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庄翟扬了扬下巴示意他。
“以文第一,以画次之,诗又次之。”少年回答他的问题时声音很轻,生怕惊扰到他人。
“好家伙……直接说念书的不就得了?还搞得这么复杂。”
“阿叔。”少年忽然开口。
庄翟的身子一歪,额脚边硬生生冒出三道黑线,少年刚才那一声“阿叔”不住地在耳边回荡。
是呐……年轻真让人羡慕……
庄翟嚼着那根狗尾巴草梗儿,斜乜了一眼少年:“怎么了?”
“阿叔喜欢看这本书吗?”少年低眉,看了眼庄翟手边的书。
“噢,那本书呐,我又不识字,只是翻翻上面的图而已。”庄翟说自己是庄稼人,大老粗,字儿不识一个,唯有一本带图的《莹窗志异》可供他消遣消遣。他说他不喜欢那类以风雅自命的酸文人装腔作势地谈说诗文,但却喜欢听光怪陆离的奇闻逸事,不仅因为鬼怪倒是可以天马行空的写了,还因为那些写故事的人,把上至朝廷官场下至贩夫走卒,内至闺房绣阁外至边塞烽烟的人间万千姿态纳于笔下,写的既是自己,又非自己。
“都说小说家者之流大都出于稗官,编纂的小说传奇无非都是街谈巷语,难登大雅之堂的。”谈到这里,柳晋把颜面换了方向,不再看庄翟,而是转向了外边的太阳。
庄翟听着从后生口中说出文绉绉的话,心里倒是不痛快,爽快点说多好。
是,爱显摆是读书人的通病。
“阿叔,我给你读文念诗讲故事,你能让我留在这儿吗?”少年的声音显得拘谨而生疏。
庄翟一听,“噗”地一口利落地吐出草梗儿的残渣,说道:“那些个读文念诗能当饭吃?”
“大叔你说话轻点,”少年不甘心,继而反驳道:“可是……你救了我。”
“要按你这说法,那我这屋子现在都住不下人了,”庄翟准备起身去湖边的渡口瞧瞧,便敷衍潦草地回了一句:“小鬼头别瞎闹,玩够了就赶紧回家去吧啊。”?
☆、第三夜(四)
?(四)
朝安城就是这样一座城,是一座光明与黑暗相交汇的城。商贾贵胄在光明处夜夜笙歌,贫苦百姓在黑暗处受苦受累;朝安城亦是这样一座城,肉体凡胎在光明处交错更迭,魑魅魍魉在黑暗处游离徘徊。庄翟亦是介于其间的芸芸众生之一。知道他的人很多,可了解他的不多,习惯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络,人们也都习以为常了,可如果细问一番,这个庄翟到底是什么来头?熟悉他的人无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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