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再次走进阿弥的家。
和之前相比,没有了那些装垃圾的大麻袋,屋里屋外都变得干净而简洁。阿弥甚至还像模像样地给叶知秋倒了一杯水。
阿弥回到长勺街后就变得很自如,楼上闹钟响起来的时候,她转身就跑上了楼梯,动作迅速而敏捷。
光是看背影一点也不觉得她是个眼睛看不见的女生。
叶知秋坐在桌子边喝了口阿弥给她倒的热水,她注意到桌子上铺了块新桌布,蓝白格子底,上边印着各种颜色的小动物。
叶知秋还注意到她手里的杯子似乎也是新的,彩色卡通陶瓷杯。
阿弥关掉闹钟就又重新跑了下来:“原来现在已经十点了。”
家里的闹钟整点会响一次报时,阿弥正是依靠这个来确认时间的进度,再配合长勺街外边的动静来分别白天和晚上。
叶知秋注意到阿弥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裤子和拖鞋,整个人又重新变得清爽而干净。
阿弥身上的衣服应该都是她外婆买的,款式有些呆板,没什么特色,是小碎花色的衬衫式睡衣,显得阿弥更像个大孩子。
叶知秋笑了下:“是啊,所以才让你要早点回来,晚上可不能一直在外边。”
“这个桌子和椅子是你买的吗?”叶知秋问阿弥。她记得之前来的时候,阿弥家里连一把椅子都没有,桌子应该比这要小。
阿弥点了点头:“嗯啊,我买的。”
阿弥谈到桌子的时候很开心,摸了摸桌子边边,有意将桌布抚得更加平整:“这样我就可以让我的好朋友们来家里坐了,有客人来了也可以坐,你看,我买了七个杯子呢,每个颜色一种。”
阿弥对颜色的记忆停留在彩色笔上,除了这七个颜色对于其它失明前没有特别注意过的颜色,她无法理解。七个杯子都是深色,配合格子桌布,很温馨。
叶知秋点了点头:“看样子,阿弥好像准备交很多新朋友。”
“是千欢教我的,她说好的生活就是住漂亮的房子,交很多朋友,每天开开心心。”阿弥每天都希望自己在过着外婆想要她过的日子。只是她不确定是不是像现在这样。
叶知秋也说不上来什么样的生活对于阿弥是好的。
叶知秋的理想生活,就是成为一名出色的医生,做一个令父母感到骄傲的女儿,成为一个值得被信任的朋友,接着是成为一个好的妻子和母亲,被人尊敬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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