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养鸡好啊,别人可能觉得辛苦,但对他而言不是问题,他动植物的亲和力都挺高的,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做。
当初选择这个世界,也是当做度假休息来的。
像他这样的存在,那些所谓的任务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太费心,当然,如果他切入的时间点错误,那就有点麻烦了。
比如说,如果他过来的时候,唐爱丽已经走了一两年,于金宝在于国强的熏陶下已经对女人产生了厌恶鄙夷,觉得没有好女人,女人都是需要教训的,都是嫌贫爱富的,需要让她没胆子跑,那叶为安可能就要费点心了。
“爸爸,我今天上午一直在写作业,好累啊,脑子都空了,我想吃肉!”被摁住一上午的于金宝到了放风时间一溜烟儿跑到叶为安身边,期待地看着他。
肉肉肉!他想吃肉!
至少现在他还是个好孩子不是吗。
叶为安假装想了想,这才勉为其难地点头,“好,看在你学习辛苦的份上,咱今天中午吃排骨!你呢,去继续学习,我呢,去买排骨!”
见于金宝眼睛咕噜咕噜转,叶为安就知道他又在打坏主意,“当然,等中午的时候我会问银妹你有没有好好学习的,如果没有的话,我和你两个姐姐吃排骨,你就喝点汤!”
于金宝∶“……爸爸你怎么知道我想什么?”
“因为我是你爸!”叶为安一巴掌拍在于金宝后脑勺,“还不快去,不想吃排骨了?”
“好了好了我走了!真拿你没办法,不过水让你是我爸呢!”于金宝一边嘀咕一边回房间去。
两个闺女都在给于金宝辅导功课,叶为安为什么单单挑于金银监督?因为于金金性子太柔,容易宠着于金宝,无论怎么样她都不会舍得让于金宝喝汤的,于金银相对就严厉多了。
至少她没于金金那么宠着于金宝。
叶为安骑着自行车到街上的肉铺买了点排骨,看到旁边还没卖出去的筒子骨也带了两块,准备回去炖汤给三个孩子喝。
都还在长身体的时候呢!
筒子骨里的骨髓容易出来,和骨头汤的话还是筒子骨最好了,排骨的话其实并没有多少骨髓,没筒子骨来的营养丰富。
“今儿生意不错啊?”七里镇就这么点地方,谁还不知道谁,从前他们家很少买肉,而今年肉铺老板已经看到好几次他们家的人了,一时间有些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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