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已经见识过太多这种穷凶极恶的言论了,它从根子上毁坏了年轻人对世界的认知,让他们面对浊浪涛天的现实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听取哪一方的意见。
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太过普遍,普遍到在察觉它的荒谬之前,就已经被它左右,洗脑,法庭尚未给施害者定罪,舆论已经给受害者定罪了,牢牢把受害者钉死在耻辱柱上,让她们带着“耻辱”的烙印疑惑的自省----是不是自己真的有罪?
笔者胸有块垒不吐不快,想要告诫年轻的朋友们,远离主张受害者有罪论的人,他们都有一颗卑怯自私的心,总是认为别人所遭受的不幸,一定是因为他们做了错事。
还有一种事不关已的幸灾乐祸。
那种缺乏正义感的、麻木的、不人道的想法还能够安慰到他们:只要不犯同样的错误,同样的不幸便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多么可笑!
今天一块石头砸下来,砸中了无辜的熊小姐,他们做旁观者,蘸着人血馒头谈天说笑,做舆论的推手,将无辜的熊小姐评断为有罪,更多的砸下来之后呢?
倘若有一天,石头砸在自己亲人骨血的身上,是不是也可以含笑以对,用麻木不仁的口吻责备:“都是你的错!如果不是你……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
恳请年轻的朋友们警惕受害者有罪论,永远不要忽略事情的主因与重点,在一件恶性刑事案之中剥落被舆论所左右的虚妄的外衣,惩治真凶,告慰亡者,给亡者家属一点关怀,不要让他们在惨案发生之后雪上加霜,让社会更多一点人性的温暖。
第102章
熊志兴收到投稿,看到署名顿时十分激动。
玉城报业人经过一场规培会及前往沪上学习,办报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一扫以前颓靡拍马屁的风格,偏向于实用性,贴合百姓的生活。
一帮人去沪上之前只知道顾茗在《申报》任职,并不知容城公子其人,但沪上走一遭之后才知道容城公子大名,巴不得她多来几趟玉城,大家同聚一堂再行探讨,或者与她约稿。
可惜容城公子行踪全无,并不曾留下联络地址,只能作罢。
熊志兴当天收到的稿子,第一时间召集副主编排版,将容城公子的稿子放在日报副刊最好的位置上,当夜就下了印厂。
次日容城公子的《受害者有罪论》发表,伴随着报童的叫卖以及各处送达的报纸,玉城无数的人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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