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参加婚礼
一般来说,男方重视女方的话,都是由男方去女方家里提亲,待同意了,才开始议亲。
由于沈年华的家庭稍微显得有些复杂,父母都各自成家,所以认亲的话,既要认亲生母亲的娘家舅亲,又要任现任沈太太的娘家舅亲,这段程序着实有些尴尬,刚好沈年华的族兄结婚,就趁着他大喜之日和苏遇一起出席婚礼,也算是带着苏遇正式以沈家姑爷的身份露面,婚礼上见到很多沈氏家族的族亲,她都一一大方地介绍这是自己的男朋友。
大家也都笑着问:“什么时候结婚呀?”
本来只是客气一句,没想到她真的说出年底之前会完婚的话,大家才知道,眼前这个看上去斯文儒雅的男子就是沈家未来的姑爷,已经得到沈家宗族的认可,看向苏遇的眼神又不一样,尤其是新郎的父母,本来只拿他当z市的客人,有了沈年华这一层之后马上亲近了起来,直接成为沈家亲友。
在很多豪门望族里,关系是很重要的一环,古有联姻来维系,现代虽说不再像过去那样盘g错节,但这族亲之间的关系仍然非常重要,这就是为什么沈家已经出了五服之外,每年还要回到沈家老宅祭祖的原因,因为都是沈家人。
因为也是在z省,沈家在这边的g基虽浅,却在医疗行业占领一席之地,沈家医院也是z市最好的四家医院之一,沈家三公子结婚,加上新娘子花小西也来自本市花家,虽说只是花家旁支,但花家宗族在z市的地位却举足轻重,花家在医疗业更是赫赫有名,在外界看来,更有花沈两家联姻的意思,婚礼当天来的人不光有商界的知名人士,就连政界都来了人,还是最为低调的顾家,这让很多认识顾家大公子的人都深感意外。
如果说顾家大公子来参加沈家三公子的婚礼只是一种巧合的话,那么苏家那个孩子也来参加这样的婚礼,两家年轻一辈齐至,就不得不让有些人感到寻味了。
可事实上,顾家大公子为什么来不知道,苏家这位打的却是新人亲友家属的名号,不同于顾家大公子顾远宸的低调,只出了头,人就很快不见了,苏家公子苏遇可是一直很高调站在一位年轻安静的女孩身边,听新郎官介绍,这女孩居然是沈家宗室嫡女,一时间看她的目光也是转了几转。
沈年华对这类关系向来看的淡,倒是苏遇,一直在一旁低声向她介绍各类人士的社会关系,她听的津津有味,也讶异于苏遇对很多事物看上去都漫不经心的,经过他的介绍她才知道,其实很多事他都早早做过功课,x有成竹。
对于爱好美术的她来说,她更感兴趣的是那一对金童玉女般的新郎新娘和那些英俊美丽的伴郎伴娘。
除了今天的主角新郎新娘本身长的极为优秀之外,身后的几对伴娘伴郎也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其中一对沈年华还认识,一个是她的四堂哥沈济洲,还有上次在沈家聚会上认识的女孩孟醒,她应该是沈济洲的女朋友,不然也不会过来当伴娘。
后面还有几对她并不认识,苏遇就在她身旁帮她一一介绍,他指着新郎身后的一位伴郎道:“走在第二位的是花家下人继承人,名叫花移尘,z市医疗业的龙头。”
沈年华点头,笑着打趣,“花移尘,真是奇怪的名字,他父母肯定是古龙迷。”接着正色道:“说到医疗业,在a省我医疗业我堂哥家占了半壁天下。”
苏遇点头,“这也难怪作为花家嫡子继承人会来参加一个落寞的旁支的婚礼,还是作为伴郎参加。”
心里却是更为沈家的势力所震惊,明白自己还是低估了沈家,原本只以为是政界大佬,没想到商界实力也如此雄厚,后面还有着不知多少他所不了解的东西,只是看上去身边的女孩对这些毫不关心,仿佛说天气一样,只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对于已经习惯那些东西的她来说,那也只是一个事实吧?
沈年华听了他的话没有出声,她相信三堂哥和三嫂是真心相爱,毕竟堂哥看堂嫂的眼神是骗不了的人的,他的眼里仿佛只有他的新娘子,满满装的都是他的新娘子。
只是婚姻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小的方面两个人是感情的结合,但作为家族还是尽力做到利益最大化,只是很多人都心知肚明没有放在明面上而已。
就如她和宁靖,曾经相恋五年,却从来没有和家里长辈说过,只有小弟过来见过一次,为的还是让小弟将这消息带回去,多说说宁靖的好话,做做家里的工作,只是宁靖终究浪费了她的苦心安排,才使得向来脾气很好的她难得朝他发火。
若是家人早知道宁靖的存在,应该也会想办法拆散他们吧,爷爷是最为疼她的,可就因为最为疼她,才越不会同意她和宁靖在一起。
倒是苏遇……她苦笑,倒真应了宁靖的那句:门当户对。
苏遇更明白这个圈子里的潜规则,他出自这个圈子,懂得这里面的规矩,很多话很多事g本不用开口大家都有默契,这也是老爷子和沈父能那么快接受苏遇的原因吧,只要和他深聊几句,这些聪明人自然会将对方想知道的重点都一一透露出来。
有句话叫难得糊涂,有时候活的太明白了也是未尝就是幸福,就如苏遇,太过聪明,太过通透的人反而难以得到快乐,而一旦拥有幸福,就像抓住稻草一样紧紧抓住不放,不松手。
她目光投向角落里目光一直紧紧追随新娘子的顾家大公子,发现他其实也和苏遇一样,眼神那么明白通透,只是那样的人太过复杂,难免权衡,还是三哥更适合三嫂一些,这样简简单单的幸福才是每个女孩所追求的吧?
场上新人已经走到神父前,场上安静的仿佛一g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耳边只有神父神圣地念着他们的结婚誓言: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他们身边围绕着那么多含着祝福目光的俊男美女,仿佛z市所有美好的男士女士都聚集在了这里,各种类型看的她目不暇接,才知道自己过去所待的圈子有多狭窄,错过了这么多美景,而经过接触,发现这些人都非常优秀,有别于外界常提到的只有外表没有内在的草包。
说起草包,她又将目光投s到三嫂今天的主角新娘子花小西身上,这是她见过除了张家那位继承人之外最漂亮的女孩子,就像一朵艳丽的红玫瑰,眉眼天然的上挑,仿佛看你一眼都能勾了你魂去似的,还有那火热的身材,让人第一眼看去就如同一只华丽的花瓶,若不是新娘子目光太过沉静,笑容太过干净,真会以为这是一只x大无脑的花瓶,她外表的美丽让人自然的忽略她的内在。
不过也正是这样一个有着沉静透明目光的女孩子,才会引得堂哥和那位顾家公子的倾情相待吧?
她敏锐的发现,顾家那位大公子是为了这位新娘子而来的。
她不由低声问苏遇,“是不是男人都喜欢我三嫂这样的女孩子?”
苏遇笑着看了她一眼,低声说:“是。”
沈年华脸顿时黑了,闷闷的不说话。
苏遇低笑,“吃醋了?”
“没有。”她强笑。
她不是吃醋,只是想到了宁靖。她知道自己永远成为不了像三嫂那样艳光四s的人,她的x格过于寡淡,也正是因为这个,宁靖才去找妖艳妩媚浑身上下都是女人味的陈培。
可她只是她,永远不会成为别人,她没有信心,男人是不是永远只甘心于在一个女人身边,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宁靖的事,让她本就没有多少安全感的心变得更加脆弱,那个那么说爱的男人最后都忍不住外界的诱惑。
现在快结婚了,看着三哥沈济帆和三嫂花小西在神父和所有人的祝福下,许下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誓言,那一刻是那样美丽庄重神圣,那样幸福,幸福的让人忍不住热泪盈眶,心底生出既渴望又恐慌的情绪来,突然有些不确定自己的未来是不是也会这样幸福。
她正在这样想着,耳边就听到苏遇低却坚定的声音:“有人说人生来是一个完整的圆,被上帝生生分为两半,人生到这个世上为的就是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圆,只有寻到了那个自己另一半圆的人,人生才是圆满的。”他望着她,“而我的半圆是你,只有你。”
她望着他的眼神,因快要结婚而产生的一些不安奇异地安抚了下来,心底变得很踏实。
人不能一直懦弱,害怕失去而不去拥有,总要那么不顾一切的勇敢一次,那就全心相信吧,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当做一生中最豪华的赌博。
心放开,眼界也就放开,眼里看到的世界就越发宽广,风景也越是迷人。
她握着苏遇的手,作为新人的亲友坐在前排的亲友席上,旁边坐的就是沈济洲和孟醒,她叫了声四哥,又和孟醒点头笑了一下,就将目光投到眼前那对新人身上,苏遇看着眼前神圣的一幕似乎也有所感,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轻轻摩挲,低声道:“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期待我们的婚礼。”
沈年华也轻声道:“婚礼只是开始。”
“是啊,婚礼就像一道神圣的仪式,将两个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紧紧系在一起,从此成为这世上最为亲密亲近亲爱的人。”
沈年华笑,嗔他:“那还不去提亲?”
她说的提亲是指双方父母正式见面议亲,讨论各种事宜。
苏遇握着她的手放在唇边印上一吻:“遵命,我的老婆大人。”
第六十二章订婚仪式
坐在他们旁边的孟醒听到两人说话,眼含祝福地轻声问:“你们要结婚了?”
沈年华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可还是确定地点点头,“到时候一定要来参加婚礼呀。”
“什么时候?”孟醒没有肯定说来或不来,而是问世间。
“快了,到时候给你发请帖。”沈年华对四哥的女朋友很有好感,难得主动道:“你手机号码多少?我记一下。”
孟醒也干脆,两人交换了电话,诚心祝福,看着眼前一对和台上幸福的一对,心底突然生出对婚姻的渴望来。
两人从婚礼上回来,就开始着手议亲的事宜,终于在一个黄道吉日里,双方父母成功会晤。
不,是三方父母。
沈年华的亲生母亲和后爸也从s市赶回来,一时间大家长聚齐。
苏母一大早就起来,老大不乐意地打扮好跟着老公坐飞机到她所认为的那个落后的地方,本来她都做好心理准备,见到一个普通家庭或者穷乡僻壤的小农村,却没有想到对方家里丝毫不比她z市的家差。
更让她吃惊的是老公居然还认识沈年华的父亲,两人居然虽然在不同省份为官,可说到底也算是同一阵营,官做的远比她老公的大,一时间老脸羞的通红,连忙收起了自己原本高高在上的作态,态度谦和地和沈母聊起家常来,只是对待沈年华的亲身母亲夏总就远没有那么热情了。
当然也没多冷落,在谈原本嫁妆和聘礼的时候,不用她说,苏遇已经将他名下的所有产业给转到沈年华名下,只是对于沈年华那丰厚的嫁妆着实惊了一番,虽然知道那些暂时都由她母亲在打理,可毕竟都在沈年华名下。
她也知道,这些都是明面上的,私底下还不知道有多少嫁妆呢。
议亲之后就是订婚,按照女方风俗是要先去乡下祭祖,去宗族认亲。苏母即使收了亲事,说到乡下时难免会想到一些落后的农村,怎么都没想到是那样一个山清水秀诗情画意的地方,进到那样的古宅之后,才明白对方家里的底蕴有多么深厚,这下连心底最后那么一丝高傲都收了起来,一路上都非常守规矩的客客气气,也不敢在乱说话,徒惹人笑话,毕竟在家里和孩子们说是一回事,都是家里人谁不知道谁?出去丢脸又是另一回事,丢的是整个苏家的脸。
就连老太太,虽然高兴,但在亲家面前也都是那么一副端庄娴静的长辈模样,连对苏遇的喜爱都克制了很多,哪里看得出私底下的时候那么热情爽朗的老太太,不知道还以为是封建家族的大家长呢。
在订婚当日的前夕,沈年华领着苏遇带着礼物去族亲和母方的娘家一家一家的摆放送礼,亲自登门请五服内的所有亲友来参加他们的订婚仪式。
当日生个沈家村都沸腾了,大桌面的流水席摆了一桌又一桌,来的都是女方的至亲好友和村里的一些长辈,因为在自己家,沈年华心里镇定,倒也没有羞答答的像小娘子似的,苏遇从头到尾也很镇定。
女方之后是男方,男方这边就简单的多,毕竟文化底蕴风俗习惯等都不相同,订婚仪式远不如女方那样盛大隆重,多是亲友来吃顿饭,婚事就这么定了。
这段忙完了,苏母不敢再向未来媳妇沈年华发火,回家黑着脸对苏林埋怨道:“你这丫头怎么事先也不告诉我?沈年华那样的家庭,找什么人不好偏偏看上你哥?一个私生子……”她正要再说下去,却看到女儿紧皱的眉和不高兴的脸赶紧打住,叹口气说:“算了,也是他的气运,我当初就看年华那丫头不一般,能跟你做成好朋友,还这么投缘,见到我和你爸也是不卑不亢家教特别好,开始只当是攀龙附凤的俗人,没想到竟是来自那样的家庭,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半点不露。”她点点苏林的额头,“你呀,真要跟人家好好学学!”
苏林失笑,“妈,你前些天还对年华意见大呢,现在又让我学她啦?”
苏母气结,“我那是对她有意见吗?我那是对……”她啪一下打在苏林手背上,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没良心的丫头,你以为让你学人家什么?让你学学她的心机,藏的这么深,你呀,什么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苏林噗嗤一声就笑了,“妈,你说年华会卖了我?你是不了解她,对于她接受的人啊,就是把她卖了,估计她还帮人家数钱呢。”她顿了顿,“不过也只会帮人数一次钱,同样的错误她不会犯第二次就对了。”
苏母想到沈家那样的家世,不知高了他们家多少,确实不会卖了苏林,不由又叹口气:“唉,这都是命,本来是是那个叫什么宁靖的,偏偏被那个人挖了墙角,还好朋友呢,你别以为苏遇是什么好东西。”他恨恨地警告。
苏林也知道哥哥是母亲心头的一g刺,g本消不掉,也就不再劝,只是苦笑地陈述道:“妈,真要挖墙角,以哥哥的手段,那五年里多少机会不好挖?哥哥是在年华与宁靖分手之后才追年华的。”
“哼,外面的人怎么说?谁看到不是说他挖自己兄弟的墙角?就你这傻丫头一个劲的为他说话,他给你什么好处了?名下产业全部转到沈年华那丫头名下了,吃里扒外!养不熟的白眼狼!”
“妈,我不是还有你吗?我已经有了一定的股份,再说家里的这些,哥哥可是一分都没要,那些都是哥哥自己打拼的,你可不能这么说。”
“你这丫头就是不知道好赖。”苏母无奈地戳着女儿的额头:“我会害你是不是?他连兄弟的墙角都能挖,保不准哪天把你骗了你就帮他数钱,还说沈年华,那丫头j着呢,手段可比你强多了,你瞧瞧你瞧瞧,不声不响的,苏遇那样的人都将产业都转在她的名下,这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么?”
苏林哭笑不得,“妈,外面这样的人家,谁会那么在意那点财产?”她抱着苏母的胳膊撒娇:“而且不是说了么,哥哥没挖宁靖墙角,是等他们分手之后才追的,不论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难道就因为别人的眼神和话语就不去追自己喜欢的人了?何必让别人的不了解来支配自己的行为呢?”
“那点财产?”苏母惊叫:“你真是从小泡在蜜糖里长大不知柴米油盐贵,那是一点财产吗?”
苏母也不得不承认,苏遇确实很有能力,年纪轻轻,就独自创下这么一大片家业,可她就是见不得苏遇好啊,只要苏遇好,她就生气。
她不由为女儿跟自己不是一条心而伤心,沉着脸坐在一旁背对着苏林委屈地不说话。
苏林赶紧来哄母亲。
她何尝不能理解母亲的心情?只是理解是一回事,赞同又是另外一件事,毕竟这件事,错的是父亲,不是哥哥。
但她也知道,母亲向来就是这张嘴巴不饶人,真说要做点什么,那是从来没有的,至少这么多年,母亲从来都没有对苏遇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这也是父亲这么容忍母亲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她抱着苏母手臂,将额头靠在她肩上,“妈,哥哥都这么大了,你何不放过自己呢?”她有些难过地说:“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年华又是我最好的朋友,真的不希望你们有矛盾。”
苏母别扭着脸没说话。
苏林又劝道:“现在哥哥都要结婚了,也搬出去了,一般情况下一年都见不到几次,眼不见为净,妈,你这样累的是你自己啊。”她眼眶微红,“妈,我心疼你。”
苏母眼眶顿时也红了,她外表强势,其实内心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渴望纯净感情的标准南方小女人,嘴巴那么坏,也不过是想让老公记住自己的委屈,这么些年她又何尝好过过?尤其是那孩子还一直活在她的眼皮底下。
她恨苏父,你偷腥,有本事就瞒着她一辈子,让她一辈子不知道糊涂地幸福的活着,为什么还要把这个孩子带回来,破坏她的幸福,破坏她的家庭呢?还让这个别人生的种喊她妈,承认他苏家人的身份,这叫她情何以堪?她何如不怨?她也不是天生就这么刻薄啊!
苏母抹着眼泪,一时间感伤委屈不已。
她哭着说:“我也不想,可是我恨啊,阿林,我气不顺啊!他若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也就算了,可偏偏又是那么有主意有能力的人,若是他对你起了坏心……”她担忧地说:“偏偏你这丫头这么不省心,这么单纯,什么人都相信,我怎么能不担心。”
“妈,其实我心里都有数,真的有数。”苏林跟苏母掏心窝地说着母女间的私房话,“妈,我不能一辈子靠你保护,你和爸爸养了我这么多年,也是轮到我孝顺你们的时候了,你就生了我一个,哥哥虽然同父异母,但毕竟血浓于水,将来与我相互帮衬的必定是哥哥,难道还能靠着外人吗?”她望着苏母深深叹口气:“妈,你要知道,家里只有我和哥哥是最亲近的,血缘关系是永远断不了的。”
不得不说,苏林看的远比苏母远的多,这也是她为什么能继承苏家的缘故,她细节方面可能会差点,但大局观强,大方向上从来不会出错。
这一点上,苏母就显得小家子气很多。
她也明白女儿说的对,凶巴巴地说:“你有数个鬼!天天说有数有数,沈年华比你小好几岁呢,都要结婚了,你呢?什么时候给我把男朋友带回来?”她冷哼了一声,别扭地说:“你们的事我不管,以后只要他不来我的面前,我也懒得去找他们!”
苏林知道苏母这是让步了,马上笑嘻嘻地抱着母亲,一记马屁拍过去:“我就知道妈妈最通情达理了!”
苏母笑着嗔了一句:“马屁j!”
第六十三章弟弟弟弟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老公出轨,为什么苏母不离婚呢?
这个问题苏林不会问母亲,或许她小时候也这样疑惑过,可长大之后她看到了很多的东西,也懂得了更多的东西,知道很多事情并非用是或非就能解释清的,很多事情并不是理智就可以解决的。
就如母亲爱父亲,母亲爱她,爱他们这个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很多外在因素,他们这样的人家哪里会随随便便离婚?又有多少个人能像年华的母亲那样潇洒?
沈年华的母亲出生跟苏母又不一样,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渔民出生,跟他们自小受的教育和接受的观念不一样,她自由奔放热情也大气洒脱,而苏母,只是个书香门第出生的江南小女人而已。
订婚之后,紧随而来的就是十一国庆节,沈年华的两个弟弟居然都分别从s市和a市跑到这边来旅游。
金秋十月,正是z市的旅游胜季,大片大片的桂花盛开,整座城市都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花香之中,金桂银桂丹桂纷纷绽放出属于它们的馨香,早上打开窗户,淡雅的清香扑面而来,世界都仿佛瞬间变得甜美起来。
两人同一天过来,一个坐飞机,一个坐快铁,不同的地方,却几乎同时到达,沈年华和苏遇只好分别去接两人,因之前见过沈明华,就让苏遇去接他,而沈年华去接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陈哲仁。
才到火车站,就见一个英俊高大目光桀骜的男孩子背着个单肩旅行包,耳里塞着麦靠在树边低低地哼着歌。
他留着长长的碎发,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闪着金色,上身只着了一件暗色的t恤,□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如此大方平常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异常的亮眼,凡事走过他身边的人都会忍不住回头再看他亮眼。
当然,这脱不开他那英俊的外貌。
他的长相完全遗传了他的父亲,刚毅尚有些婴儿肥的脸庞上镶嵌着两颗宝石般深邃黝黑的眼睛,纤长的睫毛如利剑一般笔直地排成一排,像沙漠边沿直立的一排排白杨树,眼睫垂下时长长的睫毛覆住那双明亮桀骜的眼,投下一片暗青色的y影,□笔直的鼻梁下,是润泽的唇,不薄不厚,那么恰到好处,才十四岁的少年,已经可以想象出几年后该会惹多少女孩子热切的目光追随。
沈年华走进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一抬眼,那慑人的目光就扫了过来,见到是她,眸子里才展露些温和,渐渐脸上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声音低沉,“姐。”
他正值变声期,本该是难听chu噶的嗓音,可在他叫出来却像大提琴的伴奏一般,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沈年华伸手去接他身上的背包,却被他无声避过,揽过她的肩膀,非常潇洒地大步向前走。
她知道他是体贴她,不让她拿东西,只是她从小温柔惯了,见到两个小她十岁的弟弟,不由自主的就想爱护。
她侧头看向已高了她半个头的陈哲仁,这么快他都比她都高了,已经从那个白白软软的糯米团子长成现在这个帅气的少年了。
幼时的陈哲仁长的非常好看,好看的雌雄莫辩,若不是他从小就皮的跟猴子似的,真会当他是女孩,她那时整天妹妹妹妹的叫着他,他才三岁,活泼的到处跑,跑起来的时候两个屁股蛋rr的左右甩啊甩,欢喜地抱着她要裙子穿,她妈也是个不靠谱的,居然真的给儿子买了件裙子。
“你就一个人来了,有没有跟叔叔和妈妈说声?”
“说什么啊,他们从不管我,再说我都这么大了还能丢了?”他将书包往车里一扔,很自觉地做到驾驶座上,洋洋自得地邀功,“姐,我给你选的这车不错吧?”
他吹了声口哨,发动车子,马达发出唔~唔~的声音,她还没来得及说他,车子唰一下就极速飞了出去,如跑马观花般打着s型的弯在马路上一路行驶。
沈年华早已习惯了他的疯狂,不再像过去那样紧张,可还是忍不住提醒他:“开慢点,罚单开的是我的!”
飚了一阵,他总算是爽够了,笑嘻嘻地停了下来,拍着方向盘,“太爽了!”
沈年华无语地瞪着他,不知说过他多少回,从来不听。
他小时候爬树m鸟打架斗殴什么‘坏事’都被他做尽了,不知挨她妈多少顿打,十岁时就把家里的车开出去,把花园压的跟龙卷风卷过似的,他也一点不害怕,继续撞,后来又跑到一些赛车场开f1赛车,什么都玩,从小被大人们称作飞天蜈蚣,可见他有多调皮,可即使如此调皮,他学习成绩依然牢牢地占领着年级第一的位置,还跟老师学生们称兄道弟,左右逢源,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那么大的魅力。
这几年大了些,终于不像小时候那么皮,但越发难以管教,陈叔叔只要限制了他每月的零花,谁知这小子居然跑去人家修车店打工,后来陈叔叔实在没办法,只要跟他拟定了协议,哪些事同意他做,哪些事是万万不能碰的,他唇角一勾,签了协议。
他又不是傻子,有些原则x的东西当然不会去做。
总之一句话,这个弟弟几乎是传奇x的长大的,几乎每一天都过的像电视剧一样j彩。
车子开到沈年华和苏遇家的楼下时,恰好另一辆车也到了,衣着干净整齐恍若中世纪贵族般的沈明华从车上走下,目光沉静如水。
陈哲仁很随意地将车钥匙往沈年华那里一抛,嘴角一勾,“哟!弟弟!”
“谁是你弟弟?”适才还沉静的像个小大人似的沈明华立刻炸毛了,“我们同年生的!”
陈哲仁和沈明华是同一年生的,只是一个年初,一个年末,整整差了十一个月,这让沈明华一直很不服气,平时那么沉稳持重的一个人,一到陈哲仁面前就会暴露出孩子气的一面,什么都想争赢过陈哲仁。
这不,两人一碰面,就像火星撞地球一样,凶狠地瞪着对方,然后特有默契地站到一起。
陈哲仁淡且不屑地扫视了一下沈明华的身高,装作一点都不得意地走到沈年华面前,笑容灿烂地打招呼,“哟!弟弟长高了不少。”
气的沈明华青筋直爆,却说不出话来。
他向来沉默不善言辞,吵架斗嘴从来就没赢过陈哲仁,可偏偏还喜欢和他斗,每次把自己气的面红耳赤的。
两个人,一个冷静持重,一个跳脱不羁,偏偏生在了同一年,又是这样一个尴尬的关系。
陈哲仁却不再理他,而是将目光投到苏遇身上,不着声色地打量了一眼,嘴里同时亲切地喊道:“这位是我姐夫了吧!”
嘴巴甜的让苏遇立刻就对这小子产生了好感。
而这一点,沈明华就差多了,特看不中陈哲仁这一点,觉得他就是个马屁j,就一张嘴巴会说,不懂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他,都以他当老大,什么都听他的。而且也不知道这小子在家都吃了什么,个子居然蹿的这么高。
他才十四岁,身高已经长到一米七一,本想着这次过来肯定比他高了,没想到他长的更快。
看到姐姐对他笑的那么开心,关心地嘘寒问暖,他不由有些委屈地哼了一声,总算把姐姐的目光给赢了回来。
沈年华对此感到十分无奈,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小弟从小就特别喜欢和大弟呛,什么都要争先。
她笑望了苏遇一眼,两人相视一笑。
她无奈地揽了两人,好笑地说:“走吧,上楼休息会儿,一会儿去吃饭。”
陈哲仁揽过沈年华的肩,大咧咧地说:“这还是第一次来姐姐姐夫家呢!”
苏遇被他左一声姐夫右一声姐夫的叫的心花怒放,别的不说,就光是这份爽快劲和展现出来的大气的气度都不是这个年龄段的少年能有的。
沈明华冷冷地扫了陈哲仁搭在沈年华肩上的手,冷冷地哼了一声。
从小就这样,霸占着姐姐,好笑他才是她亲弟,他就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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