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按照之前我和邹成、郝明远等人的商议。暗中收购“沧海集团”股票的行动早就已经开始了。几乎和针对“顺风”房地产的计划同步进行着。我和郝明远、林风、吴争等人是多人、多家、多帐户分头进行收购的。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不会因为持股过多而成为“沧海集团的大股东,出现在公司的公报上面。从而引起“沧海集团”方面的警觉。这个计划是成功的。在决定正式对“沧海集团”下手前,我们这些人手里一共持有了“沧海集团”流通股的百分之三十六。已经足够左右“沧海集团”股票的走势。
而另外一个撒网的对象“顺风”公司的情况,要比我和邹成之前预想的要好。因为我们和那家来自欧洲的“大西洋投资”在股市上争抢“顺风”的股份,造成了“顺风”股价飞速上涨。马上就引起了司马青云的警觉。
很快,他就察出我在收购“顺风”的股票。和我估计的一样。自负而一向眼高于顶的司马青云自然决不甘心承认失败,也断然不会聪明地选择放弃。其实在目前“长风”集团处在内忧外患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力量来阻止我对“顺风”的收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趁机抬高“顺风”的股票阶格。狠狠地捞上一把后卷钱走人。有了这些钱他就能让陷入危机的长风集团运转起来,从而摆脱眼前的危机。可他没有选择这么做,而是一下子跳进了我和邹成设计好的圈套中!
邹成猜的很准确。司马青云为了保住“顺风”公司果然是四处筹措资金。可是在郝明远和农智杰暗中阻挠下,各家银行都不肯借钱给他。最后好歹是联络了两家银行答应贷款给他,却需要他提供可靠的担保。目前的情况下,当然没有人傻瓜似的去给“长风”公司当贷款担保人。无奈之下,司马青云只好决定把公司的股份抵押给银行。但银行方面却委婉地拒艳司马青云。因为眼前地“长风集团”正处危机中,它的股票很可能明天就一落千丈,一文不值,谁敢要啊?
万般无奈之下,司马青云只好把自己名下的几家经营良好,效益不错的工厂抵押给了银行。可他不知道的是,这两家银行之所以借钱给他,都是郝明远的暗中安排。
“沧海集团”和“顺风公司”都不是小公司。要想在股票市场上成功地收购它们,就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而且,还有人在一边随时准备捡便宜。我就更不敢掉以轻心。这笔钱绝对要准备的充足再充足。以防备随时应付可能发生的意想不到的困难,但这却难不倒我。郝明远秘密地调集了大量的资金。安琪儿也从“天使集团”的帐户上悄悄抽来了巨款。再加上林风、农智杰秘密借给我的钱以及我前一阵子在股票和期货市场上赚到的钱。我们的手中已经有了一笔天文数字的巨款!
说到这里我暗暗庆幸,出了谢峰栽赃的事情之后,为了防止万一,我把投资公司从“梦达广告”公司迁了出去。另外成立了一家“梦达投资”的公司。我准备好了全部的资料,把公司的拥有者明确改成了雨菲,由她来担任这家“梦达投资”的董事长。毕竟她是名牌大学学财会毕业的。懂得很多关于投资方面的知识。让她挂名字做这个董事长也算合适。而投资经理的人选,当仁不让地由邹成来担任。
雨菲开始时却不肯答应。她认为自己作了这个投资公司的董事长。会让其他的姐妹们认为我偏心,对她比其他人宠爱的多了。那样会影响她们姐妹之间的感情。
我很为她肯处处为我着想高兴,可还是坚持要她当这个董事长,并且把所有的老婆们叫到一起,给她们解释了我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
我让雨菲当董事长就是怕我和谢峰的斗争中,所有自己名下的企业都会受到牵连,全部的财产都会被名正言顺的监视或者没收。那个时候我就真地是个穷光蛋了。还拿什么和谢峰斗?而把这家公司归到雨菲名下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虽然她实际上就是我的妻子。可在法律上我们却是两个互不相干的人。至少谢峰不能明目张胆地查抄“梦达投资”公司,因为这并不是我的产业。这样做的目地,就是让谢峰投鼠忌器,不敢明目张胆的胡来。
为自己保存下一个翻本的实力。而且,以后的其他公司我也会一一挂在其他老婆的名下。这就是俗话所说的——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
其实我还有一些话没说出来。要知道,对于和谢峰的“战斗”我虽然表明上是信心十足,轻松自在。可我的心里却一直在提心吊胆打着鼓。谢峰是什么人?他的实力强得很啊!我实在是没有必胜的把握啊!如果我万一出事,我的那些老婆们怎么办?楚婷、安琪儿等人都好说。她们毕竟都是富豪家出身。自然不会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发愁。可宋静、雨菲、若雪、闻俏等人呢?她们都是普通人。没有显赫的家世,更没有足够的钱来让她们无忧无虑生活。如果我出事了,对她们的影响非常的大。所以我想要未雨绸缪,给她们留下点钱,以便她们能安然度日,那样我无论怎么样都会安心了。
几个老婆接受了我的观点,一致赞同并鼓励雨菲出任这家投资公司的董事长。雨菲只好答应了。最后还笑着问道,“你就不怕我找到更好的男人,把你的钱给卷跑了?”
我自信地一笑,“我相信自己,更相信你!一个牺牲了自己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时光,默默等了我十二年的人我都不能相信。那我还能相信谁呢?”
雨菲从我的眼中看出了深深的感动,她幸福的笑了。
小心行得万年船!
幸亏了我小心,提早把投资公司化了出去。否则这次查封很可能连它也要牵扯进来了。那我现在可就没有得玩了!
前一段时间,我和郝明远等人通过制造散播假消息扰乱人心,让“沧海集团”的股价大幅下跌。而我们则趁机开始秘密地进行收购。在决定动手正式开始展开收购以前,我们的手里已经持有了“沧海”集团百分之三十五地股份。
既然已经是万事具备,我决定开始下手收网!
我派人在HK迅速注册成立了一家“梦达”的公司。虽然闻俏竭力反对。可我还是把公司所有人写成了她的名字。随后我和郝明远通过一系列的运做,把分散在我们每个人手中地“沧海集团”股份。用各种各样的合法手段转入了这家“梦达公司”的名下。
很快,“梦达地产”就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己已经从各个小股东的手里收购了“沧海集团”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并且正式发出收购要约,开始对“沧海集团”进行收购!
一石激起千重浪!整个股市震动了!!
而这个时候,丝雨的舅舅孟海手里只有区区的不到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比我手里的还要少!而“梦达公司”一下子就成为了“沧海集团”地第一大股东!!除了我们两家持有的这百分之六十三,还有百分之十三在另外一个大股东的手里外。其他的都是市场上的散股。而收购这些散股就成为了夺取公司控制权的关键!
消息一宣布,马上就引起了新闻界的关注。虽然“梦达公司”的所有人是闻俏的名字而并不是我。可那些消息灵通的记者们,还是马上查出了我和闻俏的关系。马上就清楚了这家公司的幕后老板一定是我。立刻这个消息就被他们巧妙的散播出去了。导致了“沧海”集团的股票价格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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