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好的。”叶伦点点头,打个哈欠,似乎是想睡了。看来之所以一直等着,就只是想问问刚才那个问题而已。
他爬下床,“噔噔噔”地跑过来,把手机放在书桌上充电;又“噔噔噔”地跑回去,拖鞋一甩,爬上床,靠着墙躺下。
还不忘伸手拉过空调被,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好,而后蜷成一只虾米,贴墙而卧,给擎风留下大半边空位。
后者坐在一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这一系列动作,觉得画面感简直不要太强,就算把叶伦换成毛茸茸的大白兔,两只长长的耳朵甩在后面,也不会有任何违和感。
就他愣神的功夫,叶小兔子都闭上眼睛了,又努力睁开,探出半张脸跟他说:“晚安。”说完又倒回去,拉好被子继续睡。
“……”
操,擎风在心里吐槽,这他妈也太犯规了。
直觉自己要是再盯下去,肯定会出事。擎风果断站起来,从抽屉里拿出一包烟和一盒火柴,走到阳台上去抽。
擎风平时比较闷,话不多,加之体育生身体好、纪律严格,就很容易给人留下一个老实可靠的印象,简而言之就是:好男人。但319里的人都知道,他其实是四人组里唯一一个会抽烟的。
抽烟不稀奇,稀奇的是擎风抽烟时,才会展现出来的那种江湖气息。
而这种气质不是天生的,也有来头。
擎风的父母都是教师,一位教英语,一位教物理。平时工作忙,全身心都扑在学生身上,所以他从小到大,还数爷爷陪伴的时间最多。
而擎风的爷爷呢,是位标准的杠把子。年轻的时候叱咤风云,称霸一方,老来得子之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突然就顿悟了,不顾众人挽留,硬是要金盆洗手,回家养娃娃。
十几年下来,不仅阴差阳错地把家里的独苗,培养成了彻头彻尾的知识分子,还赚到一位留洋的大才女做儿媳,再过几年,又喜抱金孙。
所以擎风打小就是跟爷爷混大的。
尽管老人家上了年纪之后,家庭和美,身上的戾气消退不少,见谁都是笑眯眯的。但人生经历本来就是一种财富和印记,它会渐渐沉淀为一种独特的气质,表现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抹消掉的。
而日积月累,擎风耳濡目染的,也自然而然地继承了这一身气质。说好听一点,叫血性,说难听一点,其实就是匪气。
方才在浴室里,叶伦之所以被压得动弹不得,一方面,有他无心抗拒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就是擎风所展现的气魄。在那一瞬间,他认真起来的时候,是很凶悍也很狂野的,像一柄出鞘的剑,很锋利,很直接,让人难以招架。
所以叶伦虽然略输一筹,却也用不着不服气----大好良民跟流氓头头对阵,输了才正常,能全身而退就可以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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