。靠!每天上学看见他那张恶心的脸,我才不要呢!然后我就开始了,我漫长的逃学之路。不过,他总是能像只苍蝇一样跟过来,搞得我觉得自己像坨屎!后来我就放弃了逃学,还是趴在桌上睡觉吧。躲不了,就撞开他!这是我一贯的风格。所以,每天心情好呢,就揍他几顿,心情不好呢,就干脆无视他。对他,我没什么感觉,就是一个人而已,谈不上讨厌,更谈不上喜欢。”
“让我最有印象的,是那年寒假结束,他从老家回来之后,整个人不太一样了。不爱说话,然后经常不在班级出现。我又不是多管闲事的大妈,所以他爱咋咋地,别惹我就行。那天晚自习,我又背着书包准备翻墙,结果在角落的冬青里面,听见了动静。当时我都快吓死了,还以为闹鬼呢!你知道的,学校的这个风水嘛……但是动静很大很痛苦的样子,我就怀着好奇的心理,凑了过去。只看见满头大汗的高晟,躺在那里,胳膊上有一道一道的血痕。我靠!什么状况!是谋杀?我去~”
“看见是我出现,他显然愣了一下,拼命想把胳膊藏起来。他越这样我就越觉得好奇了呀。我就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就是沉默着不说话,全身还抖个不停。没办法啊,我就让他搭着我的肩膀,给他弄出去喝酒去了。反正我也是要喝的,身上的钱,应该够两个人挥霍一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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