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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漠北的两军僵持不下,战况时好时坏,胜负难分,转眼便拖到了大雪纷飞的腊月。

北风凛冽,墨白紧了紧披在身上的狐毛斗篷,冒着雪从太医院快步走出。

昨日漠北传来捷报,敌军已被逼退至漠北城内,运河结冰无法运送,粮草几乎用尽,北军胜利在望。

若战况顺利,今日便可得知,李叔那儿的消息来得比皇上更快,他心情急切,恨不能立刻飞回楚府。

一回府,他便跟下人问李叔的去处,见到人后被李叔笑话他:“瞧把你急的,今儿的信还未到,你且等等罢。”

他摸摸鼻子,心里默默回了一句:是挺急的。

该来的事未来,墨白无甚心情做旁的事,走着走着,拐到了楚长歌的书房里。

这几个月,他在边关打仗,他在京城盼望,期间有书信,也有他偶尔派人带回来的医卷,连同之前的,慢慢多得他房间的书架都放不下,便只好移了一些过来这边。

其实长歌不说,他也晓得,那些从侯府得来的医书,是长歌特地为他寻来的。

起先他只觉得巧合,为何好些书是他恰好需要却无法寻得的,直到后来,一张纸片自某页书中掉落,他才明了。

纸片上是他最熟悉不过的字迹,凌厉的笔锋却勾出柔肠百转的一句诗。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这是临摹?抑或是故意写给他的?

墨白不知。

但他想,待长歌回来,必要问个清楚。

☆、尾声

朝花夕拾,十五载春秋转瞬间便成了过去,如梦初醒,恍若隔世。

墨白一袭白衣闲坐亭中,单手支着下颔,侧眸看向蹲在湖边的小姑娘,正兴致勃勃扯荷叶玩儿,想摘那中间的大莲蓬。

她叫阿华,是楚书灵的长女,今年十二,却依旧毛毛躁躁像个野丫头,性子倒挺像她娘亲还是姑娘那会儿。

楚书灵在差点儿成了老姑娘的十八岁末终于出嫁,嫁了一个年轻有为的商贾巨富,叫易骁,长相清贵俊美,虽是丹凤眼,但眉宇间英气逼人,不显女气。

此人是个面冷的,看着楚书灵时,眼里的温柔宠溺却骗不得人。楚书灵在他面前,亦是难得偶尔流露出些许女儿娇态,显然是两情相悦。

墨白素来没有门第之见,对于易骁的商人身份不曾嫌弃,乐见其成,为他俩当了一回主婚人。

两年后,楚书灵初为人母,诞下长女。

他时常过府去瞧小女娃,觉得甚是投缘,便与她娘亲商量,日后让她拜自己为师习医。后来小女娃长成小姑娘了,眉眼间却愈发与那人相似,真应了那句“外甥像舅”的俗语。

与小姑娘相处时,偶尔会望着她的小脸默然出神,心里头便想起那个不告而别的人。

十五年前收到消息的那夜,他忘了自己跪倒在大雪中多久,亦记不清自己是否流了眼泪。

那个人,一声不吭奔赴边关,他当是战况紧急,不怪他。

可他如何能够,如何能够,这般轻而易举……死在战场上?

曾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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