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惊叫著奔逃开去,终於彻底崩溃了。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两位舅妈还在旁边吵架,小民躺在医院走廊的排椅上,身上盖著刘凯文的毯子,散发著淡淡的尿潮气。手背上c著输y器,一瓶葡萄糖已经输了一半,大概只昏睡了一个小时,他却以为有一个世纪那麽漫长。
“舅妈……”
两位舅妈同时停止了聒噪,回头看著小民。
“我不上学了。”
“我去打工,去挣钱。”
“我留在这里,留下照顾外婆。”
“你们说得都对。”
“做人,要有良心。”
孙禾芳躺在特护病房里双目无神作痴呆状,她也许明天会好,也许明天会死,也许一直维持这个状态十几二十年。
小民将输y器挂在病床床头的勾架上,静静地看著外婆浑浊的眼睛,从未觉得岁月像现在这般柔缓。现在他有了足够的时间,终於得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计算时光在生命中流逝的速度。不,时光是静止的,流逝的是人生。
静默的病房里只有滴答滴答的仪器声,小民闭上眼睛,依稀感觉回到了年幼时与外婆相依为命的那段日子。小民并不是一个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的人,可他终其一生都在缅怀过去,却又不得不活在未来。
世界上一切的人,一切的事物,从得到的那一天起就为失去的那一天开启了倒计时。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除了沈湎於悲恸,唯一能做的便是为曾经拥有而心存感激。
小民想起自己曾经问过习乐一个问题。为何而活?似乎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无论相信与否,命运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有不可知的未来在前方等待,为有生之年无法规避的命运,人必须坚持活到它终止的那一刻。
☆、十三
习乐过完十五便买了车票早早的回了学校,一路奔波到三号路筒子楼,迎接他的是一场空欢喜。推开主卧的门,小民并没有如他意料之中从被子里探出头对他笑著说:“哟,你回来啦。”
屋里还是杂乱无章的,不过大多数是垃圾,习乐发觉到小民的画箱子和一些衣服不见了,从前堆积在角落里的那些画也不见了。他拿出电话拨了小民的手机,前几天还是关机,今天再打却被告知已经不在服务区。
习乐有些懵了,这种感觉仿佛上一场电影刚刚散场,下一场却迟迟没有开幕,他独自坐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看著地上的零食袋和饮料瓶,感到不知所措。
防盗门传来砰的一声响,习乐猛然回头,看见侯淑妍抱著个纸箱子,二人四目相对,俱是一愣。侯淑妍样貌变化之大,导致习乐差点没认出她来。满头的黄色爆炸卷变成了秀气的黑色波波头,穿著一身卡其色ol套裙,脸上画著淡妆,眉毛上的环摘了,不知用了什麽暴力的方式,在她眉毛原先穿孔处留下了一个绿豆大的黑疤。
“你怎麽还在这里?我以为你早就搬走了呢。”侯淑妍放下纸箱子,好奇地打量著习乐。
“小……李为民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李为民是谁?”侯淑妍翻翻眼睛,旋即意识到是住在主卧里的那个人,仿佛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好笑,“原来他叫这名啊。哦对,我想起来了。他一个月没给我房租,手机也打不通。我前几天还去xx美术学院找过他,他同学告诉我他退学了,我以为你知道呢。”
“他不在这里住了?”习乐一时间难以接受,总觉得这不是真的。
侯淑妍点点头:“这房子原先是我和我前男友租的,後来分手了,我就成了二房东,把这房子租给别人,我自己住别处。到我这租房子的都是穷学生,不收押金,房租一个月一交,到时候交不上来的直接滚蛋。这不,刚把他那屋的破烂卖给一个收废品的老头,才卖了不到五十块钱……哎你去哪儿?”
不过一季烟花
升腾太快太高
消失才会猝不及防
这路的开始便是苦行
只因不肯承认自己错了
苦行就仍将继续
绝不认错苦亦是乐
苦行将被苦行代替
苦行的尽头
是自我
习乐站在即将废弃的三号路教堂里,捡起公告栏上掉下来的一张纸。纸上写的小诗他曾见过,却一直不知道这首诗的後半部分写在纸的背面。他放下行李箱解开背包,把那张纸折成一个小方块塞进笔袋里。笔袋里有很多黄褐色粉末,习乐拈起一点闻了闻,发现是受了潮的烟草。他感到大脑有些短路,他是不抽烟的,亦不知道为何会有烟草沫出现在笔袋里。他将笔袋抖了抖,里面掉出一只橙黄色的海绵烟蒂,习乐认得那是万宝路,他见别人抽过这种烟。然後他忽然忆起,这支万宝路是他入驻筒子楼的第一天小民送给他的。
刚才侯淑妍说卖掉了小民的东西,习乐发疯一样冲到楼下,没头苍蝇似的在周围转了好几圈,没有找到那个收废品的老头。地上到处都是脏兮兮的潮湿的泥雪,雪地上印著千百条南来北往的车辙和脚印,没有一条可以为他指明一个方向。画箱子追不回来了,习乐喘著chu气蹲在原地,忽然觉得小民再也不会回来了。
高处的窗子里一束天光斜铺下来,习乐蓦然感到一阵说不出的难过,好似内心源源不断涌出无形的苦楚,将他整整淹没。记得小民说过,他第一次进教堂的时候就感觉浑身难受,那是上帝在洗涤他身上的污秽,净化他的灵魂。习乐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在净化自己的灵魂,他抬头看著教堂高处灰头土脸的圣像,一时间觉得它面目可怖,一时间又觉得它无比慈祥。
“回家?他哪还有什麽家。他爸死得早,他妈改嫁去了潮汕,快有十年没联系了。”侯淑妍习惯x地向口袋里掏烟,结果掏了个空。“还能去哪儿呢,打电话不在服务区,指不定是去了哪个鸟不拉屎的旮旯。这帮搞艺术的,十有八九是神经病,谁知到他们天天都在想什麽。”
“不在服务区……西藏!对,他一定是去了西藏!”习乐脑海中灵光一现,与小民有关的不在服务区的地方也只能令他联想到西藏了。可是转念一想,如果小民真的去了西藏,自己要追到西藏去找他吗?小民之所以选择不声不响的离开,是否正是因为不想让他知道?一念及此,习乐又感到些许心灰意冷。他知道在小民心目中自己不是一个可靠的恋人,不够成熟,不够优秀,甚至不够称职。他并没有去追究为什麽小民答应过和他一起去现在又反悔,他也对小民说过考上研究生也不去上,然而如果考上了,他真的能够说不上就不上吗?习乐觉得自己很卑鄙,又很委屈,他不知道这究竟是谁的错。实际上谁都没有错,这世界上有太多事情并不是尽其所能或者倾其所有就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大多数时候换来的不过是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
“西藏?这个天气去西藏,脑子里进鼻涕了吧。”侯淑妍不以为然,她认为习乐跟小民混得久了,也被传染上了异想天开的病毒,“那麽你呢,你也打算跟著他一起到西藏去疯?”
“不。”习乐摇摇头,“我开学之後要留在学校写毕业论文,毕业之後找一份可以经常出差的工作。”习乐觉著出差相较流浪而言是另一种形式的漂泊,他依然隐隐期望著终有一天能在某处穷乡僻壤碰到一个左手戴著护腕的流浪画家,让他知道小民还活著,还在画画。
侯淑妍点点头:“我想也是。不过你不能继续在这里住了,房东的儿子下个月结婚,要把这房子收回去自己住。”
习乐略有些惊诧:“这样啊。我……我没关系,反正出来住也是为了考研。现在研也考完了,我回学校住宿舍就行。你呢?”
侯淑妍将鬓边的碎发往而後一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过年的时候回了趟老家,我爸给我找了份工作,公司包吃住──哦,是我亲爸。他有个朋友在一个pvc管道公司做人事部经理,就把我给弄进去了。说好听点是文秘,其实就是个端茶倒水的。待遇麽,就那麽回事儿吧,凭我这个学历也找不著更好的了。”
习乐笑道:“是吗,那恭喜你了。”
“我後妈待我也很好,她是个很和气的人,说等我工作稳定了就给我介绍个对象。”侯淑妍仰起头舒了一口气,仿佛终於守得云开见月明,作苦尽甘来状:“她说我眉中带痣,是旺夫相。”
後记:
补充说明一下:小民回学校办退学手续的时候回过三号路筒子楼,他把自己的联系方式贴在了海边写生的那幅油画背面,但是那幅画被侯淑妍当做破烂卖给收废品的了,因此习乐没有看见,以後也没有再跟小民联络过。
小民在老家的化工厂里做了四年的抄表员,化工厂倒闭,他又打了两年的零工。孙禾芳去世後他背起行囊当起了流浪画家,由於不会照顾自己,把身体搞得很差,一辈子也没能登上青藏高原。後来他在一间偏远的希望小学里做了志愿教师,後半生永远留在了那个小山村。
习乐毕业之後并没有找到一份可以到处出差的工作,最後他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员,跟父亲同事老陈家的女儿相亲结婚生子。长期坐办公室的生活令他在三十岁的时候开始微微发福,并且由於加班过度而掉了一些头发,变成了一个油腔滑调的大叔。
以上。
谢谢观赏。
──2013.5.4
本文的时间点可能有点bug,小民是二十四岁那年考上大学,因此他遇见习乐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五岁。至於这八年高中生涯是如何分配的请勿深究,原谅我的数学还不及小民好。这个故事还算温馨……吧?至少这次两个人都没有死。哈哈哈哈【踩著风火轮逃之夭夭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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