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赶紧摇了摇庄墨:“等一下,我好像没搞清楚你们的关系……他是你老婆?”
庄墨没有说话,眼神费解,好像不明白穆以素为什么要这么问。
“沈从心,你一直跟我说他是你的作者。可就因为这一点点小事,你就不让他写文了。他真的只是你的作者吗?”穆以素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庄墨今晚那么古怪,看穿真相的他甚至有点洋洋得意,“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人家?”
第13章
任明卿很快结束了手术,被推进了病房。他的疼痛缓解了,但很虚弱,沉沉地睡了过去。庄墨却彻夜未眠。他看着病床上的任明卿,脑海里回荡着穆以素的问话----
“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人家啊?”
他谨慎地审视着任明卿。任明卿的长相原本应该很吸引人,但他本人对此一无所知,因此没有发挥出十分之一的魅力,给庄墨留下的印象一直是个唯唯诺诺的普通青年。
可是庄墨借着月光仔细打量他,意识到自己是被吸引的。
他被汗水打湿了的黑发,他总是忧郁的眼睛,他紧闭着的、因为梦魇而轻轻颤动的长睫毛,他秀气的鼻梁,以及他那苍白的唇……
很少有同性让庄墨觉得怜惜。在庄墨的经验里,男人是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女人是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可追求的,而男人只是男人。但从他见到任明卿的那一刻起,就被激起了极强的保护欲。他把任明卿当成一个孩子来爱护,为他不厌其烦地花费时间精力,甚至愿意将自己的一切跟他共享,只为了换取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不仅仅是因为他写很好的故事。
庄墨也审视着自己。他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为沉睡的任明卿失魂落魄,另一半飞出了躯体,仔细拷问那个失魂落魄的自己:在你漫长的人生当中,你为谁做到过这种程度?你跟他才认识多久?你把自己的身家给出去,你把自己的房产给出去,邀请他在你的生活中走来走去。你是商人,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对他,你不藏私,能给的都给了,还怕给得不够多。
你不是因为他写得好才在每个黄昏归心似箭地想回到那个破旧的小公寓里;你也不是因为他写得好才总想偷偷触碰他的指尖,跟他就每一件无聊的小事喃喃细语。你把什么都给他,不是想换来一个作家的大红大紫,你只是想赶紧把他带回家偷藏起来,让他存在于你余生的每一个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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