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后台找事做,推琳达去帮我婉拒,也可以扯谎说我出去买菜了。
“为什么。”
“看见昔日的老朋友容光焕发飞黄腾达,我自卑,行吗?”
“在女人面前才容易自卑吧,你应该和他打好关系,以后说不定能帮上什么忙呢,比如说换工作的时候。”
“想都别想,我当初就是拒绝他的帮助才混成这个样子。”
“………”
琳达口才还是可以的,几句话将宋元明打发走了,也料不准他是有事呢,等我那一会儿也许就损失了金钱,对生意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他即使不和庆怡结婚,起码也能混成她家公司的高层,再加上女婿的身份,他肯定也能分一杯羹。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就从庆怡的博客里看见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后来也时不时看他们婚后幸福的日子,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忍不住要看,也为了使自己尽快死心。那时候,仿佛一天比一天多了新的刺刀往心口上毫不缓冲地剜,刺入时刀又扭了扭进行刮骨,剔除心里的瘤,重组破碎的器官,一再深入甚至穿透我的脊背,使我弯下身体哭得发哑。我得停止,我不能再想当时那种前所未有的痛苦,每一次的回想,都能唤起灵魂深处的那份阵痛感。
在那之前我从没去设想过,他以后会和别的女孩子结婚生活,开启人生另一个全新的点点滴滴。
我举着才盛满开水的杯子,缓缓升腾起来的热气使我的眼睛越来越热了,然后我蹲下去从冷柜里捧了几块冰出来包在嘴里咀嚼,冷静了有一会儿。
下午我得去买菜,今天原本不应该我买菜。可是琳达懒懒地磕在抱枕上说,既然都扯谎你去买菜了,那你就去吧,我今天帮了你两个忙,照顾你拉大便,帮你打发闪闪发亮的朋友,我觉得你得一条龙服务,买菜做菜洗碗。
好吧,我认命了。要是拒绝她,她一定会威胁我,如果有下次,休想我再帮你。
我挎上环保袋,不慌不忙地下楼。外面停车位里一辆深色奥迪上顿时下来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他直直立在车旁,脚步踌躇。
我一转视线装作没看见,脚步加快了些。
“你又不认识我了,对吗?”他撵了上来,在我后面走动,他沉闷的皮鞋声和我清脆的高跟鞋声重合在了一起。我耳边恍惚又响起另一种运动鞋发出来的轻快微小的虚幻声。
我继续加快速度走着,时隔几年了,他再次用那种低沉又熟悉的声音叫我,“阿雁。”
我骤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去用这几年学到的变脸能力,轻松而恍然地向他打了一个招呼,“嗨,是你啊,我就说有些眼熟,真是抱歉,我现在近视得有点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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