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到底为什么跑这么个破地方。
任三接心塞塞的想。
完全忘记了他其实还可以让羲鸿一个人去给他通风报信找人来救他和向外界发通讯灵鹤来脱困这些方法。
羲鸿见任三接郁郁寡欢,顿了顿,出言道:“我可解开一部分封印。”
任三接眼睛骤然一亮湛如星辰,坐直了身追问:“当真?”
“当真。”
第六章
任三接作为镜花宫的少宫主,唯一继承人,吃的是最细致爽口的灵米,戴的是最华贵奢侈的饰物,穿的是锦袍丝缎,睡的是云枕软褥,就是出门在外了也是住最好的客房,哪里吃过一点苦,受过一点罪。从小被天材地宝不要钱似的供着,加上他自己也天资聪颖,十五岁就筑了基,大概是筑基的时间太早了,一直一副没张开少年模样。偏偏他还颇为自恋的认为自己是英俊潇洒,翩翩的风流君子。
而秦昼与任三接截然相反,他的身材高大却不笨重,肌理分明,穿着衣服不显,若是一脱下衣服,马上就能感觉其中蕴藏的力量,是十足的伟丈夫的身材,他的相貌也是极好的,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可他那冷峻的唇总是紧抿着的,又显得难以靠近。
由于落剑峰终年积雪,秦昼肤色极白,而任三接比他还要白上两分,不仅白还滑嫩,比最白嫩的水豆腐还要白嫩,只轻轻一用力就能留下红印子来,是最娇生惯养的少爷身体,容貌又继承了其父的精致,唇红齿白眉眼如画,比三月桃花还要明艳动人,身段比之杨柳还要纤细柔软。
而这样的任三接此时被每日风吹日晒黑上不少的秦昼剥光了,压在身下,白雪似的身子上旧迹未消而新的淤痕又添了上去,层层叠叠绵延不绝。
宛如少年般青涩的躯体被展开,他本来就肤色极白,白玉似得身子被放在赤红的垫子上,红白相映更显得活色生香,因着不经常进行肉体上的锻炼,身上没有明显的肌肉,表情宛若不谙世事的稚子般纯洁,身体却是柔媚顺从的仿佛是最忠于欲望的荡妇。
秦昼就像是一头矫捷的豹子,脊背紧绷,眼神火热且锐利看着身下的小公子,他今天十分反常,周身弥漫着一种愉悦的气息,剥干净了任三接没有急着享用,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任三接。任三接被他看的羞窘,伸手欲捂住秦昼那恼人的眼。
“不要看了……啊!”却是秦昼捉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吻,垂下高傲的头颅,虔诚的一根根亲吻过去。
任三接只感觉自指尖产生一道电流,一路势如破竹地酥麻到心底去,不由抽回手,惊疑不定的看着秦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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