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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觉得跟我离了,你的日子会更好,那就离吧!”

作者有话要说:一一:对一个人最大的轻蔑,不是仇恨,而是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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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出台,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把妇女从旧道德、旧伦理关系中解救出来。在这部婚姻法的保障下,50年代初全国出现过一阵离婚潮。

然而,进入60年代以后,整个社会风气全部左转,婚姻和性都被视为道德禁忌,离婚则被当成是‘美帝’‘苏修’腐朽生活的证据。一旦有人公开提出离婚,立即会被戴上资产主义腐朽思想,不仅影响夫妻双方,还会影响孩子的前途。

离婚的代价太大,真正有勇气提出离婚的人,少之又少。

以上海为例,一天之内离婚最多不过两对,其他地方更少了。

刘母自以为离婚对刘父的影响,比对她的影响大,肆无忌惮那离婚的事情做要挟,要刘父在一些事情上对她妥协。

如今刘父摆明是不想由着她闹,有放弃这婚姻的想法,刘母立马怂了。

先不说离婚对几个孩子前途的影响,单就离婚后,她要失去的刘夫人身份,以及这个身份带给她带来的各种附加价值,她就不会傻到真去离婚。

再者,五十多岁的有钱又有权的男人,离婚后有的是鲜嫩的小姑娘,愿意委身给他。

而五十多岁的女人,离婚后真想再结婚,男人的年龄只能往上找。五十往上的男人再娶,条件好的人肯定不愿意娶她这么个离过婚的半老徐娘,条件不好的她压根儿看不上。

刘母怎么可能真的离婚!

少年夫妻老来伴,刘母身上就算有种种不是,但两人四个儿子,还有六个孙子,就算离婚彼此的牵绊还是在。

再者,就算他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几个儿子的前途,他总得顾及。

离婚是最最无奈的选择,但凡刘母不闹腾点,刘父也不希望走到这一步。

见刘母怂了,他趁机说道,“不想离婚,今后就不要把这两个字挂在嘴边。再有下一次,咱们什么也不用说,直接去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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