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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沈氏派属李党,为邬派眼钉肉刺。

邬家自然要斩草。

而邬家那把斩草用的斧头,是我。

若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

要做人上人,自然要踩一些人在脚下。

适者生存。

这是在蓬门就深谙的生存之道。

可是,我动了情。

沈越就是我那心上人。

可笑至极!

我一阅人无数的男馆相公,竟也有为情所困的一天。

我也曾付出过真心,这不打紧,毕竟,真心本可瞬息万变。

可沈越到底是我命中劫数吧。

这一趟,我满腔心意,竟化作了磐石。

从此,沈越二字,成了我思虑的掣肘。

我曾寻思过,为何偏偏是沈越。

在他之前,我试怕了,再不敢念想此生会有归属。

数千个日夜,寻遍了,偏不得;未敢盼,却一朝在手。

姘头千千万,可愿意堂皇牵我入门的,只有沈越。

沈家人待我,真的与血亲无异。

所以,沈府最后被抄家,我头脑一热,不惜亲自从京城南下广陵,求亲叔叔给沈越开一条后路。

我的亲叔叔,是叛军头目、献王麾下第一策士——子翀。

得以与世上仅剩的的骨肉相认,也是托了沈越的福。

献王叛变,源于多年积怨,而我趁机倒戈,并非因为亲叔叔的策反。

那仅是意外得知献王谋划之后的玩笑。

不料一语成谶。

我最初笑闹要子翀收留,只为自保。因那时与沈越闹了罅隙,生怕作为家主的他有朝一日将我扫地出门,我不得不跌回流徙无定的处境。

最后,愚蠢如我,自保却成了自戕。

叔叔拗不过我磕头,答应托人照顾充军西北的沈越。

当时我不敢看叔叔的脸,脑门儿贴紧了地面。可至今记得他那一句答应,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股恨铁不成钢的味儿。

而今,叛军势如破竹,我一方面是由衷欢喜的。

毕竟,若清侧成功,沈越必将否极泰来,位极人臣。

这不就是我夙愿么。

可沈越性子睚眦必报,他若复起,头一件事儿定是雪洗家仇。

届时我是挨千刀万剐,趟刀山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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