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她认真的小样子,沈城突然很想说“我这人干什麽都很浪费,你要不要来管管我?”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自嘲地笑了笑,不过是个自己有些感兴趣的小丫头,他怎麽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女人那麽麻烦,他一向不喜欢她们管东管西,最近自己这是怎麽了?
“这个好新鲜,回去可以打两个**蛋做个西红柿蛋汤。”小芦拿了一盒红豔豔的西红柿放在车子里。
“不会做。”沈城冷声道。
小芦:“我会做啊。”
沈城弯了嘴角,想想两人一起在厨房做饭的画面,好像……有那麽一点期待。
“但是不给你吃!”小芦煞风景地补充了一句。
“……”
买好了食材,小芦推著购物车在前面走,沈城手在口袋里在後面跟著。来到收银的地方,沈城不耐烦地看著前面长长的队伍,“我们干嘛排队?”
小芦转过身开始玩手机。
“你难道不觉得这很蠢吗?”
你才蠢!小芦继续不搭理。
沈城目光凶恶地瞪走了周围用眼神对他们指指点点的人,一把抓起小芦的手,“走,去前面!”
戴小芦终於见识到什麽是传说中的大少爷了,高高在上,连队都不肯排。心里觉得他不可理喻,小芦一把抽回自己的手,看也不看他,低下头继续发短信。
“咳……”沈城观察著她的表情,犹豫著问,“生气了?”
戴小芦白了他一眼,心里不明白为什麽田甜说女人是个难猜心思的物种,明明男人的心思更难猜,她只是不愿意队,这有什麽好生气的?这男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什麽?
其实沈城说的并不是队这码事,而是刚刚他突然牵了她的手,那双小手软得不可思议,正好放在他掌心里,如此契合。他忍不住收紧,拽著她想要往前走,这样他就能多握一会儿。没想到她反应如此之大,毫不留情地甩开了他,一脸不爽。
他以为她是因为这个生气的,但现在看看她的表情,好像又不是,沈城在心里骂了句娘,果然没有什麽比女人这个雾中更麻烦的了!
结账的时候,小芦翻出身上的钱包,被沈城一把拦住:“你干嘛?”
“废话,当然是付钱。”小芦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
被伤了自尊心的男人脸比鞋底黑:“我还付得起。”
“那是你的事!”
“我来付!”
“我来买你来做,这很公平!”
“我、说,我、来、付!”沈城双拳握得咯咯响。
超市收银员为难地看著这对为莫名其妙的话题吵莫名其妙的架的“情侣”,很想开口提醒他们後面还有很多人在排队,而这种在他们看来很没有讨论的事情,他们两个完全可以回家关著门解决。可看看男方的脸色,沈又可怕,几次欲言又止後,超市小姐还是闭上了嘴。
沈城才不管别人的不满呢,现在心中只想掐死这个死女人!这女人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放著他这麽一个钻石王老五在身边,居然要自己付钱,正常女人不应该是小鸟依人靠在他身上撒著娇让他给她买东西的吗?
其实这件事实在不能怪小芦不解风情,长到20多岁,从来没有跟男生单独逛过街,大部分时候都是跟田甜等几个闺蜜一起玩,大家买东西也都是你来我往,若对方不是特别要好的朋友,可能还是aa制,所以在小芦脑子里本没有逛街一定要对方付钱这个概念。
男人的脸色越来越沈,小芦撇撇嘴,收回钱包:“你爱付就付吧,回头可别说我欠你钱。”
“……”他到底是为什麽要纠缠这麽一个死脑筋没情趣的笨女人啊?!
上车之後,沈城依旧沈著脸,小芦自然不会去哄他,将目光投向了窗外,但是嘴角却不易察觉地偷偷勾了起来。
虽然他一点都不完美,不像田甜的男朋友那麽温柔体贴,也不像德国室友mia的男友那样绅士有礼,可是他的紧紧跟随,特别是当他出现在公司楼下时,莫名让她心中升起一种类似雀跃的感觉。
她知道那不是巧合,所以愈发觉得温暖。
今天的心情本来很糟糕,可是当他出现以後,看著他被她气得铁青的脸,心情却奇迹般地好了很多,既然如此,那她多欺负一点让自己心情更好一些,应该不为过吧,反正他昨天欺负她了,今天就让她报复回来好了。
小芦坏坏地想。
作家的话: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占有》,吱声的人好少,有喜欢《占有》的麽?喜欢的冒个泡,不然俺心里没底啊,码字都没劲头了,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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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长来了
“下车。”沈城的语气怎麽听怎麽像在赌气。
小芦并没有动,而是歪著脑袋看了他一会儿,诧异地问:“你平时就是这样的吗?”耍了一路别扭,现在还要给她脸色看?
沈城冷冷看她:“什麽样?!”
小芦努努嘴,“喏,就这样。”小气、幼稚、自大、目中无人。明明第一次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并不是这样的。
“哼!”沈城一把推开车门,长腿迈出,车门被甩得震天响。
小芦被吓了一跳,顿时有些生气了,她的心脏可不适合这麽一惊一乍的,这些年自己努力平静或者,不让情绪有较大的起伏波动,就是因为她有一颗不完整的心脏,要想活得久一些,就必须好好保护它。可是这个男人这几天真的快要把她气死了。
不高兴的小芦也打开车门走出去,方向不是停车场的电梯,而是出口。沈城走了一会儿也没听见脚步声,回头一看,发现那女人竟然已经快要从安全通道出去了!
“你干嘛?”他抓住她的胳膊。
戴小芦淡淡看了他一眼,“大少爷,我可没有欠你什麽,你今天来找我,难道不是想道歉?但是现在又是什麽意思?”
沈城顿时语塞,他的确是有些过意不去,但这并他来找她不是主要原因。其实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的情绪这麽容易就被她带动,喜怒哀乐好像都在随著她的态度而变化,这并不是他喜欢的结果。
男人忽然冷了脸色,缓缓放开抓住她手臂的手,语气淡淡的没有任何起伏:“我对你有兴趣,所以想让你做我的女人,但如果你不同意,那我也不勉强了,你想走就走吧!”
有那麽一瞬,戴小芦有种想哭的冲动,咬著牙忍了忍,别过脸去,“我不同意。”
她的健康状况决定她不能拥有完美的爱情和婚姻,但其实她也有想过,就算不结婚,在年轻的时候,谈一两段恋爱,稍微感受下那种滋味,也未尝不可,只要到时候不会无法自拔,能够及时收手,对於她来说,这种爱情她还是愿意去试一试的。
只是,就算她真的想恋爱了,对象也不可能是他!
沈城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低头看看那张有些苍白的倔强小脸,不明白这麽小的身体里,怎麽会有这麽执拗的格。在他所遇到的女人中,或者如他的秘书那样明成熟,或者如安琪那样天真中带著妩媚,非常会抓男人的心,又或者想其他那些纠缠他的,会撒娇会扮弱,一心想要男人的怜惜。
或许就是因为戴小芦这种油盐不进的子吧,才让他感到新鲜。只是他糊涂了,这种需要他矮下身段去哄的女人,本不适合做他的女人,他是王,王只需要别人的臣服,而不需要去屈就谁。
就这样,两人各自回到了原来的生活。
戴小芦如愿辞了职,在学校旁边的一家快餐店做收银员,每天下午下了课她都会过去,工作到晚上9点,她再回宿舍休息。
朴彩云从广告公司辞职後,没有再跟小芦去快餐店,因为她的男朋友需要留在伦敦一个月,帮他大哥负责新公司的事情。小芦去见过彩云的男友一次,高高的,瘦瘦的,跟电视里韩国的男孩子差不多,笑容温和,个谦逊。
跟某人是截然不同的人。
小芦想,如果自己有机会恋爱的话,一定要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平平淡淡地在一起,平平淡淡地分手。
不久後的一天,快餐店里出现一个意外的身影,戴小芦跟身边的同事打了声招呼就迎过去,惊喜地问:“学长,你怎麽知道我在这里?”
林诺言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微笑道:“打你电话打不通,我就去了你宿舍,你舍友说你在这里打工,我就过来了。”
“哦,呵呵……”戴小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最近太忙了,都没时间联系学长你……”
“没关系,”林诺言笑笑,“你找我也不一定能找到,我这几天回国了。”
“咦?真的吗?”小芦在来到伦敦的第二天就已经开始想家了。
林诺言的笑容里,有淡淡的宠溺,“喏,给你带的。”他将带来的包往小芦眼前一推。
小芦迫不及待打开看,眼神里露出好久不见的喜悦,“油花生,天津麻花,桃花酥,紫薯干……还有糖葫芦!”满满一袋子的中国小吃。
“嗯,”看到她喜欢,他也很高兴,“这里的又贵又不正宗,我就在家里买了一些,想著你大约会喜欢。”
“谢谢学长。”小芦剥了一粒酥心糖,放在口里嚼,还不忘再剥一颗递给林诺言。
林诺言本来不喜欢这样甜的东西,但是她给了他又舍不得拒绝,只好放进嘴里,但是嚼著嚼著,发现原来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味道竟然也很不错。
“学长等等我啊。”正好今天店里没什麽客人,小芦拿几小袋包装美的老北京糖葫芦,分发给自己的同事,“尝尝哦,我们中国的特产哦……”
等她再回到座位,林诺言有些欲言又止,“小芦,我有些事想跟你说,什麽时候下班。”
小芦点点头,“现在就可以,你等等我,我去换衣服。”作家的话:一只大别扭和一只小别扭开始闹别扭,最喜欢男主被女主气得跳脚吐血,吐了血还要自己往肚子里咽了【还没写到~】,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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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知好歹的臭女人
十分锺後,一长一短的两个影子,被街灯映在地上,有种很和谐的感觉,小芦首先打破静谧:“学长,你想说的是什麽事啊?”
林诺言静默了一会儿,问:“小芦,你有男朋友吗?”
“……没。”小芦突然预感到他接下来的话。
果然,林诺言停住脚步,转过身面对她,嘴角带著淡淡的笑容,声音却诚挚而认真:“那,如果你觉得我还可以的话,我有这个荣幸做你的男朋友吗?”
果然。
小芦顿住,低著头沈默了好一会儿,直到本以为自己会马到成功的林诺言心里开始忐忑,她才抬起头,眼睛直直看著他:“学长,谢谢你,但是……我可能……不能答应你。”
林诺言的心微微下沈,但仍旧用温柔的语调问:“能告诉我理由吗?”
小芦咬咬唇,心知自己配不上她,但是却不知如何启齿,“学长,你是以结婚为前提要跟我交往吗?”
林诺言肯定道:“当然。”
“那我就更不能答应了。我……我不可能结婚的。”
林诺言更加不解:“为什麽?”
小芦轻轻吸了口气,还是决定告诉他:“我有先天心脏病,医生建议我将来不要生孩子,所以……”
话没说完,林诺言就打断她:“会死吗?”
戴小芦愣了愣:“呃……不会,不生孩子就不会。”
林诺言露出一个放心的笑容,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那就行了,我又不是独生子,传宗接代的事交给我大哥就行了,我喜欢的是你,又不是喜欢你能生孩子,能给我生孩子的女人多了去了,我干嘛只要你?”
“学长……”戴小芦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原本以为,一个不能生孩子的女人,一定会让他退缩。而且……他说他喜欢她……只要她……
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小芦当下就红了眼眶,林诺言笑容温柔,弯起食指刮了刮她的鼻子:“不准哭哦……”
“学长,我,我真的不好,不适合你……”这一刻,小芦心中其实没有想什麽适不适合,脑子里浮现的都是一张英俊的面孔,一双紫黑色的眼眸或者生气、或者愤怒地瞪著她。如果他知道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了,会是什麽反应?会嘲笑?会挖苦?还是冷漠无视?
林诺言自然不知道她心中所想,捧起她的脸为她擦擦眼泪:“叫你别哭的,让我心疼麽?小芦,我却觉得,没有谁比我们俩更合适,唔……我们是,天生一对?”
戴小芦“扑哧“一下笑了,“谁跟你天生一对?!”是啊,林诺言不就是她曾经幻想过的男生类型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给人的感觉永远都是舒服自在,不会惹她生气,不会随便欺负她。
“学长,你真的喜欢我吗?”小芦抬起头,认真地问。
“恩,喜欢。”林诺言的语气轻柔而郑重。
小芦抿抿唇,目光坚定地看著他:“我没有谈过恋爱,可能不知道怎麽跟男朋友相处,而且我也不确定自己对你的喜欢是不是那种喜欢,但是我一定会好好努力,做一个称职的女朋友,也会努力去喜欢你!”
林诺言被她严肃的语气逗笑了,忍不住伸手去轻轻捏了下她的脸:“好。”
戴小芦跟林诺言在一起了。
fred偷偷去看办公桌後面老大的脸色。
老大的表情很平静。
但多年的经历告诉他,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那个林诺言,销售部的?”沈城突然放下笔,开口问道。
“是啊。”林诺言可是销售部那边业绩最好的。
沈城了下巴,毫无预兆地笑了,笑得fred浑身直起**皮疙瘩,他凑过去一点,探著头问:“老大,你不会要劈了他吧?”
沈城看了他一眼,笑答:“怎麽会?我这麽公私分明,他又没做错什麽,我为什麽要找他麻烦?”
错了!他当然做错了!他把老大你的魅力比下去了,这比工作上犯错还要严重一万倍!fred在心里咆哮。
“哥,你把‘找他麻烦’这四个字,说得格外的咬牙切齿呢!”高跟鞋踢踢踏踏的声音由远及近。
一袭淡蓝色小洋装的沈安琪,扭著纤细的蛮腰走进来,径直走到fred身边,然後一个旋转,坐在了fred的腿上。
“亲爱的,”沈安琪的声音要多酥麻就多酥麻,fred被她勾得神魂颠倒,大手一把扣住她的腰,深深吻了上去。
沈城冷眼瞅著妹妹跟属下旁若无人地亲著,周身的杀气越来越重。
“要发情回你办公室发去!”
fred生怕老大直接抓了他们摔到门外,他是无所谓,可是他家宝贝娇嫩的身子可受不了,於是急忙抱起怀里的人站起来,“宝贝,我们回去继续。”
沈安琪才不怕呢,一边往外走,一边娇笑著调侃:“哥,触景生情啊?以前可没见你对我们这样有什麽意见哦……”沈城一个眼神杀过来,fred憋著笑意拉著安琪走出门。
直到办公室的门缓缓合上,沈城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向落地窗边。
他一直派了人跟在戴小芦身边,想看看拒绝了他的她会不会表现出一点点後悔。这些日子,他收到有关她的大量照片和视频资料,她去应聘新工作,她去上课,她跟室友一起去吃饭,像普通大学生一样生活,简简单单,嘴角始终挂著浅浅的微笑。
好像他从不曾在她生命力出现过一样。
这让沈城非常、极其地不爽!
最後,她竟然还接受了林诺言的告白,答应跟他交往!
这个不知好歹的臭女人!
沈城微微眯了紫色的眼眸,嘴角扯出一丝诡异的弧度。
戴小芦,走著瞧!
16定心咒
跟林诺言在一起的两个星期之後,戴小芦下班刚回到宿舍里就接到林诺言的电话。电话里,林诺言的语气深感抱歉:“小芦,对不起,这些日子真的太忙了,没有时间去找你。”
小芦其实也没有多少时间,白天上课,晚上还要上班,只有下班回到宿舍之後,他们才有空讲一会儿电话。
小芦将牛放进微波炉,耳边夹著电话说:“没关系啊,以後日子还长著呢,等你有时间,再来找我。”
林诺言声音里有一丝疲惫:“已经忙完了,最近跟韩国一家新公司搞一个合作,上面指定让我去,现在全部事项都谈拢了。对了,你这周末有没有空?”
微波炉响了一声,小芦打开,把牛取出来,随口问:“什麽事啊?本来是要打工的,但你有重要事情的话,我可以请假。”
“恩,那就请一天假吧,我们有个庆功宴,你也过来一起玩吧。”
小芦喝牛的动作顿了顿,声音里有不易察觉的紧绷:“很正式的场合吗?都谁会去?”
林诺言刚洗完澡,头发上还在滴水,听到她这样问,顿时就笑了,水珠顺著英俊的脸庞流下,感得一塌糊涂,当然,小芦就算看见了,也不会有什麽反应,她对於美男这种东西,一向不怎麽敏感。
“放心,不是很正式,就我们几个负责人,还有手下的一群员工,这些日子大家都累惨了,就说要一起出去玩放松一下,大约就是一起吃个饭,饭後去歌厅唱歌跳舞什麽的。所以,美丽的戴小姐,请问我能否带著我的女朋友去显摆显摆?”
小芦小脸微红,有些羞怯地回道:“有什麽好显摆的?!”
虽然林诺言就在沈城的公司工作,但既然不是正式场合,所以他应该不会出席的。小芦心想,那麽去就去吧,多跟那些英们接触也不错,肯定会学到很多东西的。
虽然心里这麽想著,但心里那隐隐约约的失望……是怎麽回事?
惊觉自己竟然又想起了那个人,小芦有些恨自己,甩了甩头问电话里面:“那我穿普通的衣服就可以了吗?”
“恩,可以,你穿什麽都好看。”自从在一起後,二人的感情越来越稳定,林诺言也愈发学会甜言蜜语,但每次他这麽说的时候,小芦都有些不自在。相比之下,她有好几次都怀念起那个嚣张跋扈但是又非常华丽好听的嗓音。
挂了电话,小芦喝完剩下的半杯牛。两个室友今晚都不在,本来有些狭小的屋子显得空荡荡的,小芦在小餐桌前坐了一会儿,看看手表已经10点了,起身去浴室洗澡。
浴室里有一面很大的镜子,能从头照到脚,小芦脱光了衣服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年轻的身体。
她很瘦,四肢纤细得仿佛一掐就断,这倒不是因为她身体不好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家里穷吃不上饭,事实上,中国的农村家庭现在生活得也相当富裕,小芦的父母在村子里改了一大间棚舍用来养猪,家里的条件是整个村子里最好的,绝对不会有养不起一个小姑娘这种事。
只是她从小就不爱吃饭,蔬菜**蛋鱼都不感兴趣,戴爸爸一边心疼,一边又不想勉强她,於是给她买各种各样的营养品和零食,哄著她吃了一些,所以尽管小芦身子单薄,但是并不缺乏营养。
但是来到英国以後,有一段时间因为水土不服,她更加不爱吃饭,身子也逐渐消瘦,好在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也逼著自己吃些补充营养的东西,好歹没让自己生病,只是让身上长出点,还是有些困难的。
所以,就是这样一副不丰满的身体,虽然有些骨感美,但离美女还差十万八千里,那个人怎麽会有兴趣?
对於那晚,她的记忆并不是很多,隐约只记得肌肤相触时的温暖,身体被贯穿的些微痛楚,还有她和他细细的喘息声。
伸出手指,慢慢描绘著自己的脸型,嘴唇,肩胛,除了白一点,真的是一无是处。
明知道他是个负心汉,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就那样不留情面地对待自己曾经的女人,还有他如此心安理得地夺走女孩子最重要的东西,她其实应该狠狠地打骂他一顿,然後把他绑起来扔进泰晤士河,这样才能纾解心头之恨。
可是她却并不如想象中的那麽恨他,甚至心中对於他们发生的这些事觉得是可以接受的。而如今虽然她跟林诺言在一起,但每次被林诺言牵著手都会让小芦浑身不自在,更别说亲吻什麽的。
小芦不是傻子,她知道这些事情预示著什麽,她好像,大概,也许,是喜欢上了沈城。
对著镜中的自己笑了笑,“喜欢有什麽用呢?他从来不是你的良人,你们也不可能在一起。戴小芦,你现在是林诺言的女朋友,做你该做的事吧!”
做你该做的事,好好对待对你好的人,把不该有的感情埋在心底,把不该触碰的人彻底忘记。
做回奋发图强、勇敢向前、快乐生活的戴小芦!
但是戴小芦并没有预料到,她对自己的定心咒,在以前或许管用,但是在遇到某人以後,已经彻底失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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