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笙仔细想了想,突地眼前一亮,恍然道:“我记起来了,国宾馆有代客邮寄的服务,你的衣服和鞋子我清理过后就给了国宾馆的工作人员,那姑娘姓宋,单子应该是她写的。”
阿笙仔细形容了一下那姑娘的长相。
林益阳的面色瞬间灰败下去。
下午喝酒的时候,宋杰就告诉过他宋忆甜也在国宾馆,宋杰和宋忆甜是一起参的军,一直都呆在同一个部队,现在宋杰是特战大队队长,宋忆甜是副队长,两人上班时间基本都呆在一起的。
如果当天阿笙是把衣服鞋子交给了宋忆甜代寄,那么邮政单子有可能就是宋杰代填的。
那么这种可能性也是成立的。
宋杰小时候一直是他的小跟班,无聊的时候确实偏写过他的名字,也知道他写字的一些笔顺和习惯。
林益阳猛地闭上了双眼。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判断错了。
沾上小芒的事他就关心则乱,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和自控能力。
所以,现在才搞成了一团糟。
林益阳慢慢地举起了双手,任由武警把铐了起来。
在林益阳束手就擒转身离去的一刹那,阿笙突然伸了伸手,手伸出去之后她又突然混身一震,低头看着自己伸出的手发呆。
林益阳这个大麻烦再也不会来找她烦她了,她为什么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武警们押着林益阳快速出了陆军总医院。
林益阳被关进了首都第一看守所的暴力重犯监狱仓。
这间牢房里住的都是穷凶极恶的犯人,个个都是刺头,平时连狱警的话也不太听,哪怕是在监狱里也经常趁狱警不注意的时候打架斗殴以欺负新来的犯人为乐。
一听说来了新犯人,牢房里的几个犯人都很兴奋。
新犯人对他们来说就跟小孩得到的新玩具一样。
吃饭睡觉打新人,这是监狱里的老犯人们最高兴的三件事。
新来的犯人生得英俊无比,进来后就没说过话,也不知道是生性喜静还是被牢房里的几个犯人吓着了,反正看上去乖巧无比。
放饭的时候,大胡子当着他的面把属于他那份饭给拉走他也一声不吭。
老犯人们互相交换了个眼色。
胆小怕事,安静如鸡又长得好看。
可劲儿造这小子怕也不敢还手。
所有人都在等天黑,等狱警巡视完最后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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